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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13〕3号)

  (上接第13期)

  示范工程之六:玉林龙潭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工程。以进口废电线电缆、废电机、废旧有色金属、废塑料等各类再生资源拆解、加工为主导,通过拆解加工进口废电线、电缆、废弃电机、废五金电器等“城市矿产”,并与其它产业融合,拓展和延长以废铜、废铝、废塑料为原料的产业链。

  示范工程之七:南宁资源再利用工程。建设包括城市再生资源回收、拆解、储存、运输、装卸、分拣、加工、交易、配送和信息服务等各环节有机结合的城市物流循环体系,减小由于“城市矿产”废弃和其他可回收利用废弃物废弃导致的环境压力。

  (五)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全面改用先进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装备,全区三分之一以上地级城市建设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图6-4)。

  示范工程之八:南宁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工程。重点发展餐厨垃圾和地沟油预处理后经厌氧发酵产生沼气、沼气用于发电、厌氧发酵后的污泥进入堆肥系统,处理后直接作为营养土部分替代化肥等项目,实现日处理餐厨废弃物200吨,每年实现二氧化碳减排3603.7吨,日产22.2吨营养土。

   

  图6-4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循环经济工程

  示范工程之九:梧州市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通过对梧州市内餐厨废弃物进行回收集中处理,使其资源化和无害化,日处理餐厨废弃物100吨。

  (六)企业升级改造型循环经济工程。

  借助企业升级改造机会,引进循环型技术装备,升级生产工艺,整合产业链,提高物质和能量的利用率,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图6-5)

  

  图6-5 企业升级改造循环经济工程

  示范工程之十:防城港钢铁基地循环经济工程。建立以冶金厂为中心的钢铁生产与电力、化工、建材、机械制造等相关行业以及与社会生活共享资源、互为排放物治理、互为二次资源循环利用的社会化循环经济体系,以实现钢铁生产的经济效益优化和生态环境优化,促进金属资源节约、能源高效利用、水资源节约、清洁生产、以及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

  示范工程之十一:防城港金川铜镍基地循环经济工程。通过采用世界先进的生产工艺及大型、高效、节能型生产设备,对镍、铜冶炼炉渣进行回收利用,提高镍、铜回收率;选完镍、铜后的冶炼弃渣、粉煤灰、炉渣和尾矿砂再利用;构建废水资源化产业链,不断提高工业水重复利用率和中水使用量,提高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率。

  示范工程之十二:柳州钢铁升级改造循环经济工程。通过余能回收技术、煤气综合利用技术、节电技术和废弃物再利用技术对工程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原料煤能量梯度利用,实施衍生物质产业链延伸型开发,将衍生物质和能量纳入到经济链条之中,实现单企物质和能量闭路循环。

  示范工程之十三:柳州化工升级改造循环经济工程。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推进工艺路线改造升级,提升能源和原料利用效率;延伸废弃物产业链、拓展产品领域,提升能源梯度利用能力和物质循环利用水平,形成能量和物质流链条耦合连接的单企闭路循环。

  示范工程之十四:方元电力鹿寨“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抓住小容量机组关停的机会,建设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通过集中供热,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最大限度的节能减排,打造集发电、供热和综合利用为一体的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七)多产业立体化集成式循环经济工程。

  依照物质生命周期,以农业废弃物为基础原料,利用先进适用技术,通过产业链延伸和废弃物原料转化,建立生态整合与产业共生机制,构建区域循环经济闭合圈,形成资源、产品与废弃物间良性转化,实现对各环节农产品“吃干榨尽”。

  示范工程之十五:燕京啤酒(桂林漓泉)循环经济工程。建设啤酒生产、废弃物处理、污水处理等啤酒酿造等循环经济产业链,提升主产业链质量和效益,深挖废水、废蒸汽等余热余能的潜力,实现残留废弃物再利用和能量的梯度利用,逐步实现由传统工艺向现代工艺、由初步加工向精深加工的转变。

