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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河池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规划的通知(桂政发〔2012〕9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河池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1日

  

广西河池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规划

 

  目 录

  一、规划背景…………………………(3)

  (一)发展基础………………………(3)

  (二)问题挑战………………………(3)

  (三)面临形势………………………(4)

  二、总体要求…………………………(4)

  (一)指导思想………………………(4)

  (二)基本原则………………………(5)

  (三)内涵定位………………………(5)

  (四)主要目标………………………(5)

  (五)总体布局………………………(7)

  (六)实施步骤………………………(7)

  三、重点任务……………………………(7)

  (一)依托资源特色,完善产业布局 …(7)

  (二)发展生态产业,促进循环经济…(10)

  (三)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兼并重组…(14)

  (四)推动技术创新,形成内生动力…(15)

  (五)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安全事故…(16)

  (六)提升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16)

  四、保障措施……………………………(19)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责任…(19)

  (二)完善评估考核,加强监督管理…(20)

  (三)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支持…(20)

  (四)探索多元渠道,确保资金投入…(20)

  (五)加大技术研发,提升创新能力…(20)

  (六)完善基础设施,发展接替产业…(21)

  附件:河池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

  基地重点项目表…………………(21)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12〕9号),推动河池有色金属产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2-2020年。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资源特色突出。河池市是全国重要的有色金属富集区之一,资源品种齐全,特色明显,是世界著名的以锡为主的多金属共生矿区,锡、锑储量居全国前列,铟资源储量在世界占有重要地位,脆硫铅锑矿特色突出。河池市有色金属资源保有资源储量755.6万吨,其中锡47.9万吨,锌584万吨,铅72.2万吨,锑36.1万吨,铟1979吨。全市80%以上的有色金属矿产资源集中在南丹地区,其中大厂矿田是世界有名的多金属富矿,便于集中开采。在南丹、环江和罗城仍有较大的找矿空间,资源远景潜力广阔。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使河池有色金属工业发展具有比较优势。

  ——产业基础较好。河池市是我国传统的有色金属生产基地,2011年底,采、选、冶年生产能力分别达到512万吨、530万吨、110万吨,有色金属矿产品金属量15.7万吨,冶炼产品金属量45.3万吨。锡锑产量约占全国产量的十分之一;锌产量约占全国4%;综合回收铟产量约70吨,占全国产量的五分之一。全市形成以南丹、金城江、环江、罗城和宜州5个地域相对集中、发展重点各异的有色金属产业区,以华锡集团、河池南方公司为代表的、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一批有色金属企业。

  ——水电资源丰富。河池市主要有红水河和龙江两条干流以及635条大小河流,河流总长度约5130公里。全市有可供开发利用的江河40多条,水能资源蕴藏量达1200多万千瓦,占广西水能资源的60%以上。国家规划在红水河建设的10座梯级大中型水电站中,龙滩、岩滩、大化、百龙滩等4座在河池市境内,总发电能力911万千瓦,另有中小水电101万千瓦。2011年总发电能力为696.8万千瓦;已建成中小型水电装机容量为57.33万千瓦。同时,河池市是广西主要无烟煤基地,全市保有可采无烟煤1亿吨,此外,还具有一定的风力资源,可适当发展风电。

  ——结构调整初见成效。河池市是全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围绕有色金属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取得一定进展。其中,利用尾矿提取多金属的企业在10家以上,回收的金属元素包括铅、铟、银、锑、铋、镉、锗、冰铜等10余种,综合回收利用技术不断提高。华锡集团多金属选矿技术国内领先;金山铟锗公司拥有低品位氧化矿湿法冶炼综合回收技术,能够从低品位氧化矿中综合回收铟、锗、镓、银等有价金属;堂汉锌铟公司综合回收利用铅锑鼓风炉渣中的锌铟被列为科技部高新技术项目、烟化综合处理铅锑鼓风炉渣的工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河池南方公司被列为国家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铟、镉、铋、银等稀贵金属回收率较高。河池市具备发展有色金属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的有利条件。

