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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3-30 10: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努力方向等六大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feiqing123.com)和《广西日报》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邮编:530028;电话:0771-5595651,电子邮箱:bgtzwgkc@feiqing12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4年,全区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以“公开权力,推进改革,服务民生”为主题,突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丰富载体,完善制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公信力。

(一)全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结合广西实际,印发了《2014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重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文件下发后,全区认真贯彻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全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区将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列入了区直机关和设区市年度绩效考评共性指标,并且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标中唯一的加分项指标加以考核。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专门开设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板块,集中公布审批、财政、环保、生产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信息,实现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时监督和管理。为确保各级各部门在及时、准确、全面地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我们还建立了政府网站的内容保障机制,逐月通报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相关情况。截至2014年12月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重点领域政府信息3.7万多条。

(二)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  

一是切实规范政府网站建设。坚持以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出台文件规范和引导全区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提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升级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统一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和考评、管理。目前,自治区、市、县、乡镇共有8433家单位纳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177.7万余条。在工信部中国软件测评中心开展的2014年度中国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中,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列省级政府门户网站第13名,西部地区政府门户网站第3名。

二是大胆创新政府公报运行机制。开通《广西政府公报》微博、微信。2014年5月10日,全区在腾讯网正式开通了《广西政府公报》微博、微信,公民可直接浏览、下载相关政策信息。截至年底,《广西政府公报》微博、微信已发布24期,粉丝3万余人。进一步健全政府公报制度,指导柳州、桂林等6个未建立政府公报制度的设区市建立了公报发行各项制度。

三是编制《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公开指南》及电子书。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公开指南》,全面、系统、完整地公开了自治区、市、县三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事项,并制作了电子书(手机客户端),下载到手机后可直接了解全区各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联系方式和审批事项等。

(三)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自治区本级各部门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门工作机构有68个,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门工作机构有869个,在全区范围内基本形成了“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牵头,监察机关监督,各有关部门按职能密切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全区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结合广西实际,制定出台《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全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4〕26号)文件,该《通知》明确了全区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工作原则,提出了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精心组织宣传舆论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等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为全区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并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不断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全区不断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目前,自治区、市、县(市、区)三级政府新闻发言人队伍体系完备、层级明确,新闻发言人人数达1500多名。

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建立指标统一、项目规范、口径一致、数据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制度,结合广西实际情况,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4〕75号)。对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统计的范围和内容、统计和报送时应把握的问题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四)开展第二届政务公开日活动推进阳光执政。

2014年5月中旬到6月上旬,全区各地紧紧围绕“公开权力,推进改革,服务民生”这一主题,通过现场咨询服务活动、播放专题片、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召开专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全区第二届“政务公开日”活动。活动中,全区各级各部门纷纷走出机关大院,上街头,接地气,将办公桌搬到广场、街头,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办事咨询等服务,“零距离”与社会公众接触,面对面回应社会关切,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人民网报道的《公开权力,推进改革,服务民生——广西多举措推进政务公开》一文,被网易、新华网、新浪等多家全国知名网络媒体转载。据统计,此次活动中,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制作各种宣传展板约3400块,发放宣传资料63.46万份、调查问卷8000多份,接待群众现场咨询11.87万人次,解答问题4.07万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内容。

2014年全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为主要内容。根据新采用的国务院办公厅统一的政府信息统计办法,2014年全区各级政府行政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2.93万余条。