  (八)产业拓展型制糖工业循环经济工程。

  围绕甘蔗—制糖—糖蜜—制酒精—酒精废液—复合肥,甘蔗—制糖—蔗渣—制浆造纸、发电—废液碱回收—再利用等两条主产业链,引进和采用大型高效节能设备,加快推进糖业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重点推进蔗渣、糖蜜、滤泥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把上游废物变成下游原料,有效拓展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工业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向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

  示范工程之十六:崇左东亚糖业有限公司蔗糖循环综合利用工程。广泛采用国内外节能、低耗、环保、清洁型设备,提高甘蔗产量和质量,推动制糖工业升级,支撑产业链延长对甘蔗原料的需求,打造产业链延伸型制糖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示范工程之十七:中粮集团崇左甘蔗制糖循环经济工程。围绕“甘蔗—制糖—滤泥—制有机生物肥—回田种甘蔗”循环经济路线,依托现代生物技术和分离技术,开发糖衍生物系列产品、高端系列糖产品等蔗糖高附加值下游产品。

  示范工程之十八:湘桂糖业集团有限公司蔗糖循环经济产业蔗渣综合利用工程。开拓糖渣的新用途,实现“资源—产品—废弃物”线性生产模式,向“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多元化生产模式转变。

  示范工程之十九:农垦糖业循环经济工程。以甘蔗为原料生产机制糖、食用酒精、纤维板和复合肥等产品,推进对蔗渣酒精废液等的深度开发,实现“蔗、糖、酒、浆、纸、生物化工”一体化发展。

  示范工程之二十:贵港贵糖循环经济工程。综合利用制糖工业废弃物,进行生态产业建设,构建蔗田、制糖、酒精、造纸、热电联产、环境综合处理六大系统,以产业优化升级解决制糖产业污染问题。

  (九)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型循环经济工程。

  通过对冶金和矿产资源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减少固体废弃物在环境中的累积,开发固体废弃物的经济价值。

  示范工程之二十一:河池南方有色冶炼有限公司循环经济工程。以铅、锌、锑冶炼渣综合回收利用为主业,采取共、伴生金属及非金属元素硫、碳回收和再循环、水资源重复利用等技术手段,综合回收利用共、伴生金属金、银、铜、铋、镉、铟、铁及非金属元素硫、碳等资源,通过资源化方式治理“三废”,提高资源和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示范工程之二十二:鹿寨磷化工废料再利用工程。围绕节能降耗、减排、循环利用等方面开展生产,重点探索磷化工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通过产业链延长和耦合,减少磷化工固体废弃物排放量。

  (十)矿产资源一体化开发循环经济工程。

  推进主、副矿开发利用有机结合,推进一体化开发,提高资源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废弃物排放,减少环境污染,为矿山资源开发循环经济找到新出路。

  示范工程之二十三:百色新山铝产业循环经济工程。重点发展铝精深加工产品、废铝回收和资源综合利用相关产品,形成铝加工为主导,延伸上下游产业,并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格局,通过技术创新、清洁生产、废物交换、循环利用、矿山复垦等手段,推动铝矿一体化开发和利用,最大限度提高铝矿资源利用率和再利用率,最大化减少废弃物排放。

  示范工程之二十四:崇左稀土开发循环经济工程。依托崇左丰富的稀土资源,以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为核心,推进稀土矿资源一体化开发利用,综合开发铝土资源,促进原材料利用的最大化。

  (十一)循环农业示范工程。

  示范工程之二十五:北海东园家酒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构建以循环型农业为基础,跨工业、农业和服务业、跨生产和生活两大领域的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做到“吃干榨净”。推进农业实现产业化经营,充分利用和转化农业废弃物中的物质和能量,以残留废弃物为起点延伸产业链,推广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示范工程之二十六:广西农垦明阳生化集团木薯生态循环产业链示范工程。以木薯为原料,生产淀粉、变性淀粉、酒精等主产品,同时综合利用“三废”资源,延长木薯生态循环产业链,生产生物质燃料、生物有机肥、环保防火板材、可降解花盆、餐盒等副产品,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促进广西木薯产业发展。

