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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03-28 1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feiqing123.com)和《广西日报》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邮编:530028;电话:0771-5595651,电子邮箱:bgtzwgkc@feiqing123.com)。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与国务院有关要求,认真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着力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全年全区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2.7万条,扩大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回应公众关注热点社会舆情数1.91万余次,回应解读有了较大提升;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51件,办结3104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公开特殊信息需求;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285件,依法纠错58件;抽查监测1600多个政府网站,不断解决网站存在的“四不”问题;培训政务公开人员6.42万人次,提升工作人员公开意识。

(一)抓好顶层设计,做好安排部署。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和方向。2016年7月,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在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全体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时指出:要坚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透明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以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以公开透明释放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内生动力,以公开透明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公信力;推进政务公开要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满意。自治区主席陈武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强化严格执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自治区领导在重要会议上对全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该意见围绕政务阳光透明、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强化保障措施,提出了全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着重要做的22项重点工作。这是我区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专门提出的解决方案和作出的制度安排。自治区政府在《广西日报》作了专门解读,并安排相关负责同志接受电视采访。各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措施,分解细化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要求,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责任分工,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市县、区直各部门,确保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协调督办机制。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43号),从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范围、平台建设、机制建设、保障措施5个方面,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加强政务舆情回应提出了系统性的具体要求,初步建立了政务舆情回应协调督办机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回应责任、时效等相关问题。特别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规定承担舆情回应主体责任的各有关部门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已掌握的事实类信息,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突出质量实效。

全区按国办发〔2016〕19号要求,继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民生资金监管、市场监管、减税降费、国有企业、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以需求为导向,找准公开重点,着力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救助、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信息,提高信息公开针对性和含金量。全区着重通过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实时监督和管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机制,逐月通报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相关情况。

(四)切实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2016年,全区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91万余次。其中,通过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回应解读为683次,通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回应解读为113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7538篇,通过微信微博回应事件数9609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26593次。与2015年相比,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及微信微博回应解读的数量均有较大提升,突显了新媒体平台交互功能。

各市各部门在利用新闻发布会、网站、电视等形式解读重大政策文件和回应公众关注时有很多好的做法。如,2016年8月29日召开全区城市工作会议新闻发布会,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围绕全区城市工作会议期间出台的两个主文件——《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作了详细解读,介绍了文件出台的意义、背景和主要内容。11月24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广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主题进行了在线访谈,深入解读了“十三五”期间全区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11月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市举行广西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广西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与应用、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适应电子政务新形势加快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建设等情况。针对2016年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的指导意见》,部分网站和自媒体错误解读为“未来5年广西土地供应量将‘大降20%’并推高房价”,引发市民担忧的现状,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及时与所刊载报道的媒体联系沟通,主动发声,予以更正,有效引导舆论,以坦诚的回应态度,赢得网民的支持理解。

(五)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提高评分权重,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2016年的设区市绩效考评中,从2015年的11分提高到了2016年的44分,算上加分项目达到47.5分,政务公开工作的权重增加到了4%以上。特别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落实到了具体的绩效考评指标中。这对于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懂、好参与、能监督,起到了非常大的导向作用、推动作用。

(六)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和管理,提升公开实效。

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全区通过网站抽查、日常监测、绩效评估、升级改造等有效方式,切实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作用。一是抓好全区政府网站抽查工作。每季度对全区1600多个政府网站按照国务院评估标准进行抽查,关停了一批内容更新不及时、长时间不回应群众信件和留言的政府网站。目前“僵尸”、“睡眠”政府网站已基本消除,有效解决了政府网站“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二是建立全区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及报告制度。全区各级各部门每月对本单位及所辖单位政府网站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结果报上级政府办公厅(室),初步建立起全区政府网站运行日常监测工作制度。三是开展全区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对全区14个市、111个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政府网站继续开展了两轮绩效评估工作,并向全区通报评估结果。四是开展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改造升级工作。按照国务院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要求,对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优化改造,建立互动交流机制,确保群众在门户网站咨询、留言、建议都有回应。在2016年第四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中,全区没有出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载体的信息传播作用,扩大信息发布的受众面,增强社会影响力。