——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一是全面摸底核实,确定清理行政审批事项范围,推进简政放权。2014年1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文件,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68项,其中取消58项、下放71项、调整39项。二是探索推动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公开。对各级各部门目前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摸底统计,68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区直部门和中央直属单位报送了行政审批事项摸底调查表,62个区直部门和中央部门按要求先后在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公开了本级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机构编制网公开了自治区本级实施的1159项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其中自治区本级999项,中直单位160项。三是不断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对清理后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开展操作规范和流程图的编制、审定工作,针对保留的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的特点提出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对行政审批的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权限、收费等内容实行“八公开”。目前,全区各级均完成了行政审批事项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图的审定、公布工作,审批时限提速达50%以上。同时,依托自治区、设区市、县、乡镇四级互联互通的政务服务中心,将各级各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审批人员集中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并将行政审批结果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实时发布,实现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的公开,接受群众监督。2014年1-12月,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790.3342万件,办结790.2622万件(含上年受理转今年办结的办件),群众满意率达99.9%。2014年5月,自治区本级开通了“广西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目前已提供了自治区发改委、工信委等24个部门98个行政审批项目的在线申报、在线咨询和预受理业务。四是积极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切实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如,自治区工商局在全区部署推进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简称“双打”)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并建设完成全区“双打”案件信息公开网页,将于近期投入使用。据统计,全区共公开“双打”案件信息216条。

——细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一是扎实抓好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财政厅网站上及时公开了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收支汇总表等五套报表及报告说明,同时公开了201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全文以及决算报表等信息。除了涉密部门外,110个自治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108个自治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公开了2013年部门决算,占应公开部门数的100%;全区14个市、75个县(市、区)已经按要求公开了2014年财政总预算及报表信息,14个市、71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公开了本级部门预算。公开部门均按要求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细化至项级科目。二是全面推进“三公”经费公开。通过网站公开了自治区本级“三公”经费2014年预算总额和“三公”经费2013年决算总额,并对数据增减变化情况进行了说明。除涉密部门外,有107个自治区本级部门分别公开了本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4年预算,106个部门公开了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3年决算并附相关说明;有14个市、67个县(市、区)公开了“三公”经费2014年总预算;有14个市、75个县(市)的部门不同程度的公开了“三公”经费2014年部门预算。三是深化公共民生财政信息公开。加大对社会保障、卫生、农业、教育、文化等公共民生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宣传工作。截至2014年底,累计在自治区财政厅网站上公开财政信息2436条。

——拓展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将征地信息作为重要指标列入全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检查范围。目前,全区各市、县已对外发布征收土地公告1922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1732条。二是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明确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法规宣传和信息公开平台,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公开各类应公开的信息。至2014年11月底,全区已作出征收决定的46个项目7146户164万平方米,均按相关程序确定政府网站和当地主流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三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年初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全区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实施方案,主动提供年度建设计划、基本建成、分配入住、保障性安居工程责任单位、时间节点要求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每月主动发布建设进展、分配入住等信息,让社会及时了解进展情况。四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从2014年4月1日开始,全区对招标公告实行公告前免审核备案管理;实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采购预算达到公开招标标准的招标文件,必须在广西政府采购网进行预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同时,实行中标结果公告管理制度,中标公告在广西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至2014年12月底,在广西采购网上公开自治区本级和市、县级采购信息7.4万余条。

——深化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深化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将教育部规定的“六公开”扩大为“十三公开”。2014年,共通过广西招生考试网发布各类招生考试信息200余条。二是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通过网站及时公布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职业医生、注册护士等涉及卫生计生的政府信息;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网站上设置“广西同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区直单位和14个市的医疗机构、母婴健康服务机构全部纳入服务平台,方便群众了解和查询。至2014年底,在自治区卫生计生委网站共发布卫生政策法规、卫生许可等信息1908条,公开医师执业注册信息3085条,护士执业注册信息1.2万余条;通过新华社手机短信播发卫生计生信息400多条次;通过国内主流媒体对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登革热疫情防控等信息进行报道60多次。三是推进就业信息公开。通过网站全面公开相关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文件,并重点公开就业失业证核发,相关资金申领条件和审批程序,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各类招聘会的岗位需求等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的信息。

