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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3〕1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15号)精神,积极有效扩大进口,不断增强进口综合效应,充分发挥进口在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改善资源能源供应、引导提升国内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加强进口重要性的认识

  (一)充分认识加强进口工作的重要意义。进口和出口都是我国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方面和促进国内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扩大进口不仅有利于增加国际市场总需求、推动世界经济加快走出国际金融危机阴影,而且对于改善对外关系、提升全球贸易话语权、缓解资源环境瓶颈压力、促进产业发展科技进步、引导居民消费升级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加强进口是实现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外贸易的基本任务。当前,我区经济进入工业化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对外贸易也进入了进出口并重的新阶段。积极扩大进口,是进一步发挥我区沿海沿边独特区位优势、创造对外开放新优势的现实需要,是弥补国内能源资源缺口、推动经济加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自主创新进程的内在需要,也是满足国内不断提高的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拉动作用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扩大进口的重要意义,从提升开放质量水平、服务经济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切实转变发展观念,拓展发展思路,把加强进口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

  二、明确加强进口工作的要求和目标

  (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的决策部署,坚持进口与出口并重,坚持进口与产业发展互动,坚持进口与扩大内需衔接,坚持进口和“走出去”联动,坚持市场主导和政策引导互补,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结合,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对外贸易全面协调发展,为全面深化开放合作、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创造良好条件。

  (三)发展目标。经过几年努力,我区将加快进口促进平台建设,逐步完善进口市场体系,不断提高进口便利化水平,使进口市场布局更趋合理,进口总量和结构同步提升,进口在服务经济、推动创新、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力争“十二五”期间,全区进口年均增长25%以上,高于出口和对外贸易年均增速5%以上。我区进口增幅继续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占全国的比重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

  三、积极培育进口需求

  (四)扩大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认真落实国家加强进口的政策措施,抓住部分商品进口关税调整的机遇,重点扩大我区“14+10”产业体系建设所急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新型环保装备等进口,提高高新技术产品进口比重。鼓励企业引进重大先进技术,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抢占技术发展制高点。

  (五)拓展重要物资和消费品进口。积极配合国家实施能源资源战略储备计划,积极参与境外资源能源合作开发,进一步扩大各类矿石、原油、煤炭、大豆等大宗能源资源产品进口和回运,争取若干重要进口物资储备项目布局我区。适应扩大居民消费的需要,增加高级时装、高档家用电器、高品质消费类电子和数码影像产品等有利于促进国内消费升级、消费带动能力强的产品进口。培育发展再生资源、汽车、酒类等新进口领域。

  (六)大力发展加工贸易进口。积极承接境外和沿海加工制造业转移,推动本土企业进入加工贸易产业链和供应链,大力发展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及装配业务,促进更多原材料、基础部件、半成品进口。鼓励和发展技术溢出能力强的先进制造和高新技术加工贸易,带动核心元器件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推动加工贸易从组装加工向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制造、物流等环节拓展,不断提高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加快加工贸易企业内销体系建设,拓展内销渠道,简化内销手续。

  (七)促进服务贸易进口。根据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积极扩大服务贸易进口。加快发展与传统产业调整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配套的专有和专利技术特许、计算机和信息、通讯、物流、金融、保险等生产性服务进口,积极引进研究开发、技术检测与分析、管理咨询、环境服务等前沿服务领域。稳步扩大旅游、商业服务等传统领域进口,充分挖掘创意时尚、文化传媒、教育培训、养生养老、医疗保健等新的需求潜力,有序扩大高端生活性服务进口。

  (八)加大边境贸易进口力度。继续扩大越南煤炭、矿产品、农产品等优势资源进口,积极拓展机电、电子信息等新兴工业品进口,不断发挥贸易通道作用并扩大市场辐射半径。用好用足国家各项边民互市贸易优惠政策,加大边民互市区(点)建设投入力度,积极推动国家扩大互市商品范围,大力发展边民互市贸易,进一步增加生活用品和部分生产资料进口。