  (二)问题挑战。

  ——产业结构不合理,资源综合利用率低。河池市有色金属产业集中度低,发展模式粗放,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采、选、冶、加各环节相互割裂,纵向一体化程度低,下游延伸不足,产品深加工比例小,附加值不高。集约化、规模化的循环经济产业格局尚未形成,缺乏企业之间、园区之间以及地区之间的完整生态产业链。有色金属产业资源综合利用率仅为45%~50%,远低于全国69%的平均水平。有色金属产业每年约产生400万吨尾矿和冶炼废渣,综合利用率仅为12%左右。

  ——资源与能源体制性矛盾突出,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瓶颈。河池有色金属矿产资源配置与后续冶炼加工不匹配。有色金属矿产资源主要集中在广西有色集团及其控股的矿山企业,主要有色金属矿产品未能就地冶炼加工。河池作为全国主要的水电基地,由于供电体制问题,工业用电长期得不到保障,企业因缺电严重开工不足。同时,企业用电成本过高,河池大工业平均用电价格0.59元/千瓦时,比水电平均上网电价高出1倍以上。

  ——技术装备落后,环境安全隐患突出。河池市现有的有色金属企业规模普遍较小,部分企业仍采用能耗高、资源回收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设备,清洁生产水平低下。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23家企业中,仅有5家完成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及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含重金属废水、废渣、尾矿等长期无序排放,刁江等河流部分河段重金属严重超标,部分农田土壤遭受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环境问题亟待解决。河池市地处喀斯特地貌大石山地区,生态环境脆弱,石漠化严重,粗放发展的有色金属产业对生态环境构成严重威胁。采选中小企业分散,监管难度大,安全隐患较多。

  ——行业高端人才匮乏,创新能力严重不足。河池市目前有色金属行业从业人员2.5万人,其中采选业4500余人,冶炼及压延加工业2万多人。庞大的行业从业人员队伍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劳动力保障,但产业升级、技术革新需要高端研发队伍、技术创新骨干和现代化经营管理人才奇缺。

  (三)面临形势。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河池市有色金属产业提出更高要求。“十二五”时期,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在探索新型工业化道路上迈出实质性步伐。产业发展的转型升级,一方面要求河池市把提高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作为中心任务,正确处理好产业增长与结构、质量、效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大关系,推广应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另一方面要把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作为重要内容,促进产业由价值链低端向高端跃升,实现有色金属产业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

  ——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对河池市有色金属产业提出更高要求。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要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河池市长期的有色金属生产活动导致河流、地下水、土壤等重金属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隐患较大,生态破坏严重。河池市发展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是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重要内容。

  ——环境倒逼机制对河池市有色金属产业提出更高要求。近年来,河池市重金属环境污染事件频发。2012年龙江河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重大社会经济损失,引起各界广泛关注。自治区强化环境倒逼机制,推动河池市有色金属产业转型升级,杜绝类似突发环境事件再次发生,走有色金属产业发展与生态文明、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发展道路。

  ——做大做强做优工业对河池有色金属产业提出更高要求。有色金属产业是我区打造的千亿元产业之一,大力发展有色金属产业深加工和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千亿元产业的必由之路。河池有色金属产业占重要地位,但仍以粗放型的采、选、冶模式为主,精深加工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较低,亟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调整产品结构,延长产业链,大力发展高水平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企业和产业的竞争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挥河池有色金属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发展绿色矿业,构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区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模式。落实环境倒逼机制,创新体制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构建生态产业链;加强污染防治,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探索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基本原则。

  总体设计,立足现状,分步推进。坚持规划统领,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客观分析生态环境状况,采取分区、分类、分期推进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各项建设目标。

  集聚发展,协调互促,生态优先。坚持集聚发展,以技术创新提升产业生态化水平,以环境倒逼机制优化产业发展和结构转型,建立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协调和良性互动机制,妥善处理开放与合作、市场调节与政府监管、市内资源与市外资源之间的关系。