  (十二)生物质能示范工程。

  示范工程之二十七:贵港金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生物质能示范工程。采用先进工艺,以木薯为原料,以生物丁醇和乙醇两个产品为深加工方向,综合利用“三废”,形成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的闭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二、以城市为单元的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一)筑巢引凤型城市循环经济工程。

  以区域环境治理和优化,为产业发展提供优质环境条件,科学筛选入驻企业类型,合理选择目标产业,并着力带动相关产业循环发展,最终形成城市一、二、三产业循环化协同发展新格局。

  示范工程之二十八:南宁市社会龙头带动型循环经济建设工程。以循环型社会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实施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工程龙头,建立城市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循环经济立法,完善地方性规章和配套政策体系。调整产业结构,限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在城区发展,吸引高技术、高附件值产业落户。加强城区环境整治,加大绿化造林力度,下大力气推广清洁生产;加快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提升物流效率。稳步推进生态农业发展,提升乡村循环经济发展能力,构建大区域生产中心的支持体系建设。

  (二)产业链网络编织蔓延型城市循环经济工程。

  以园区主导产业链延伸、产业链间耦合为循环经济扩展机制,逐步同化区域经济所有领域,实现城市区域经济的循环化,整体提升城市循环经济发展总体水平。

  示范工程之二十九:贺州市耦合型现代化循环经济工程。以贺州华润循环经济园区、粤桂合作信都经济示范园区、贺州电子科技生态经济园区和贺州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为支点,承接高端产业,推动已有制造业产业链,向食品、制药、造纸等农产品加工工业延伸,进一步带动农业和林业的循环化发展。以循环经济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盘活区内各种特色旅游资源,带动旅游等社会服务业螺旋式升级发展。

  (三)主导产业拉动型城市循环经济工程。

  通过区域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的循环化发展,为其他产业循环经济发展创造条件,拉动其他产业走上循环经济道路,并彼此形成良性互动,促进城市区域经济整体循环经济水平提升。

  示范工程之三十:柳州市产业升级改造型循环经济工程。以试点工程和重点项目为抓手,结合工业园区现有产业结构特点,构筑以热电联产为基础产业,以钢铁、化肥化工为主导产业,水泥建材为辅助产业,以保障支持系统作为支撑的五大系统;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废旧金属再生利用、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再制造等领域试点工作,区别不同领域探索建立生产者责任制度,加快乡村农业循环经济步伐,提升农村对城市发展的支撑能力。

  示范工程之三十一:桂林市旅游服务业牵引型循环经济工程。以旅游业带动循环型农业发展,发展循环型旅游观光农业;建设以旅游业为龙头的循环型工业体系,以旅游产生的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为中心,构建桂林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和无害化体系,以旅游为纽带协同牵引城市发展,打造国际旅游重要目的地。

  三、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

  以原材料利用的减量化、废弃物再利用和资源化、产业间的耦合为基本原则,依靠科技力量奠定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基础,因地制宜,以点带面,加强重点技术的推广和普及,优化提升循环经济技术体系,提升循环经济效率和质量,全面推进全区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一)循环型工业领域的关键技术和装备。

  以关键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和应用为重心,推进工业领域原材料利用的减量化、“废弃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产业间的相互链接,实现工业生产的循环化。

  制糖行业——膜蒸发技术、蔗髓和蔗叶发电新技术、糖厂生产零取水达标排放技术、制糖生产过程自动控制技术、制糖生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技术等节能节水新工艺技术等。

  冶金行业——高温高压干熄焦技术、烧结余热利用、烧结烟气脱硫、高炉工序系统工艺技术、高炉炉顶余压发电和干法除尘技术、转炉煤气干法除尘及回收利用技术、铸轧一体化技术及综合能源管理技术、零排放技术、海水冷却技术等。

  有色金属行业——铝电解槽新型阴极结构及焙烧启动与控制等先进适用的采选冶及深加工技术、工艺和设备;流态化焙烧高效节能炉窑技术、精滤工艺全自动自清洁节能过滤技术、四通道喷煤燃烧节能技术及二次有色金属回收过程拆解分离技术、有色金属二次资源冶金技术、二次资源稀缺贵金属回收技术、尾矿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有色冶金废渣资源化技术、资源循环过程中环境治理技术、过程自动控制及检测技术等。

