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彩网

打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桂政发〔2014〕1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也是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目标的重要一年,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根据全区经济暨城镇化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要求,2014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财政收入增长1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3.8%,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居民消费价格涨幅4%左右,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2%,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之内,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0%,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8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4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1%,城镇化率46.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新增就业人数40万人,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86%。

  二、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必须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各项工作以改革为统领,把改革创新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促转型,以改革促开放,以改革惠民生,用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以改革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继续做好国家下放审批权限接收工作和清理审批事项的同步取消工作,自治区再研究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推行工商登记制度和民事登记制度改革。投融资改革方面,进一步清理投资审批事项和优化办事流程,研究改革各部门之间相互前置的审批体制,研究制定公共资源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落实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完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筹资区市联动机制,设立铁路发展投资基金,积极探索市场化的融资方式。农村改革方面,在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前提下,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土地集中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产业化经营。财税改革方面,完善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积极推进“营改增”扩大范围和消费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金融改革方面,围绕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打造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鼓励商业银行开展人民币兑换东盟国家货币挂牌交易,争取中国—东盟股权交易中心和互联互通投融资平台落户南宁;加快地方中小银行重组步伐,积极发展面向小型微型企业的融资服务;全面推广田东农村金融改革经验。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方面,加快建立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政企分开,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方面,进一步清除市场准入障碍,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重大项目建设,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软环境。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面,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研究制定工业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对电解铝、水泥等行业研究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推行并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水价和气价制度,出台城乡居民住宅小区附属设施用电改按居民用电价格执行的政策;继续推进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改革。医疗卫生改革方面,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制度,加快推进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重点的公立医院改革,继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范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健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继续统筹推进土地管理、北部湾经济区综合配套、社会事业等其它领域改革。

  在深入推进改革的同时,统筹抓好以下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促进工业升级提质增效。(1)大力发展汽车、机械、食品、电子、石化、有色金属等现代制造业,培育壮大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糖业调整转型,重点实施上汽通用五菱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柳工大型工程机械及零部件制造、南方有色铅锌冶炼升级改造、贺州桂东电子技术改造、崇左东亚糖业循环经济等一批产业结构调整项目。(2)创新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园区土地集约利用度和产出率,集中要素资源实施351个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575个工业项目,倾斜支持每市建设1—2个重点园区。(3)实施企业培育提升行动计划,进一步做强大企业,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4)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创新驱动引领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实施11个重大科技专项和重点领域60个科技攻关项目,力争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550家,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突破4000亿元,新增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以上,新增自治区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超过30家、研发中心超过15家。实施一批工业技改项目,力争完成更新改造投资5000亿元。推动落实国家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设备进口减免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做好国家两化深度融合试验区的申报建设工作。建设广西云计算中心。(5)着力化解产能过剩,按照国家要求,继续在水泥、铁合金、炼钢、造纸等行业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加快推进合山、平桂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

