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南宁市司法局获悉,南宁市政府修改《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申购手续和申请材料,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提供更多便利。
据悉,该举措于3月1日起实施,重点对《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证明事项的规定作出修改,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修改后,取消了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能够通过核验有效证照、证明等方式办理的证明材料,申请材料由原来的七项压减为五项。(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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