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记者从百色市中级法院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该市首例涉黑案件在田阳县法院审结。黄某庆等20名被告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行贿罪、贩卖毒品罪等,被判处25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4名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2年,被告人黄某庆纠集李某葵、蒙某、卢某等20余人在平果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黄某庆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3年以来,该犯罪组织采用暴力、威胁及软暴力等手段欺压、残害群众,并通过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敲诈勒索、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等聚敛财产。同时,黄某庆等人还开设私人会所,供组织成员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开设赌场。
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对被告人黄某庆数罪并罚,判处25年有期徒刑;李某葵、蒙某、卢某等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凌聪 莫璐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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