  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全面升级。坚持统筹兼顾,按照示范基地建设任务的轻重缓急,集中资源和力量,着力突破影响范围大、程度深、全局性的难点问题,实现产业结构和环境治理全面升级,构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社会局面。

  (三)内涵定位。

  1. 内涵。

  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要以资源配置为基础,以企业整合为手段,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以优化升级为主线,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以提高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实现资源、环境、效益、安全的最优化。

  2. 定位。

  通过实施本规划,河池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基地要在采选冶一体化、多金属精深加工、循环经济建设、河道生态修复和矿山综合整治5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集约高效、产业升级、生态环保、循环经济和风险防控五个方面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四)主要目标。

  1. 总体目标。

  以资源整合和企业重组为突破口,促进有色金属产业升级;以产业耦合和发展循环经济为着力点,合理构建生态产业链;以防治污染、防范风险和安全生产为重点,全面提升环境质量和安全水平。通过5到10年的努力,有色金属资源配置优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提高,生态工业模式普及推广,循环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得到切实保障,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把河池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

  到2015年,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和产业、环境标准,落实环境倒逼机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建立规范的产业集聚区,努力建设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大幅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消除环境安全与风险隐患。初步形成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在部分重点领域形成示范效应。

  到2020年,以创新为动力,产业布局和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主要生产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立完整的有色金属生态工业和循环经济体系,具备完备的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建成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实现河池有色金属产业与生态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 专项目标。

  产业发展目标。到2015年,淘汰铅锑综合冶炼、铅冶炼、锑冶炼、锌冶炼及锌焙砂等落后产能85万吨,冶炼产品产能总规模控制在100万吨,比2011年减少10万吨,有色金属工业产值达350亿元,深加工产值比重上升至25%;到2020年,有色金属冶炼规模基本保持不变,有色金属工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深加工产值比重上升至40%。

  表2-1. 河池市有色金属产业发展规划指标

         

单位

2011

产量

2011

产能

2015

产量

2015

产能

2020

产能

有色金属产业产值

亿元

170

 

350

 

1000

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值占比

%

1

 

25

 

40

主要

有色

金属

冶炼

产品

万吨

28

38

30

50

50

万吨

0.06

0.5

1

1

1

万吨

16

35

25

35

35

万吨

1.3

7

3

6

6

锌焙砂

万吨

13.5

30

4

6

6

70

100

100

100

130

主要

有色

金属

深加工

产品

锌基合金

万吨

0

0

10

10

20

锡焊料

万吨

0.07

0.3

0.5

1

1

锡粉

0

0

200

1000

1000

锡膏

0

0

0

0

1000

锡箔

0

0

0

0

500

铅酸蓄电池

万千伏

安时

0

0

600

800

2000

主要

有色

金属

深加工

产品

锑白

万吨

0

0

0.5

1

2

纳米级

氧化锑

0

0

0

0

2000

焦锑酸钠

0

0

0

0

5000

高纯金属锑

0

0

0

0

200

氧化锌

万吨

0

0

4

6

6

ITO靶材

0

0

0

0

100

磷肥

万吨

0

0

80

120

120

淘汰落后铅锑

综合冶炼产能

万吨

 

 

 

23

 

淘汰落后单铅

冶炼产能

万吨

 

 

 

17

 

淘汰落后单锑

冶炼产能

万吨

 

 

 

2

 

淘汰落后锌冶炼产能

万吨

 

 

 

13

 

淘汰落后锌焙砂

冶炼产能

万吨

 

 

 

30

 

  备注:2020年所有项目产能利用率100%

  循环经济目标。到2015年,产值能耗、废水循环利用、废渣综合利用等主要循环经济指标全部符合行业的准入条件,铅锌冶炼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废水循环利用率等部分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20年,主要循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表2-2. 循环经济指标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2011