  建材行业——稳流行进式水泥熟料冷却技术、高效节能选粉技术以及新型干法水泥窑纯低温废气余热发电技术和节能粉磨技术和装备等。

  火力发电行业——锅炉智能吹灰优化与在线结焦预警系统技术、电站锅炉用邻机蒸汽加热启动技术、脱硫岛烟气余热回收及风机运行优化技术。整体煤气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技术,超临界(超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等,推进热电联产、热电冷联产和热电煤气多联供。无(少)油点火技术、供电煤耗降低技术、海水冷却节水技术、脱硫石膏和粉煤灰的综合利用技术等。

  石化行业——大型高参数板壳式换热技术、新型高效节能膜极距离子膜电解技术、先进煤气化节能技术、炭黑生产过程余热利用和尾气发电(供热)技术;密闭式电石炉、粉煤气化、水煤浆气化、尿素改性、余热回收利用等新工艺新技术;液化气制高辛烷值汽油、渣油加氢处理、资源梯级使用等技术;废水闭路循环等技术,磷肥行业重点推广硫酸生产余热回收等技术。

  造纸产业——中高浓度无氯漂白或少氯漂白纸浆新等技术。

  (二)循环型农业领域的关键技术。

  依托关键技术和装备实现农业生产资料利用的减量化、农业废弃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以及农业产业链延伸与耦合,实现循环型农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农业资源减量化领域——经济作物避雨栽培技术、避寒栽培技术、避晒栽培技术等“三避”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间作套种技术、节水农业、立体农业和生态农业;培育抗病虫、高效、抗逆作物新品种技术,地力培肥与土地持续利用技术;水稻免耕抛秧、玉米免耕栽培和冬季马铃薯免耕栽培等“三免”技术;植保“三诱”(光诱、色诱、性诱)病虫害防治技术,等等。

  农业“废弃物”再利用和资源化领域——植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秸秆还田、微生物技术、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等等。

  产业链延伸与链接领域——农村沼气、乡村清洁工程、生活污水净化、养殖场沼气工程等技术,等等。

  (三)循环型社会领域的关键技术。

  以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推广和应用为重心,推进社会领域节能减排,提升运行效率,构建循环型社会。

  在构建节约型政府领域,重点采用增强建筑物围护结构(含墙体、屋顶、门窗等)隔热性能的技术和装备;采用提高中央空调、照明、电梯和热水供应等系统效率的技术和装备。

  在建筑节能领域,大力推进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推进太阳能光电技术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推动使用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推广应用新型建筑材料、节能建筑和集中供热,提升建筑节能技术水平和能源利用率;全面推广应用路灯照明节电技术,加强建筑节能改造;在村镇建设中推广建筑节能技术。

  在绿色交通领域,加快推广数字化、自动化信息技术,提升通行效率。

  在循环型城市(社区)领域,重点大力推广节水技术,推广垃圾堆肥和垃圾发电技术。

  第七章 实施效果

  一、实施前景

  (一)循环型全产业链体系初步建立。

  初步建立各具特色、典型突出的循环型全产业链体系。通过持续延伸生产产业链,形成低耗、低排放的循环型清洁制造体系;加强技术培育和综合利用,形成立体化的循环型生态农业体系;加快生态恢复和环境改善,形成青山绿水、生态多样的富氧林业体系;促进资源再制造、废弃物综合利用,基本建立闭式循环的静脉产业体系;围绕循环型工业、农林业体系建设,基本建立覆盖各领域的循环型服务业体系;采用节能产品和环保材料,基本建立低碳环保的交通建筑产业体系;鼓励绿色生活、低碳消费,基本建立安居乐业、勤俭节约的循环型社会体系。