  2.加快发展现代农业。(1)认真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实施“粮安”工程,加快15个产粮大县和35个粮源基地县中低产田改造和基本口粮田建设,确保粮食总产量1500万吨以上。(2)围绕甘蔗、水果、蔬菜等特色产业打造一批生产基地,制定实施500万亩糖料蔗核心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力争糖料蔗产量7500万吨、油料56万吨、肉类428万吨、水产品332万吨。(3)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培育一批特色产业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扶持发展20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4)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抓好主要农作物良种选育繁育,大力推广应用间套种、绿色植保、测土配方施肥、科学健康立体养殖等先进技术应用,提高水稻、甘蔗等大宗农作物耕种机械化水平,加快培育“育繁推一体化”大型种子企业,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35万台套,开展农机培训5万人。(5)强化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抓好38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开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335座、完工595座,完成中小河流治理堤防护岸260公里、渠道防渗配套7500公里,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550万亩。(6)抓好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建设,加强种子、种苗、兽渔药、农药市场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1)加快发展旅游业。着力推进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三大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抓好自治区联系推进的20个重大旅游项目以及600个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加快发展乡村旅游、旅游扶贫和红色旅游,力争新增1家5A级景区,全年旅游总收入突破2500亿元、增长25%以上。(2)加快发展商贸物流业。重点在南宁、柳州、桂林、玉林等中心城市建设一批大型现代城市商贸综合体、大型专业批发市场,支持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业态,实施“电商广西”、“电商东盟”工程,增加“南菜北运”农产品全冷链果菜运输专列班次。(3)积极发展金融服务业。继续实施“引金入桂”、“引银入桂”战略,加强金融主体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领域、小微企业资金支持,支持优质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再融资,力争新增小额贷款公司60家。(4)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加快推进南宁市五象新区旅游文化综合体、桂林市保利文化产业园、贵港市文化艺术中心、贺州市文化体育中心等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加大对动漫等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5)扎实推进桂林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动桂林高新区科技金融中心、南宁中盟科技园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快柳州汽车城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区规划建设工作,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6)把发展服务业和促消费结合起来。鼓励发展健身、家政、养老、社区服务等消费潜力大的服务业,丰富消费服务产品类型,围绕餐饮、食品、服装、家电、汽车、农产品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加强消费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商品、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

  (二)保持投资平稳较快增长。

  1.全力抓好筹融资工作。(1)落实自治区与金融机构总部战略合作协议,加强政银企对接,力争实现全社会融资总量3000亿元,其中新增贷款1800亿元、资本市场直接融资430亿元。(2)围绕中央投资的重点和方向,做好项目筛选申报,力争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120亿元。(3)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大债券申报发行力度,力争发行80亿元。(4)向社会发布第四批引入民间资本项目,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金融服务、社会服务等领域,力争民间投资8500亿元。(5)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做好已达成意向投资项目跟踪落实工作,力争项目合同履约率95%以上。

  2.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1)围绕交通、能源、水利基础设施以及千亿元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社会民生、生态环保等重点方向,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573项,年度计划投资2039.7亿元。其中,力争玉柴配件制造中心一期、桂林光电子光通信产业化一期、凤山国际长寿养生旅游开发等131项重大项目实现开工,年度计划投资437.4亿元;加快续建防城港钢铁基地、北海林纸一体化、中国联通南宁总部基地、柳州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251项重大项目,年度计划投资1308.1亿元;田东年产5万吨高科技纳米系列碳酸钙、崇左(东盟)国际农资物流交易中心等83项重大项目竣工投产,年度计划投资294.2亿元;加快推进中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南车轨道交通装备基地一期、河池煤炭配送中心等108项预备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2)围绕打造西南中南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抓紧谋划和储备一批交通、能源、水利、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和社会事业重大项目,筛选一批两年内具备开工条件的重大项目,为“十三五”重大项目建设打下坚实基础。(3)创新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完善自治区领导联系重大项目责任落实、滚动调整、协调服务、督查督办、考核考评机制,建立健全用地保障、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调剂机制,探索审批部门和中介服务机构满意度公示制度,继续实施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和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试行并联审批。(4)强化投资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确保项目投资效益。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1)交通方面。主要新开工南昆铁路增建二线、合浦至湛江、黎湛铁路电气化扩能改造等3条铁路,加快推进防城至东兴、柳州至肇庆广西段铁路前期工作并力争开工,扩建柳州火车站,续建云桂、湘桂铁路柳州至南宁电气化改造、梧州港赤水圩作业区专用线铁路,力争建成贵广铁路广西段,新增铁路营运里程443公里。新开工河池至百色、吴圩机场至大塘、柳州至南宁改扩建、沿海高速公路南间至北海段路面改建、梧州市环城高速等5条高速公路,续建三江至柳州、来宾至马山、崇左至靖西、贵港至合浦等16条高速公路,建成桂平至来宾、岑溪至水汶、靖西至那坡、河池至都安、南宁外环、南宁机场配套高速公路延长线等6条高速公路,新增高速公路里程384公里。新开工北海铁山港西港区7—8号泊位、竣工长洲水利枢纽船闸等一批沿海港口和内河航道重大项目,新增北部湾港吞吐能力6000万吨、西江黄金水道吞吐能力3000万吨。新开工桂林机场航站楼扩建工程,竣工南宁机场新航站区,加快梧州机场迁建、北海北部湾新机场和玉林机场选址及前期工作,力争民航旅客吞吐能力达2450万人次。(2)能源方面。主要新开工防城港电厂二期、广西电网公司500千伏送变电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神华国华广投北海能源电厂一期前期工作并力争开工,竣工投产岩滩水电站扩建工程二号机组,加快推进防城港红沙核电站二期、合山电厂第二台机组、钦州热电厂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获得国家核准,新增发电装机容量65万千瓦。实施县县通天然气工程,力争新增贺州、玉林等6个市和藤县等10个县通达天然气和管线,实现14个设区市、37个县用上天然气。加快“十二五”后两年电网规划项目建设,尽快实施沿海电源送出工程,稳妥推进主电网与地方电网联合重组,积极推进百色、来宾铝电结合试点工作。(3)水利方面。主要新开工大藤峡水利枢纽、柳江柳州市区河段治理等重大项目,续建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等重大项目,基本建成桂林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川江、小溶江水库,加快左江治旱驮英水库和落久水利枢纽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规划建设桂西北治旱工程,新建河堤及护岸工程260公里,海堤15公里。