(七)不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2016年,全区加大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办出特色、办出实效、办出水平”。一是组织了高水平的全区性培训。11月中旬,举办了2016年全区政务公开培训班,组织自治区各部门和各市、县的政务公开业务骨干参训,邀请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法制办、自治区新闻办等专家授课,内容涉及政务公开背景和趋势、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实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新闻发布和舆情回应、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及文件解读等诸多内容。自治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王西冀在培训班上的讲话指出:政务公开已成为新时期治国理政的标志,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各级各部门要在创新公开方式上大胆探索,在互联网时代要切实做到“四个一”:要担当第一责任,谁有公开的权限,谁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领导干部担当起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要做好第一新闻发言人,遇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发出权威声音;要强化第一平台建设,打造出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发布信息的公开平台;要抢先第一个发声,各级各部门领导要不断增强第一个发声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通过召开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电视电话会议,印发全年工作要点等方式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强培训和理论研讨。除了每年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外,全区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研究,连续三年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研讨会。邀请法制办、法院以及高校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学习、研究相关典型案例,关注热点、加强研判,厘清在新形势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的思路。2016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举办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1000余次,培训人员6.42万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内容。

2016年全区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2.7万条,同比增长36%,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6.9万条。

——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2016年8月23日,自治区政府召开自治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动员部署暨培训会,按照中央深化权责清单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的新精神和新要求,在2015年推行自治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完善自治区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将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相对应,逐一厘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实现权责一致,两单融合。2016年11月全面完成了自治区相关部门(单位)权责清单的梳理编制工作。最终明确自治区43个部门(单位)权力事项2499项、共性权力11项,与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18822项,形成了各相关部门新的权责清单并全面向社会公布。2016年7月底,全区各市县已按要求向社会全面公布了本级政府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据统计,14个设区 市纳入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部门(单位)共821个(55个/市),梳理出行政权力事项共77395项(5528项/市),平均精减权力事项比例48%,保留权力事项共44965项(2998项/市)。111个县(市、区)纳入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的部门(单位)共4497个(40个/县),梳理出行政权力事项共453208项(4083项/县),平均精减权力事项比例35.6%,保留权力事项共308632项( 2780项/县)。2016年4月,南宁市青秀区公开了广西第一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权责清单。2016年12月底,全区所有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均完成了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成为全国探索推行乡镇权责清单为数不多的省份之一。这进一步规范了乡镇政府权力运行,有利于打通衔接上下级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体系的“最后一公里”,形成自治区、市、县、乡四个层级“全覆盖”的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体系,推进了政府部门权力事项、内容、运行流程、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职责边界、公共服务事项等公开透明,进一步消除了政府和社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极大地方便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和群众开展全方位的监督。通过“清权”、“减权”、 “确权”、“制权”、“晒权”,最大程度释放政府行政改革红利,用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来支撑公共治理和市场发展,为群众创业创新净化生态环境。

——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桂办发〔2016〕62号),进一步全面规范全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二是自治区本级119个编制部门预算的一级预算单位中,除7个涉密部门和5个部门反映对应的中央部门没有公开部门预算外,107个自治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114个编制部门决算的一级预算单位,除6个涉密部门外,108个自治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公开了2015年度部门决算,占应公开部门的100%。根据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6〕123号),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自查和检查的通知》(桂财预〔2016〕125号),对全区各市县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市县按规定公开2016年本级政府预算及部门预算。2016年12月,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组织全区财政系统开展全区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对各地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全面检查,切实推进全区预决算公开工作。三是加大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围绕“提速、控价、保质”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具体措施,着力打造“政府阳光采购”。除按法定的信息公开外,全区实施招标文件预公示、网上商城商品信息等在广西政府采购网上全面公开,这些举措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通过公开增加政府采购透明度,有效实现社会公众有效监督,堵塞漏洞,防止“暗箱操作”。至12月31日,共有727家供应商入库,发布商品包含以上八类产品共26类总计5182件,成交金额9915万元,节约率达3.82 %。四是进一步扩大和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管理。2016年5月,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收费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桂财综〔2016〕30号),明确继续实施收费清单管理的范围、内容和具体要求,明确实施收费总清单、执收清单、收费信息三个层次清单公开公示制度,并提供执收清单、收费信息的参考格式,要求区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在5月底前完成收费清单公示。目前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单列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部上网公布,常态化适时更新。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加强项目基本信息公开,通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下设的“重大招投标信息”、“重大项目文件”、“重大项目动态”等子栏目和“各市发改委动态”栏目公开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进展情况。2016年,全区重大项目完成投资6140亿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344亿元,其中,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完成投资2244.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9.23%,实现2014-2016年重大项目投资“三连增”。自治区层面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民生和生态环保等各领域重大项目开工164项,其中38个预备项目提前开工,开工率106.49%;竣工投产65项,其中7个续建项目提前竣工;每季度开工率平均快于上一年同期15个百分点以上,呈现了项目建设“总量增、进展快、势头好”的特点。通过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发布采矿权审批信息510条、探矿权审批信息300条、探矿权出让信息17条、采矿权出让3条。