  (二)循环型产业空间布局基本形成。

  基本形成分工合理、功能配套的循环经济产业空间布局。通过重点培育,点线面带动发展,形成一批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跨企业、跨产业区域循环经济联合体,创造出一批典型的循环经济模式。原有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得到提升和推广,贵糖集团“吃干榨净”模式、北海东园家酒立体农业模式、贺州华润过程耦合模式,持续优化发展并得到应用推广。

  (三)循环型示范工程取得较大进展。

  重点示范工程取得阶段性进展。贺州华润、钦州和田东县石化、河池有色金属、百色新山铝矿、崇左稀土等重工业项目,在节能降耗、资源化利用方面改善明显;贵糖、崇左湘桂、北海东园家酒等工农业结合项目,在清洁生产、产业衔接方面形成示范标杆;南宁、柳州、梧州、玉柴机器、玉林龙潭等再生资源利用、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等项目,在培育和发展静脉产业方面取得较大突破。

  (四)循环型支撑体系建设日臻完善。

  建立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支撑体系,包括政策法规体系、生产管理体系、财税和金融政策支持体系、科技创新体系、评价考核体系、标准标识体系、统计监测体系和新闻宣传体系。

  二、实施效果

  (一)资源产出方面。

  预计到2015年,广西资源产出率将会大幅度提高。主要矿产资源产出量增长率超过20%,能源产出率达到每万吨标煤1.43亿元,比2010年提升0.22亿元;土地产出率达到每公顷7.13万元,比2010年单位提升3.1万元;水资源产出率达到每立方米37.34元,比2010年单位增加5.6元。

  (二)节能降耗方面。

  预计到2015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10年1.0361吨标准煤下降到0.8807吨标准煤左右;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010年的1.99吨标准煤下降为1.5吨标准煤以下;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目标。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控制在100立方米以下,比2010年单位降低93立方米;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5,比2010年单位提升0.035个点。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22.6%,高耗能企业重组和资源整合基本完成,全区节能建筑和节能交通的基本目标基本实现,建设十多个全国典型节水型城市。

  (三)资源再利用方面。

  预计到2015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由2010年的67.8%提升到75%,比2010年提高7.7个百分点;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比2007年削减15%以上。矿山企业平均采选回收率提高3-5%,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提高5-8%,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5%,比2010年提高6.1个百分点,累计节水50亿立方米。年回收各类再生资源500万吨,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约250万吨。到2015年,全区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超过550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超过2.3万吨/日,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处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城镇居民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生态环保方面。

  预计到2015年,全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74.6万吨和7.71万吨,与2010年相比,分别减少6.1万吨和0.74万吨,分别消减7.6%和8.7%;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量分别控制在52.7万吨和41.1万吨,与2010年相比,分别减少4.5万吨和4.0万吨,分别削减7.9%和8.8%。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至1.84吨/万元,低于全国平均排放水平,比2010年累计减少0.33吨/万元。完成对工业固体废物、废水及噪声污染的高标准控制,工业废水排放量控制在851167万吨,比传统经济发展模式减排32000万吨。全区空气和水质量检测均达到国际标准,14个城市PM2.5监测污染物指数年均不超过500点。建成全覆盖的绿色小区和节能社区,全区生态环境得到显著优化,森林覆盖率由2010年得58%上升到60%以上,土壤酸化程度比2010年降低10%左右,耕地、草地、林地得到有效治理和保护。

  (五)经济社会改善方面。

  全区生态农业园区、循环经济工业园区、清洁生产服务园区等重点项目及配套体系建成后,经济结构得到明显优化,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明显成效。到2015年,全区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0:48:42;其中,第三产业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城镇化率由2010年的40.11%提升到2015年的50%,提高9.4个百分点。全区社会基本建立节约型的社会消费模式和城市建设模式,形成垃圾分拣、节能、节电、节材、节水等资源节约习惯,形成从内心保护生态安全、从源头预防污染发生的环境友好作风。

  第八章 保障措施

  一、政策体系

  (一)产业政策。

  进一步完善循环经济发展产业政策体系,适当放宽循环经济项目准入条件,引导社会资金投向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加大循环型技术、装备和产品示范、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水和高排放项目开工;工业园区和开发区规划、改造和建设,严格落实已有企业和待进企业土地、水、能源利用及废物排放综合控制要求。