  (三)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1.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1)编制实施我区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重点城镇群发展规划,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启动修编城镇体系规划,深入开展村镇规划集中行动,完成300个国家重点镇、中心镇规划和5000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稳妥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出台统筹城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项配套保障措施,适度放宽南宁、柳州、桂林中心城市落户条件,进一步降低其他设区市落户门槛,有序放开落户限制,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3)坚持中心城市带动战略。以实施南宁轨道交通1号线、柳州东外环柳东段、桂林西二环路、梧州西江四桥等一批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为带动,大力推进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四个核心城市建设;做大做强其他区域性中心城市,逐步将城区人口10万人以上的县(市)培育成为中等城市。(4)协调发展县城和中心镇。实施城镇化示范县和百镇扶持壮大工程,抓好重点镇特别是国家重点镇、小康示范镇建设,加快推进30个重点镇“五个一工程”和150个重点乡镇“两延伸”村屯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一批乡改镇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

  2.统筹推进区域发展。深入实施“双核驱动”战略,发挥各地比较优势,进一步完善“两区一带”总体布局。坚持北部湾经济区优先发展,实施一批沿海港口、泊位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临港重大产业项目,大力推进经济区湖南、云南、四川临港工业园建设,推动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升格为综合保税区,做好北海出口加工区B区一期、钦州保税港区二三期建设及凭祥综合保税区扩容提量,促进经济区同城化发展和口岸通关一体化建设。抓好珠江—西江经济带规划实施工作,着力优化西江沿线集疏运体系,完善西江流域沿江产业布局,加快推进柳来河一体化和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建设西江综合保税区。整合发展桂西资源富集区特色优势产业,推动百色铝工业、河池水电和有色金属、崇左糖业锰业等特色产业基地做大做强,支持建设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和旅游扶贫试验区,加快编制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

  (四)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1.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研究制定主体功能区相关配套政策和评价考核体系,开展主体功能区试点。

  2.坚持不懈推进节能降耗。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等重点工程,严格项目节能审查,严控新上“两高”项目。健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预警监控机制。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确保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不低于97.5%。

  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突出抓好铝、糖、建材、火电、化工等产业循环经济发展,深入推进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鹿寨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以及梧州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试点,加快建设梧州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贺州华润等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新认定循环经济示范先进企业或园区20个,培育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企业5家。加快推进柳州产业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支持创建国家循环经济和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城市(县)、国家低碳工业试点园区。

  4.狠抓重点领域污染减排。大力推进火电、水泥行业脱硝工程建设以及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加快推进10—15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50个重点流域和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新建965个垃圾综合处理示范村屯,力争城镇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文明示范区试点、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力争完成植树造林3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2%,森林蓄积量达6.8亿立方米,新建沼气池5万座,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万公顷,设区市空气质量保持良好。

