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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6〕6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大幅提升。2012年以来,我区发明专利受理量、授权量和拥有量增长率等三项主要指标连续4年位居全国前列,专利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明确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把实施创新驱动摆在四大战略之首。要继续保持知识产权工作良好势头,特别是推动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必须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建设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66号)精神,现就加快我区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围绕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目标,以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主线,以实施发明专利双倍增计划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完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培育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为实现“两个建成”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在知识产权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突破性成果,形成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体系较为完善,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明显提升,基本建成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实现新跨越。到2020年,实现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6件、《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申请量500件、中国驰名商标32件、商标有效注册量10万件、作品著作权登记1000件、植物新品种155个、新增地理标志注册25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0个以上的目标,为竞争与发展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质资源。

  ——知识产权运用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快速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总产值占全区工业总产值比重达30%以上;600家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形成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支撑产业升级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知识产权行政司法案件年结案率95%以上,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建成3个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专利代理服务机构达40家,建立一批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全链条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形成新格局。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中心等平台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与东盟国家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形成快捷有效新机制,企业在海外实施专利布局取得新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完善自治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建立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市、县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园区、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在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注重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和成效。将知识产权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等主要指标及重大建设任务纳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珠江—西江经济带等重点区域规划和重大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推动知识产权战略指标纳入规划评估体系,促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有效融入各领域和区域经济发展。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制度,加大技术创新指标在考核中的比重。制定知识产权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产业统计制度,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体现知识产权内容。发布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发展指标体系,及时反映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综合发展水平。

  建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围绕自治区重大产业规划、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建立自治区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对使用国有资产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科技专项,开展知识产权评议,规避知识产权风险,降低产业发展风险,提高创新效率。

  (二)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

  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建立执法信息定期沟通机制,形成知识产权、工商、版权、公安、海关等部门之间统一协调的行政保护机制。加大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加大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力度。加强大型专业化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信用记录库,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建立收集假冒知识产权行为的工作机制,收集、整理和研究假冒产品来源地相关信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高科技手段防范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大对互联网侵权案件取证、涉案信息收集分析力度,推动互联网侵权盗版案件的侦破。

  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强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探索搭建境外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服务平台。加强海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依职权执法与依申请执法并重,强化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监督检查,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环境。发挥行业组织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力度,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创新创业和营商环境。

  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权利人自主维权。引导和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专业化发展,为权利人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和维权等智力援助。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建立科学合理的调查评价指标体系,委托第三方权威机构或组织开展广泛调查研究,适时向社会发布我区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三)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实施发明专利双倍增计划。以促进经济转型为主线,以增量提质、提升发明创造水平为导向,大力开展企业发明专利倍增工程、高校院所发明专利倍增工程、社会团体及个人专利优质增长工程、专利质量提升行动、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促进知识产权与产业深度融合。

  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深化商标富农工作,加强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运用和保护工作,加大对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培育,不断提高农产品品牌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助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艺、传统知识的开发利用,推进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建立品牌管理体系,加大创新成果标准化和专利化工作力度,推动形成标准研制与专利布局有效衔接机制,积极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省级标准制定,推动有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鼓励在标准中开展专利布局。

  推进生态原产地培育产业和精准扶贫工作。建立生态原产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全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生态原产地品牌培育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加快生态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开辟精准扶贫新思路,运用生态原产地品牌帮助地方建设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培育生态产业,在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生态环境中发展生产力,实现示范区生态、生活、生产“三生”共赢。

  (四)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资源布局。

  建设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先行区。通过全面摸清全区知识产权资源及分布规律,理清知识产权资源与区域发展、产业发展的匹配关系,编制知识产权在区域、产业层面优化配置的导向目录,提出服务于我区经济、区域发展的知识产权及产业政策、区域政策、财政政策、投资政策等相关政策。