  (二)财税政策。

  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将循环经济项目列入重点投资领域。“十二五”期间,自治区本级财政通过节能技术改造资金继续支持工业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各级政府在技术改造资金、技术研发、中小企业发展、林业生态效益等专项资金中给予倾斜支持。实行绿色财政税收制度,对开展循环经济项目企业实行无偿补助、奖励和贷款贴息。政府优先采购可再生产品和节能节水无污染绿色产品。贯彻落实国家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循环化改造和采用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技术和设备,加大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减免,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广西循环经济发展。

  (三)土地使用和管理政策。

  落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实行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完善土地使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优先安排和保障循环经济产业和项目用地,探讨循环经济项目不占用工业土地指标的政策。对禁止类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中不符合节能减排的不予安排供地。加大对工矿废弃地存量土地挖潜力度,开发煤矿采空区土地,提高单位土地产出率。

  (四)价格和收费政策。

  制定实施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制度、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电、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调整污水和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等收费标准。对餐饮服务企业征收餐厨废弃物处理费,完善建筑垃圾收费体系。

  (五)金融信贷支持。

  国家、自治区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支持的项目,如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产品的再制造和轮胎翻新等再利用项目,以及废旧物资、大宗固体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农林废弃物、城市典型废弃物、废水、污泥等资源化利用项目,支持银行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可持续原则,综合考虑信贷风险评估、成本补偿机制等因素,给予重点信贷支持。

  对列入国家和自治区批准的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企业,鼓励银行给予包括信用贷款在内的多元化信贷支持,并做好相应的投资咨询、资金清算、现金管理等金融服务;深化延伸对循环经济产业配套服务的支持,加大对循环经济基础设施、公共技术服务、公共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与循环经济有关的信贷创新产品,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创新担保方式,研究推动应收账款、收费权质押以及包括专有知识技术、许可专利及版权在内的无形资产质押等贷款业务。探索绿色信贷政策和银行绿色评级制度。制定企业环境违法管理办法和环境分析划分等级标准,对生产、进口、销售或者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或产品的企业,银行不得提供新增授信支持,原有授信要逐步压缩和收回。鼓励担保机构为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提供信用担保,鼓励风险投资机构对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产品研制的企业进行投资。

  (六)投资支持。

  创新债权融资产品和手段,支持综合经济效益好的国家、自治区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探索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内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债权融资产品发行提供担保服务。

  鼓励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和项目,鼓励社会资金通过参股或债权等方式,投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加快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发挥各级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金设立投资于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和项目的创业投资企业。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资源循环利用企业,申请境内外上市和再融资,鼓励企业将股票市场的募集资金投向循环经济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循环经济项目申请使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支持鼓励循环经济项目申请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和对应全球气候变化国际项目。

  二、法规体系

  加强与循环经济发展相关的法规体系建设。尽快制定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修订广西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细化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

  (一)加快地方性法规建设。

  抓紧清理和修订《广西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广西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广西工业废物排放回收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制定并完善体现循环经济发展新要求、具有区域发展特点的循环经济法规体系。

  (二)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制定有关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以及废旧家电、轮胎、电子产品、包装材料、建筑垃圾、废旧金属、农业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配套实施细则。将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统计指标纳入政府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减少和控制水污染、酸雨、噪声、机动车尾气、白色垃圾等的实施细则。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完善执法监测、监理机制,坚决关闭和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审,依法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三、机制保障

  (一)有偿使用与生态补偿机制。

  严格执行资源开采权有偿获得制度。明确矿业一级市场国家管理权,规范发展矿业权二级市场,妥善解决矿业权无偿取得的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矿业权储备制度,对已经形成但尚未被占有的矿业权,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采矿权;按照国家部署,调整和完善现行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完善资源税的计征方式,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完善资源补偿费制度。根据资源禀赋特点,合理划分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的资源补偿方式,适当提高资源补偿费费率,提高资源补偿费地方分成比例。资源有偿使用要体现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严格足额征收排污费。支持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源涵养区等重要生态区域的生态建设与保护,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实施财政转移支付,提高补偿标准。探索建立西江的“上游区域”和“下游区域”之间的水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形成一对一交易、公共补偿、限额交易市场。