  6.深入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推进100个以上清洁田园活动项目和2000个试点村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范围。加快推进古村镇保护、名镇名村建设、最美庭院建设等工程。

  (五)着力提升开放合作水平。

  1.加强面向东盟的国际合作。积极筹办好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暨第八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等重大活动,促进泛北部湾、大湄公河次区域、中越“两廊一圈”等国际合作向纵深推进。抓好沿边开放开发,加快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争取设立凭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推动南宁—崇左—凭祥对外开放经济带建设。加快完成中越东兴—芒街、凭祥—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总体方案,力争获批并开工建设。加快推进“两高、两铁、两桥”互联互通项目。加快推进中马钦州、马中关丹等重点开放合作产业园区建设。做好中国—东盟海洋经济合作试验区的申报建设工作。积极谋划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争取在国家有关规划方案中融入更多东盟元素、广西元素。

  2.深化国内区域合作。深入推进与西南、中南、珠三角、长三角等多区域合作,抓好省际、部区、央企合作协议落实,加快两广经济一体化发展,实施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总体规划,规划建设信都粤桂产业合作示范区。深化与港澳合作,抓好已签约项目落实,加快推进港澳—粤桂—东盟物流集散中心、龙港新城?香港产业园建设。加强桂台经贸合作,在旅游、农业、轻工、电子、化工、医药和高科技产品开发等重点领域加强合作。

  3.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调整优化进出口结构,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加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加快推进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国家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加大对进出口龙头企业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扶持力度,力争外贸出口额增长14%。

  4.加快“走出去”步伐。推动一批企业在海外上市,重点抓好马中关丹产业园现代综合钢铁厂、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收购关丹港股权、柳工收购波兰和伊朗工程等对外投资项目建设。

  (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1.着力抓好就业工作。以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援助为重点,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就业服务工作。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加强自治区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加快推进边境地区0—20公里边民就业、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职业技能、计划生育家庭、被征地农民、农民工、库区移民等专项培训就业工程。加快推进国家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基础设施试点项目建设。

  2.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为重点,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以事业单位、非公经济单位以及改制企业为重点,做好失业保险工作。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险的参保续保率,力争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700万以上。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兜底制度,加强流浪人员救助管理。

  3.全面发展社会事业。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扩大普通高中规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等重大工程,启动新建幼儿园100所、义务教育学校80所,改扩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项目800个,新建和改扩建普通高中、中职学校70所,扩建高校项目30个。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深入实施防范艾滋病攻坚、地中海贫血防治攻坚、母婴安康等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推进“国门书店”建设,建设200个示范数字农家书屋,新建150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完成20万户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挖掘广西民族文化遗产,加快推进灵渠、花山岩画文化景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打造民族文化精品,继续提升“漓江画派”等文化品牌影响力;加快推进广西文化产业城、体育产业城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承办好第45届世界体操锦标赛。落实国家关于调整完善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诚信计生。

  4.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认真落实保供稳价政策措施,强化“米袋子”、“菜蓝子”行政首长负责制。继续实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规范和降低流通环节不合理收费。增加粮食、食用油、猪肉等重要商品储备,充实短缺品种储备,增强政府价格调控能力。继续实行化肥生产用电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审慎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在必要时对猪肉、大米、食用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依法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继续降低部分偏高药品价格。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完善价格舆情监测和信息反馈机制,加强舆论引导,稳定社会预期。

  5.切实抓好扶贫开发。实施以产业化为核心的精准扶贫攻坚,在巩固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成效基础上,积极探索更大范围更有成效的整体扶贫方式,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和城镇化结合试点,加快水库移民新村及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力争减少贫困人口80万人,实现3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新建贫困村屯级道路1000公里,重点县、片区县及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区1个百分点以上。

  6.加强社会治理。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提升基层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全力推进平安广西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边海防、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全面落实优抚双拥安置政策。