  四、建立完善促进进口的市场体系

  (九)实施进口市场多元化战略。鼓励企业用好中国—东盟自贸区等关税减让协定,不断扩大零关税和低关税产品进口,推动进口渠道多元化。以先进技术及设备、关键零部件、高品质消费品为重点,积极拓展自欧美等发达国家进口。以能源资源和新兴工业品为重点,着力扩大自非洲、俄罗斯、印度、巴西等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进口。依托港澳台进口渠道优势,共同开展进口贸易。鼓励企业积极融入农产品、能源资源全球定价体系,提升国际市场话语权。

  (十)建设专业进口商品交易中心。以打造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为契机,规划建设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的大型商品市场,提升进口组织化程度和交易集聚化水平。顺应贸易向中心城市集中的趋势,加快建设南宁国际贸易中心城市。扎实推进中国—东盟商品交易中心建设,吸引东盟知名品牌和经销商入驻,建成面向东盟的国际性专业市场。在北海、防城港、钦州、百色、崇左等地筹建煤炭、矿产品、汽车、高档消费品、酒类、水产品、水果、木薯制品、中草药等进口商品交易中心,增强沿海、沿边集散交易功能。

  (十一)促进进口和国内流通相衔接。鼓励我区大中型流通企业与境外供应商、区内进口商建立业务合作联系,减少中间环节。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整合进口相关环节,打造“国际采购—进口—自营销售”一体化平台。鼓励企业代理经营国外品牌消费品,发展自营销售平台。推行进口商品流通的“国民待遇”,对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商品,进入国内市场流通后,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再检验、检测。

  (十二)培育发展各类进口主体。扶持国有、民营等内资企业提升进口能力和份额,推动出口龙头企业向进出口并重转型,打造若干大型综合性进口企业集团。在中小企业中选择一批市场开拓能力强、经营商品符合产业发展和扩大内需要求的骨干企业,集中力量孵化成为专业化进口队伍。鼓励和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进一步扩大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备件等进口。

  五、培育发展进口促进平台和载体

  (十三)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服务功能。鼓励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进口领域探索创新,逐步完善进口货物的展示展销、融资、采购、分拨配送等功能,为国际商品进入国内市场提供优质配套服务。鼓励企业用足用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特殊政策,以保税仓储方式进口战略性、资源型物资,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降低运营成本。支持钦州保税港区发展好酒类进口分销和整车进口业务。

  (十四)规划建设进口加工集聚示范区。依托沿海城市、深水良港,按照园港结合、以园带港的发展思路,高起点、高水平布局建设现代临港产业区,重点发展石化、钢铁、重型机械、电子信息、能源、粮油加工、林浆纸、修造船等大进大出的临海大型工业,做大做强港口经济。以国家实施沿边开放战略为契机,以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为载体,大力发展边境加工业,逐步建成一批矿产品、特色农产品等边境进口资源加工基地,促进边境贸易转型升级。

  (十五)积极培育进口商品展会。继续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培育成为东盟等国外商品开拓国内市场的重要平台。积极培育中国—东盟(柳州)汽车、工程机械及零部件博览会、中越东兴—芒街国际商贸旅游博览会、中越(凭祥)商品交易会等地方品牌展会,进一步拓展进口促进功能。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境外的重要展会,为我区采购商与国内外生产商牵线搭桥。探索与国外知名展览机构合作举办进口展会,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赴境外开展商品采购活动。开发建立各类国际电子商务信息平台,帮助进口企业降低贸易成本。

  六、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

  (十六)建立自治区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参照国家《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以扩大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短缺资源和节能环保产品等作为重要内容,研究出台自治区《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补充目录》,并根据我区产业政策和转型升级发展的要求实行动态调整,强化进口贴息政策导向,逐步扩大贴息范围,提高贴息比例。

  (十七)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大对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财政扶持力度,在用足用好国家促进进口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安排资金,对列入自治区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技术、产品进口给予贴息;对进口平台、进口基地、进口市场体系、进口信用保险、进口促进及公共服务、境外资源性产品回运等方面予以支持。

