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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4〕3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06〕31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区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能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建设要求,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为加快实现我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目标提供优质气象服务。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力争建成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功能先进、基本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与全国同步实现气象现代化目标。

  具体目标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明显提高,公共气象服务覆盖城乡;气象预测预报准确率稳步提升,精细化程度明显提高;综合气象观测布局合理,观测环境优化,自动化水平提高;气象事业发展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

  主要指标为:天气预报精细化到乡镇,24小时城镇天气预报准确率提高2%~3%,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准确率提高5%,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提前量达20分钟以上,短期气候预测准确率提高3%~5%,综合气象观测网建成率达90%以上,气象要素观测自动化程度达90%以上,气象观测数据传输区内到达时间小于3分钟,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达95%以上,气象服务社会公众满意度达85%以上,基层气象防灾组织健全率达95%以上,台站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达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气象预测预报系统建设。

  1.加强精准化气象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建设广西气象高性能计算机系统,提高气象信息计算处理能力。加大对广西气象数值预报模式业务建设相关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改进广西气象数值预报模式业务系统,实现数值预报水平分辨率达到3公里,预报时间从逐3小时滚动预报提高到逐小时滚动预报。加强数值预报产品的解释应用,开展覆盖全区和北部湾海面的高分辨率网格点气象要素精细化预报,开展和完善全区乡镇精细化预报。

  2.加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气象预报业务,增强不同时效预报的无缝隙有效衔接。加强分灾种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风险评估业务能力建设,提高灾害性天气分区预警准确率和时效性。围绕江河防汛和山洪地质灾害气象保障需求,大力推进主要江河、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平台建设,提升台风、暴雨、突发性强天气、重污染天气、森林火险的预报预警能力。针对我区海洋经济发展需求,加强自治区、市、县三级海洋气象预报中心建设,建立北部湾强对流、大风、雷电、海雾等面向海洋气象预报的业务平台,提升北部湾重大海洋气象灾害早期监测预警能力。

  (二)加快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建设。

  1.增强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建设。优化气象观测系统布局,提高气象观测自动化水平。增加天气雷达、风廓线雷达、自动气象站、雷电观测、自动土壤水分等气象观测站网密度。建立北海、防城港、钦州海洋气象探测基地,在海岛、船舶、浮标、石油平台等建设自动气象站,建成我区北部湾海洋气象观测网。统筹建设农业、生态、交通、旅游、环境、电力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建立车载、船舶和无人驾驶飞机气象探测系统,初步实现海陆空移动气象应急观测。建成自治区、市、县三级装备保障体系。

  2.提升气象灾害信息传输处理能力。升级改造气象灾害信息传输网络,建立气象历史资料数据库,建设先进的气象灾害信息存储与共享系统。建立完善气象灾害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气象、水文、水利、国土资源、林业、海洋、环境保护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平台。推进气象与相关部门视频会商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气象灾害信息定期通报及应急会商。加强气象信息安全管理。

  (三)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及气候资源评估能力。

  加强气候变化的监测系统建设,开展气候变化监测、影响评估与应对研究。建立气候变化对我区农业、旅游、水资源、能源、生态系统等方面的综合影响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决策咨询水平。建立和完善气候资源监测评估业务系统,积极开展风能、太阳能、空中云水资源等精细化评估,逐步推进清洁型、可再生资源的评估和开发利用。大力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在开展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前,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加强局部特征气候变化成因分析评估,注重开展大气环境污染物排放可能对气候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对局域环境保护提出对策建议。

  (四)加快推进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建设。

  1.进一步建立完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完善分灾种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应急联动响应机制。结合基层防汛体系、森林防火体系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推进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气象协理员和农村(社区)气象信息员、重点单位防灾责任人的作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公共气象服务能力。

  2.加快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各地要将气象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气象服务现代化进程。丰富气象监测、天气预报、灾害预警、气候应用、环境气象等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围绕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测得到、发得出、收得到、用得上”的目标,加快推进自治区、市、县三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建成气象应急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各地要统筹推进农村(社区)、灾害易发区、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等气象预警大喇叭、电子显示屏建设,解决预警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问题。媒体及通信企业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建立健全气象预警发布“绿色通道”运行机制。大力开展气象科普工作,提高全民气象灾害防御和应对气候变化意识。