  建设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推动南宁、桂林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推动柳州、北海等入选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支持南宁高新区、柳州高新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鼓励桂林高新区、北海高新区等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知识产权示范带建成“一带一路”建设的知识产权核心区;建设左右江革命老区知识产权特色区。

  制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目录和实施方案。通过政策引导及资金支持,发展壮大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部分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在局部领域达到全国先进乃至领先水平,示范带动其他产业加快发展。到2020年,全区工业行业发明专利密集度达7件/千人,专利密集型产业达10个以上。

  实施产业发展专利导航。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及预警项目,绘制服务我区产业发展的专利导航图,推动我区产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

  (五)加快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

  加快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支持广西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桂林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等平台建设。建设广西知识产权展示交易平台,发布相关展示交易信息,推行交易规范合同、交易章程和规则。研究建立中国与东盟区域性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数据、专利技术展示和对接平台,搭建知识产权区域布局特色平台。研究制定进一步开放专利基础数据资源的方案,完善《广西专利信息公共服务指南》。

  加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支持我区主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20个,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利技术成果产业化。支持探索知识产权创造与运营的众筹、众包模式,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

  (六)提升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水平。

  加强国际合作平台建设。加快建设集知识产权展示、信息交流、交易代理、维权等功能为一体的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中心,作为与东盟国家之间知识产权交流合作的载体。建设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检索、数据统计分析等信息服务;开展东盟主要国家专利竞争态势、最新专利技术发展动向与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分析。

  加大对海外知识产权援助力度。加强出口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和申请专利,支持企业通过PCT组织申请成员国专利,或直接到关联国申请专利,提高国际专利比例。编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手册或指南,及时发布风险提示,提高我区企业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能力。加强与东盟国家知名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合作,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国际化运用试点,联合使用我国专用标志和相关国家地区的官方标志。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要加强统筹部署和协同推进,强化相关单位的责任意识,完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合力,加快知识产权改革发展。全区各部门要把知识产权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细化分工任务,形成年度计划及配套政策措施,有序推动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二)加强财政支持力度。

  “十三五”期间,自治区本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发明创造资助和奖励、专利转移转化产业化和专利服务发展。探索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和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以市场化方式引导和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

  (三)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推动全区高等院校设立知识产权学院,开设知识产权专业课程,开展知识产权专业学位教育。加大自治区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力度。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四)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和咨询服务,推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宣传普及,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进校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理念,为加快建设特色型知识产权强区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自治区加快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分工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

  自治区加快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工作内容(Ⅰ级)

工作内容(Ⅱ级)

责任单位

1

完善自治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建立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

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委(排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3

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

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时,注重促进知识产权方面内容。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4

将知识产权主要指标纳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知识产权局。

5

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考核制度。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国资委。

6

制定知识产权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统计局。

7

发布年度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

8

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

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

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知识产权局,南宁海关。

9

建立执法信息定期沟通机制。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公安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南宁海关。

10

加大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南宁海关。

11

加大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南宁海关。

12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南宁海关。

13

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14

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权利人自主维权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15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司法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统计局,南宁海关。

16

实施发明专利双倍增计划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自治区总工会,团区委、自治区科协。

17

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

深化商标富农工作。

自治区工商局。

18

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文化厅。

19

支持企业建立品牌管理体系。

自治区质监局。

20

推进生态原产地培育产业和精准扶贫工作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1

建设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先行区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22

建设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有关市、县人民政府。

23

制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目录和实施方案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局。

24

实施产业发展专利导航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

25

加快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厅、金融办。

26

加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

 

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知识产权局。

27

加强国际合作平台建设

建设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中心。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外办、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广西博览局,南宁海关。

28

建设东盟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商务厅、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29

加大对海外知识产权援助力度

加强出口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商务厅。

30

编制中国—东盟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手册或指南。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外办、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广西博览局,南宁海关。

31

加强与东盟国家知名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合作。

自治区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外办、工商局、质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知识产权局,广西博览局,南宁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