  7.为民办一批实事。筹措460亿元资金,在社保、健康、教育、强基、安居、土地整治、农补、生态、文化、交通等10个方面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新开工12万套、基本建成10万套,农村危房改造15.6万户。

  在2014年计划执行过程中,必须进一步加强宏观经济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导向作用,加快实施“十二五”规划,启动“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密切跟踪国内外经济形势,强化对经济运行的监测预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对策措施;准确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取向,抓好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加强自治区政策预案储备;做好经济运行调节,重点加强煤电油气运的供应和保障能力,确保企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需要。

  附件: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

  附件

  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

     

计算

单位

2013

2014

初步统计

增长

预期目标

增长

一、地区生产总值

亿元

14378

10.2%

15850

10%

第一产业增加值

亿元

2343.6

4.3%

2520

4.5%

第二产业增加值

亿元

6863

11.9%

7580

12.5%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亿元

12.9%

13.8%

第三产业增加值

亿元

5171.4

10.2%

5750

9.5%

二、财政收入

亿元

2000.5

10.5%

2200

10%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亿元

1316.8

12.9%

1435

9%

三、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上年=100

102.2

2.2%

104

4%

四、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11383.9

21.8%

13430

18%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5083.1

13.6%

5740

13%

六、外贸进出口总额

亿美元

328.4

11.4%

368

12%

#出口总额

亿美元

187

20.9%

213

14%

七、社会事业

 

 

 

 

 

 研究生招生数

万人

1

5.3%

1.07

7.0%

 本科招生数

万人

8.8

2.2%

9

2.3%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

万人

32

2.3%

32

持平

 

     

计算

单位

2013

2014

初步统计

增长

预期目标

增长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78

82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90

90

   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

%

96.2

96.6

   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

%

98

98.2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0.8

42.9%

1.12

40%

  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万人

388

380

八、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

 

 

 

 

 

☆年末总人口

万人

5282

5339

 人口自然增长率

7.93

9

 城镇化率

%

44.8

46.3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万人

51.05

40

城镇登记失业率

%

3.3

4.5以内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305

9.7%

25630

10%

   农民人均纯收入

6791

13.0%

7537

11%

   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

%

83

86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量

万套

15.1

12

  

     

计算

单位

2013

2014

初步统计

增长

预期目标

增长

九、工农业主要产品产量

 

 

 

 

 

    

万吨

1521.8

2.5%

1500以上

   糖料蔗

万吨

7809.8

4.4%

7500以上

    

万吨

1125.2

9.1%

1200

6.6%

  

万吨

2428.6

4.6%

2500

3.0%

    

万吨

32.4

2.5%

33

3%

 肉类总产量

万吨

420.02

2.1%

428

2%

   水产品

万吨

319.1

5.1%

332

4%

   发电量

亿千瓦时

1199.1

7.0%

1282

6.9%

成品糖

万吨

1010.9

17.3%

1036

2.5%

  

万吨

2790.7

30.7%

3070

10%

  

万吨

10707.5

9.5%

11900

11%

 氧化铝

万吨

728

8.3%

740

1.6%

 电解铝

万吨

65.89

0.4%

70

6.3%

  

万辆

186.9

11.7%

200

7.5%

十种有色金属

万吨

123.7

11.5%

140

13.2%

 

     

计算

单位

2013

2014

初步统计

增长

预期目标

增长

十、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每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

吨标煤

0.743

-3.0%

0.7207

-3%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万吨

76.08

-2.5%

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以内

☆二氧化硫排放量

万吨

50.41

与上年持平

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以内

☆氨氮排放量

万吨

8.03

-2.8%

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以内

☆氮氧化物排放量

万吨

49.08

-1.5%

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以内

☆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立方米

95

-5.9%

89

-6%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

%

19.8

20

☆森林覆盖率

%

61.8

62

☆森林蓄积量

亿立方米

6.6

6.8

新建农村沼气池

万座

8

5

    注:1.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由养老保险覆盖率、医疗保险覆盖率加权计算得出;

  2.每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按2010年价格计算;

  3.加☆的指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