  (二)许可证与排污权管理机制。

  研究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建立碳排放交易登记注册系统、交易平台和监管核证制度。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可行性研究,加快造纸、印染、化工等行业淘汰更新;加强对企业废物排放和处置的监督管理,鼓励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三)清洁生产机制。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编制《广西自治区清洁生产标准》,制定广西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发布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动办法。加强主业污染物减排和重金属污染治理,发布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公布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企业名单,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

  (四)考核、统计与监督机制。

  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将循环经济评价指标纳入各地经济发展评价考核体系,作为全区各级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循环经济基础统计和核算工作,建立基础数据库。加强对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能效标识和节能指标专项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推进绿色建筑能效星级评价体系,研究实施清洁生产企业标识。

  (五)水资源利用与管理机制。

  落实节约用水政策,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要求,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在总量、效率、排污满足区域要求条件下,优先安排和保障循环经济产业和项目取水,未通过水资源论证审查和未取得取水许可批准文件的取水建设项目,项目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核准。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合理布局产业结构,干旱缺水地区应对耗水量大产业布局加以限制,促进循环经济产业项目发展。

  四、人才与技术支撑体系

  (一)人才队伍。

  推进产学研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开发和创新机制,支持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实施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型技术研发,充分利用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重点学科、特色专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资源,联合培养人才。加强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循环经济观念和知识培训,加强循环经济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科学普及。

  (二)技术支撑体系。

  将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关键性技术研发,纳入科技开发计划和产业发展计划。鼓励创建循环经济技术开发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重点组织开发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等。加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基础研究,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研发制造节能、节水、节材、低耗、环保型装备。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设备、工艺和材料。加快公共研发平台建设,为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提供研发平台支持和服务。

  五、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书刊、杂志、网络等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绿化和保护环境宣传活动,引导公众形成绿色消费、文明消费、节约使用、循环利用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鼓励公众投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推进低碳理念进机关、校园、场馆和军营,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纳入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开展社区绿色功能配置、绿色宣传、物品绿色交换、住宅绿色装修、居民绿色生活服务等活动,建立政府与公众有效沟通渠道,定期公布有关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方面信息。

  六、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和示范工作

  根据《国家循环经济“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即建设循环经济10大工程,创建100个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和乡镇,培育100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我区应利用现有优势,积极申报,争取更多园区和企业列入国家示范工程。

  利用自身财力、人力和物力,广西自行建设一批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城市。在全区范围推广循环型生产方式、资源回收利用、绿色消费模式等方面,树立一批市级循环经济典型优秀企业、园区、县(市)区,认真总结高效率循环经济模式的技术创新、管理方法、运行机制等方面经验,加速在全区范围内推广。

  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创建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为原则,以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低消耗、低排放、低效率为主要特征,以标准化为手段的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树立一批循环经济标准化的典型产业及产业园区,推动先进的循环经济技术标准应用和实施。

  七、组织保障

  (一)成立“广西循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

  成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循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广西循环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统筹协调列入本规划中重大项目的推进和落实。

  (二)推进跨省、跨境循环经济发展协调。

  推进与周边广东、贵州、云南、湖南四省循环经济主管部门签署工作备忘录,建立广西与四省循环经济发展协调机制,争取实现统一规划,协调发展,产业互补;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推动与越南签署跨境循环经济发展合作方案。

  (三)规划管理和实施。

  本规划主管部门把规划确定各项指标的目标,分解到各市和各部门,各市进一步分解到各县。各部门、市、县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推进规划实施。在制定和调整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其他专项规划和子规划过程中,应实现各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

  附件:1. 广西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表(农业)

       2. 广西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表(工业)

       3. 广西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表(社会)

  (本刊略,需查阅的读者,请登陆://feiqing123.com/fjcf/201305/P02013050732669196327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