——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发布全区14个市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每个月通过各级网站向社会公布全区地表水和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近岸海域水质状况,及时回应雾霾、北部湾海水质量等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每个月通过政府网站公布全区632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数据,并启用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系统,要求企业定期发布自行监测数据;在网站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等160条信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共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137条,环境影响评价批复307条,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推进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信息公开,将违规企业名单及其环境整治信息向全社会公开;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信息公开,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曝光台”公开12家环评文件编制质量问题较突出的和拒不接受属地管理的环评机构名单。二是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建立和不断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尤其是极端天气和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区各级安监部门在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安全生产事故动态信息404条,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信息300条,公开事故调查报告91个。三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大对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共实时发布监督检查进展动态、情况通报等食品药品监督检查信息共52条。加大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发布监管信息公告29期,发布食品药品抽检通报、公告,累计发布31期;发布违法广告公告11次,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上对672个(品种)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进行公告,依法进行了公开曝光。

(二)公开的形式。

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是全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渠道。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2014年有757万人次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了自治区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2014年共编辑、出版26期《广西政府公报》。自2014年5月10日起,每期《广西政府公报》实现了微博、微信的同步发布。2014年,全区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召开了“振兴广西教育”、“北部湾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同城化”等新闻发布会15场,引发社会热烈反响。全区各地各部门共开展新闻发布会、新闻吹风会和新闻通气会等各类政府新闻发布活动达600场次。继续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中心和服务窗口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建设,方便群众和企业现场查询。各地各部门借助政务微信、微博等新兴载体,聚焦民生、环保等社会热点开展信息公开活动的趋势进一步显现,回应公众关切的及时性进一步提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普遍建立了网上申请、当面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等多种申请渠道,健全了受理、协调、答复等工作机制,并落实专门人员,认真对依申请公开进行办理,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截至12月底,全区各级各部门通过直接和间接(网络、传真、信函)等形式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24件。其中,14个市共受理1713件,申请办结数1700件,申请答复数1616件;自治区政府部门共受理1311件,申请办结数1353件(含上一年度申请件),申请答复数1292件。申请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及补偿补助情况、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

(二)召开专题咨询论证会,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

自治区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研究工作,全面深入学习、研究相关典型案例,并随时关注网络上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热点,切实加强研判,确保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相关的诉讼、复议工作。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十大案例后,及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和分析。在此基础上,2014年10月召开了全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论证会,邀请自治区法制办、高级人民法院以及自治区党校、广西大学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行深入研讨,并对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出现的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度剖析,进一步理清了在新形势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的思路。

(三)举办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

12月举办了2014年度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邀请国办信息公开办的领导以及自治区法制办、高级人民法院相关专家,对各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以及自治区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处级负责人进行集中、强化培训。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就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及难点问题,尤其是行政机关如何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等内容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各级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是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区各级各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未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字〔2009〕86号)执行。实际工作中,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各级行政机关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共235件,其中自治区本级163件,各市72件。在所有复议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有84件,被依法纠错的有12件,其余属其他情形。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4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有22件,被依法纠错的有4件,其他情形21件。与2013年相比,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数增长113%,行政诉讼案件数增长138%,说明公民、法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正不断增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努力方向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工作热情。同时,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到位,尤其是涉及权力运作核心部分“人、财、物”调配处理重要过程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到位。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规范。一些地方和部门由于对《条例》吃得不透,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把握不准,导致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因申请人不满意而诉诸法院的问题。三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些地方和部门没有落实专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影响了本级本部门此项工作的延续性。

(二)2015年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和桂办发〔2014〕26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策解读机制,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信息公开源头性认定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全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力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和收费、征地拆迁、投资贸易、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以及以教育、医疗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加快探索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是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工作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方便公众申请。

四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认真落实国办发〔2013〕10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桂办发〔2014〕26号文件要求,坚持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同考虑、同部署、同推进,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答记者问、接受在线访谈、官方微博、答网友问等多种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重大政策及改革措施,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国办发〔2014〕57号要求,推动各级各部门把本级本部门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切实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实行互动交流,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