各市也积极利用新闻发布会、网站、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2016年11月10日,南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南宁市2016年自治区层面和市级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包括新开工、续建、竣工投产和前期工作(预备)四类,共496项(含增补),总投资5312.1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41.36亿元。其中,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96项,总投资2186.4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68.37亿元;市级层面重大项目400项,总投资3125.6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72.99亿元。玉林市2016年共办理重大项目审批285件,总投资约149.46亿元,其中:项目建议书批复89件,可研批复35件;初步设计批复30件,核准项目9件,备案项目19件,其他项目延期核准1件,招投标核准45件,节能审查47件。

——推动平台整合,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

按照推进“四个整合”(即整合范围、整合模式、整合场所、整合信息系统),加快“六个建立”(即建立全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模式、建立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建立完善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完善统一规则体系、建立统一的平台服务规范、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基本完成自治区、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初步形成“1个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4个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19个县级平台”的“1+14+19”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构建了具有广西特色的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管理模式。全区各地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原则,结合实际,制定进场交易事项目录清单,推动各类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集中交易、集中监管。稳步推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各项制度。加强专家队伍建设管理,目前已整合入库各行业评标专家1.22万名。据统计,2016年,全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五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42411个,同比增长131.98%;交易总额3705.7亿元,同比增长86.3%;节约及溢价金额234.39亿元,同比增长15.81%。

——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高等学校“双创”教育改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等重大教育政策、教育项目和工程实施情况,扩大政策传播范围,提高群众知晓度。二是加强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改薄’工作专栏”等版块,及时公开教育政策文件、专项督导报告、评估结果、各市及县(市、区)年度工作进展情况、项目规划、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部分项目县特色、经验工作视频等,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和“全面改薄”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16年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区累计有44个县(市、区)通过了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超额完成了2011年自治区规划时间表要求到2016年应累计有38个县(市、区)通过自治区督导评估的目标。我区“全面改薄”工作成为全国先进典型,多次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经验,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中央主流媒体都作为宣传。三是公布重点工作结果。公布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遴选结果、第一批自治区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名单、2017年全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名单,各市及县(市、区)教育局公开义务教育划片入学、入学名单等信息,方便社会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做好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为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自治区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6〕7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操作规程》(桂民发〔2016〕79号)。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公示栏、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对象申请条件、办理审批程序和救助标准等规定,并通过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供优质服务。各级民政部门利用乡镇(街道)、村(居)办公所在地专门设立的户外政务公开栏和村(居)务公开栏,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同时,公示拟救助对象信息中的户主姓名、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近亲属中是否有救助经办人员或镇(街道)、村(居)干部、救助金额等按规定需向社会公开的简要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的不公开)。二是加大扶贫信息公开力度。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2016年通过中央主流媒体和自治区主要媒体宣传报道4257多篇(条)次,通过广西扶贫信息网、《新华掌媒·扶贫快报》发布扶贫信息1704条,发送用户达到5万人。及时公开2016年第一批、第二批财政扶贫资金(发展资金)计划投向情况,结合扶贫日活动,第一时间把扶贫信息捐赠情况进行了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是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2016年,自治区搭建了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设立了相关公众微信号,创新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服务,全年实现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5.11万户。每年7—11月,均在广西日报、政府网站等媒体显著位置发布全区各市住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推进情况,让社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要求各市、县对保障性住房分配采取“三审两公示”制度,确保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全区14个设区市和111个县级行政单位均按要求开展了住房保障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2016年8月,自治区出台了《2016年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暨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6〕102号)。为帮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于2016年10月份编印了300万张“广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免费发放给全区农村住户,对群众关心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标准和分配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让全社会了解、支持和监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五是着力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利用政府网站及时公布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职业医师、注册护士等十几个类涉及卫生计生的政府信息查询;在区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设置“广西统一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区直单位和14个设区市的医疗机构、母婴健康服务机构全部纳入服务平台;按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认真抓好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通过推行电子病历、完善触摸屏查询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提供诊疗信息、费用结算、信息查询等服务,全区近300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公开了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六是推动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一方面15个公积金中心每年均按照要求如期公布财务报告和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详尽公开机构概况、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维护缴存单位和职工的知情权。另一方面建设开通12329短信平台,帮助职工更快地掌握住房公积金各类资讯。截至2016年12月底,已实现短信平台与自治区监管系统网络的连通,南宁、区直、河池、防城港、梧州、贵港、玉林、贺州、钦州等9个公积金中心已开通了短信服务,其他公积金中心正按计划稳步推进短信平台建设。七是继续推进征地信息公开。按照“批前-批复-批后”的征地流程,以真实群众访问需求为导向,统一设计全区“征地信息公开”专栏,详细规范征地公开过程内容,普及征地相关政策法规,实现阳光征地、透明征地。在全区各市、县征地信息网上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全区各地征地数据资源,建成了“广西国土资源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平台,实时公布全区各地最新建设用地批复文件,汇总并同步公开全区各市、县征地信息,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数据同步。