  3.加强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统筹农业示范园区及粮糖果畜主产区的气象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城市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城市生活类和防灾类气象服务产品的开发和供给。深入开展电力气象、交通气象、环境气象、森林防火气象、旅游气象、能源气象等专业气象服务。加强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加强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能力建设。

  (五)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强化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和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分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示范区。加强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点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更新市、县两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扩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模,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市、县两级要建立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体系和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作业队伍。

  (六)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切实做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对目前气象探测环境优良的气象观测站,要严格按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规划和控制气象观测站保护范围内的建设,确保气象探测环境不受破坏;对探测环境已被严重破坏或因重点工程建设而造成无法避免影响的气象观测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有序组织开展气象观测站搬迁工作,迁站建设用地和全部建设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解决。

  (七)进一步落实气象法律法规。

  认真落实气象灾害防御行政法规,切实加强气象行政管理。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完善气象预报及灾害性天气警报发布与传播、防雷减灾、施放气球等社会管理措施,加强气象服务的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气象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气象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八)抓好重大规划项目落实。

  深化部区合作,认真落实中国气象局、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的《共同推进广西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合作协议》,加快推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服务系统工程、广西西江流域致洪暴雨监测预警系统工程、广西农业气象服务和灾害监测防御系统工程部区合作重点项目建设。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抓好项目的立项和审批工作,财政厅要统筹安排好项目建设资金,自治区气象局要加快项目建设,尽早发挥效益。各地要保证“十二五”气象规划项目资金落实到位,加快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切实保障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按进度完成。要提前统筹气象现代化发展,积极谋划“十三五”规划,把气象现代化建设任务纳入本级“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九)加强气象人才和科技支撑。

  各级科技和人才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气象科技创新,把气象科技发展纳入各地科技发展规划,择优支持气象防灾减灾、精细化天气预报、综合气象观测、气候资源利用、应对气候变化等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加强气象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把气象科技带头人队伍建设纳入各级专项人才培养计划,提高气象队伍整体素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气象现代化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加强对气象现代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气象现代化工作推进机制和协调机制,把气象现代化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工作总体部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把推进气象现代化的具体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日常管理范围。要加强督查督办,及时协调解决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完善地方气象事业发展保障机制。

  各地要按照气象防灾减灾有关规定,明确承担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进一步完善气象部门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下的地方财政支持保障机制,把乡镇自动气象站网运行维持、农村气象预警大喇叭建设工作和气象信息员工作维持以及防灾减灾气象服务等基本气象业务运行维持经费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配套资金,确保发挥气象现代化建设效益。

  (三)强化目标任务落实和考核评价。

  根据本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各地要制定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要完成的具体目标,出台落实的具体办法,组织力量逐项抓好落实。要组织制定全区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自治区气象局、统计局要发挥气象现代化指标的目标导向、检测诊断和考核评价功能,每年定期分析、报告指标完成情况,指导、督促各地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广西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4年6月4日

 

附件

 

广西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目标值

现状值

气象服务能力

1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

95

86

2

气象服务社会公众满意度(%)

85

81

3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规模和效率(%

提高20

60(亿吨)

4

气象科普知识普及率(%)

80

60

气象预报预测水平

5

24小时城镇天气预报准确率(%

提高2-3

80(晴雨)

78(温度)

6

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准确率(%

提高5

108公里(台风)

23.5(暴雨)

7

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提前时间(分钟)

20

小于10分钟

8

天气预报精细化(空间分辨率)

到乡镇

到县级

9

短期气候预测准确率(%

提高3-5

63(月降水)

76(月温度)

综合气象观测能力

10

综合气象观测站网建成率(%

90

50

11

气象要素观测自动化率(%

90

50

12

气象观测数据省内到达时间(分钟)

3

8

13

观测环境保护综合评分(分)

80

74

可持续发展能力

14

基层气象防灾组织健全率(%

95

24

15

气象科技投入水平(%

5

3

16

气象职工本科以上学历比例(%

90

69

17

高级职称职工比例(%

25

14

18

台站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

90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