  (十八)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宣传引导,配合落实国家关于全部出口项目项下进口设备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切实解决退税周期长、应退税款大量占压问题,提高企业进口先进设备的积极性。落实技术改造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和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减免税的审批速度。积极向国家争取降低部分能源、原材料和消费品、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的进口暂定关税。

  (十九)统筹保障重点进口项目用地。对列入自治区优先发展目录、符合集约用地条件的重点进口项目,包括进口商品交易中心、进口资源加工区、进口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用地,各级政府统筹保障项目合理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50%执行。

  (二十)加大进口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政策性银行安排信贷资金并提供合理利率。支持商业银行发展进口项下的贸易融资业务,灵活运用票据贴现、押汇贷款、对外担保等方式提供信贷服务。支持我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进口实力。研究开展飞机、船舶等大型设备租赁进口试点,创新进口融资方式。贯彻落实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简化付汇手续。引导进口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重点打造北部湾经济区金融支持服务进口贸易信用示范区。

  (二十一)创新进口信用保险服务。发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南宁营业管理部政策性和专业优势,为企业进口提供信息咨询、风险分析等服务。鼓励企业投保进口预付款信用保险,增强进口谈判能力,开拓多元进口渠道。加快发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对流通企业进口货物的国内销售提供保障,支持其以赊购方式与国外供应商进行交易,降低采购成本。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推出支持进口的保险产品和服务。

  七、提升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

  (二十二)推进海关通关便利化。进一步推进分类通关改革,扩大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落实应转尽转,加快无纸化通关改革,提升进口货物通关效率。进一步完善进口商品预归类、价格预审核和原产地预确定制度,全面实施预约通关、联网报关、税费网上支付等便捷手段,实施上门监管、区外监管、担保验放等便利措施,加大AA类、A类企业培育力度,落实企业守法便利。优化加工贸易管理模式,推广应用加工贸易综合管理平台、E账册联网监管系统,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月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

  (二十三)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积极探索进口产品分类和企业诚信管理,对优强企业和高资信企业采取直通放行、绿色通道等便捷措施,对低风险进口产品采取抽查方式查验。以柳州国际进出口汽车检测、防城港国家有色金属矿产品检测、凭祥热带亚热带水果检疫等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检验检疫水平和能力。推行“预约申报”的全天候、无障碍工作模式,提供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服务,努力实现单证“快”放行、物流“零”滞留的工作目标。

  (二十四)加强口岸建设管理与协作。加快推进北海港、防城港、凭祥友谊关等口岸扩大开放,提升爱店、峒中等边境口岸等级,积极申报特定商品进口指定口岸,加快口岸基础设施、国际大港及大宗商品专用码头建设力度,营造良好的硬件环境。提速口岸“大通关”建设进程,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完善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检查、海事等联检协作机制,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充分运用泛珠三角海关、检验检疫区域合作机制,积极推动桂粤、桂港、桂澳口岸合作,为入境通关提供便利。

  八、加强对进口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五)加强对进口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建立加强进口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研究完善促进进口的政策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逐步建立量化考核制度,加强对各市进口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各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认真落实支持政策,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支持进口的强大合力。各市要参照自治区的做法,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协调机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进口工作加快发展。

  (二十六)发挥行业中介组织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加强行业指导和自律,加强对重点进口企业的跟踪服务,积极开展进口政策培训和商务咨询等服务。鼓励中介组织加强与境外商协会特别是大宗商品出口国相关组织和企业的交流合作,加强信息沟通,畅通合作渠道,为促进企业进口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十七)强化促进进口的公共服务。简化进口相关行政审批程序,力争将法定办证时间缩减30%,不断提高政务效率。在商务官方网站开设促进进口专区,为供需双方提供交易平台服务,以及信息发布、政策介绍、信息查询、贸易障碍投诉、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清理进口环节不合理收费和不合理限制与措施,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降低进口环节交易成本。加强进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加强进口贸易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二十八)建立完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进口预警监测,密切跟踪重点大宗商品的进口数量、价格走势和企业运营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进口冲击国内产业,确保国内经济安全。建立健全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食品、农产品、重点进口设备和材料等在安全、卫生、健康、环保等方面符合国家技术法规强制性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