——完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建设。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一张网”工作部署,按期完成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建设,并于2016年11月16日正式上线运行,为实现企业信息统一公示和部门监管信息的归集、公示、共享、应用,推行企业信用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汇集478.9万户市场主体的信息,累计浏览次数超过16亿人次,接受查询7亿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73.15万户。自治区工商局已与8个部门开展了数据归集共享合作,16个部门通过平台推送许可、处罚、司法协助等信息。2016年,工商部门累计向其他部门提供数据15.1万条,接收数据1.7万条。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推送的失信名单,拦截“老赖”任职申请1355人次。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发布抽检信息。通过监管部门网站“监督抽检信息”专栏,及时登载抽检信息,全年发布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及食品抽检信息情况分析70期,基本实现每周常态化滚动公布。同时在每期抽检信息都附有“小贴士”,跟进风险解读,及时让公众了解全区“四品一械”产品质量状况,引导公众科学安全理性消费。二是持续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以及网站、报刊宣传等公开形式进一步扩大案件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全区系统公开一般程序案件信息2814件。对重大食品药品案件涉案企业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全面予以公开。三是加大食品药品严重违法行为信息公开。对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案件,采取“边办案、边公开”的方式向社会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网站“曝光台”专栏,发布13期通告,曝光一大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及食品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相关信息。四是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通过网站“消费警示”专栏,根据季节性食品中毒事件发生特点,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先后发布了预防四季豆中毒、毒蘑菇、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清明节及壮族三月三食品安全、雨雪冰冻灾害道路滞留食品安全警示等5期。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2016年5月,正式将“广西环保”微信公众号中的“环境地图”上线至微信钱包中的“城市服务”平台,公众可以更便利地查询广西环境质量实时监测数据。一是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通过网站、“广西环保”APP等实时发布全区14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值、空气级别、首要污染物等监测数据,每月公开14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排名。每日发布区域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信息,并根据空气质量提醒健康注意事项,为群众出行和工作提供参考。实时发布国控和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监测断面水质达标情况,每月定期发布水环境质量信息,内容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状况。二是推进近岸海域及入海河流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实时发布北部湾近岸海域16个海洋监测浮标监测结果,组织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每年度开展3次(枯水期、丰水期、平水期)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相关监测信息在获取监测数据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对外公开。三是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在网站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环境应急等信息。每季度通过网站公开全区11家装机总容量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有效性审核结果,及全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在线比对监测结果,督促企业正常运行环保设施,做到达标排放。四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拟作出的审批意见、审批决定,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受理情况、拟作出的验收意见、验收决定等信息,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验收全过程公开。五是推进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信息公开。在网站公开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及环境违法企业信息,将违规企业名单及其环境整治信息向全社会公开。按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各市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32批2341件群众举报环境问题查处情况。对查实的环境问题,责令整改1739件,立案处罚176件,罚款总金额865万元,查封扣押22件,关停取缔147件,立案侦查6件,拘留10人,问责351人,约谈企业204家,所有信息均在市县辖区媒体上公开。在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等自治区主流媒体上公开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典型违法案例,群众反响强烈,形成强大的宣传和震慑作用。每月公开全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进展情况,具体到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生产状况、开工建设时间、存在问题、清理措施、拟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完成情况。六是推进核与辐射信息公开。在网站公开辐射类建设项目受理、审批、验收等信息,定期公告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决定。全区辐射环境质量数据每天上报环境保护部,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公示。

