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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北海艺术设计学院的通知(桂政发〔2014〕4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北海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基础上建立北海艺术设计学院的函》(教发函〔2014〕123号)精神,同意在北海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基础上建立北海艺术设计学院,学校标识码为4145013524;同时撤销北海艺术设计职业学院的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海艺术设计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校,以本科教育为主,近期本、专科数量并重,逐步扩大本科教育。

  二、学校办学定位于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5000人。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五、教育厅要加强对北海艺术设计学院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北海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支持办好北海艺术设计学院。

  六、学院要按照办学定位,加强内涵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社会需要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就业率,促进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