——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主管部门门户网站进行三次改版升级,设立新栏目、设计新版面,定期公开全区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统计信息情况。主要是做好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按月编制监管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并发布,加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负责人职务变动及招聘等信息公开力度。

(二)公开的形式。

全区各市各部门注重对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公开日活动等主要信息主动公开渠道的应用。2016年自治区共编辑、出版24期《广西政府公报》。全区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14509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493990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0769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90184条,通过其他方式(广播、报刊、电视等)公开政府信息数420622条。对比可见,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最主要的渠道。

2016年5月10日到31日,全区各地开展了以“推进阳光透明,扩大开放参与”为主题的第四届“政务公开日”活动。活动形式主要包括现场咨询服务活动、播放专题片、在报刊开设政务公开专栏、手机通讯宣传、微博微信宣传、网络活动现场直播等。其中,现场咨询服务是最主要的活动形式。各级行政机关通过走上街头现场布展的形式,面对面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办事咨询服务,“零距离”回应社会关切。据统计,全区各地在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中,各级行政机关共接待群众现场咨询11.56万人次,解答问题3.57万个,发放宣传资料65.57万份。

各市各部门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进一步挖掘公开形式的改革创新点。比如,南宁市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市人大年终的视察内容,由自治区、市人大代表组成视察组专题听取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部分县(区)视察政务公开工作,有力的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深入开展。贺州市钟山县、平桂管理区组织各乡镇政府开展“政务公开日”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使“政务公开日”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桂林市在2016年5月16日—20日市政务服务中心成功举办了 “政务公开周”活动。此次活动在前三届政务公开日活动基础上进行了升级,成为全区首个举办“政务公开周”活动的设区市。百色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务公开知识竞赛,以竞赛的形式促进政务公开建设,由市电视台进行录制并制作成宣传节目播放,宣传政务公开相关知识。玉林市召开“第四届政务公开日座谈会”,邀请部分企业代表在会上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意见,查找不足,及时改进,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区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依法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

(一)收到申请情况。

2016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通过网络、传真、信函和当面申请等形式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51件,比上年减少了1353件,下降33%。其中,14个市共受理了2423件申请,自治区政府部门共受理了728件。

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1288件,占41%;传真申请73件,占2%;网络申请953件,占30%;信函申请837件,占27%。当面申请依然占的较大比例,但同比减少28%。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通过网络提出的申请快速增加,同比增长19%,一方面说明了群众利用、使用网络的程度在不断加深,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群众选择申请提交渠道更偏向于快捷、方便的方式。

在自治区政府部门中,申请量列前三位的是区工商局、卫计委、国土厅。在各市中,申请量列前三位的是南宁市、桂林市、贵港市。

(二)申请受理情况。

2016年,全区受理的315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办结3104件,其中按时办结3040件,依法延期办结62件。其余49件申请按照《条例》规定转至2017年度办理。其中,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全部按时办结。

在已答复的3104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有952件,占总数的31%;同意全部公开的有1088件,占总数的35%;同意部分公开的有130件,占总数的4%;不同意公开的有106件,占总数的3%,其中涉及国家秘密的有7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有12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有12件,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有3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有61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1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有287件,占总数的9%;申请信息不存在的有163件,占总数的5%;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有157件,占总数的5%;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有220件,占总数的7%。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未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执行。实际工作中,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各级行政机关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收到举报投诉情况

2016年,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共285件,其中自治区本级70件,各市215件。在所有复议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有97件,被依法纠错的有58件,其他情形13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15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有74件,被依法纠错的有12件,其他情形68件。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参与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有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件;2016年因信息公开引发行政诉讼2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与2015年相比,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数下降20%,行政诉讼案件数下降18%。全区共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举报或投诉1252件,同比减少877件,其中各市收到1056件,自治区政府部门收到196件。与2015年相比,各市减少891件,自治区政府部门增加14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广大公众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还需加强、政策解读和关切回应工作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仍需规范、公开载体建设尚待完善、业务能力亟待提高等。为此,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加强公开制度规范建设。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从自治区层面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中,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推进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三联动”,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提高政策解读的权威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发布政府信息,扩大公众参与,进一步主动解疑释惑,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三)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工作会商,做好沟通协调,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及复杂敏感问题。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提高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工作水平。妥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涉诉案件的应诉工作。

(四)进一步夯实基础工作。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抓好教育培训,提升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