2015

2020

循环

经济

资源产出率

万元/

0.82

2.00

3.00

万元有色金属产业产值能耗

吨标煤/万元

0.35

0.25

0.21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铅冶炼

千克标准煤/

-

470

310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2011

2015

2020

循环

经济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精锌冶炼

千克标准煤/

-

1000

900

锡冶炼

-

2400

2100

精锑冶炼

-

1030

1030

万元有色金属产业产值水耗

立方米/万元

1.60

1.10

1.00

单位产品新鲜水用量

粗铅冶炼

/

-

10

8

锌矿选矿

-

4

4

综合回收率

粗铅冶炼

%

-

97

97

锌冶炼

%

-

95

95

锡冶炼

%

-

95

95

精锑冶炼(脆硫铅锑矿)

%

-

80

88

80

88

选矿废水循环利用率

%

-

75

85

冶炼废水循环利用率

%

-

95

95

有色金属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13

50

80

有色金属固体废物处置率

%

82

100

100

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率

%

-

100

100

  (注:以上各指标目标值主要参考《铅锌行业准入条件》、《锡行业准入条件》、《锑行业准入条件》、《清洁生产标准—粗铅冶炼业》、《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消耗限额》、《锡冶炼企业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以及国内、国际的相关先进值。)

  生态环境目标。到2015年,重点防控区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15%,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实现河池市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状况显著好转。到2020年,重点防控区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60%,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全面实现产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表2-3. 生态环境指标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2011

2015

2020

污染物

排放量

排放量

270.2

229

108

削减率

%

-

15

60

排放量

11.8

10

4.7

削减率

%

-

15

60

排放量

18.9

7.6

3.8

削减率

%

-

15

60

二氧化硫

排放量

62366

53000

-

削减率

%

 

15

-

环境质量改善

国控及区控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

%

80

>90

>95

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90

95

100

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70

80

>95

环境综合整治

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

%

-

>90

100

闭坑矿山土地复垦率

%

-

80

100

受污染农田综合整治

修复率

%

3

40

80

污染场地修复率

%

-

40

80

环境监管能力

企业重金属排放在线

监测率

%

-

80

100

环境监察和应急

标准化率

%

-

80

100

环境风险防范

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企业占比

%

-

80

100

  注:污染物排放量铅、砷、镉基数为2007年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

  (五)总体布局。

  按照分区采矿、规模选矿、集中冶炼、就地加工、危废定点的基本思路,优化产业布局,形成以三大产业集聚区(简称集聚区)为依托,大型企业集团为龙头,两条河道生态修复为示范,一个创新中心为支撑,一个危废固废综合处理静脉产业园区为补链的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

  三大产业集聚区。整合资源优势,发挥资源的区域特色,形成各具特色的南丹有色金属工业集聚区、金城江有色金属工业集聚区和环江有色金属工业集聚区。产业集聚区涵盖采选矿区、工业园区。

  大型企业集团。对现有民营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支持广西有色集团对河池境内的控股企业进行整合升级,积极引进有实力的大企业,形成3-5家年产值超百亿元的大企业集团新格局。

  两条河道生态修复。开展刁江和大环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河流水质和生态环境,恢复刁江和大环江生态功能,实现两条河道的生态修复。

  一个技术创新中心。在金城江与部委、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和有色金属清洁生产推广中心等,形成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的技术研发和创新中心。

  一个补链静脉园区。在金城江建设一个以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为核心的静脉产业园区,通过引进“补链企业”,从多金属废料中提取有价金属,实现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

图2-1. 示范基地规划总体布局

  (六)实施步骤。

  规划分三步实施,2012年,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产业标准,落实环境倒逼机制,以限制和约束为主要手段,尽快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转变区域有色产业畸形发展方式,缓解当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尖锐矛盾,消除环境安全与风险隐患,为资源整合、技术提升和优化布局铺平道路。2013-2015年,以引导和扶持为主要举措,借力国家产业扶持和优惠政策,初步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内在统一,基本形成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雏形。2016-2020年,以调控和共生为主要管理手段,以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依托和发挥河池特色和优势资源潜力,打造以锡产业、锑产业、铟产业为纽带的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高度协调、深度融合。

  三、重点任务

  (一)依托资源特色,完善产业布局。

  1. 强化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

  强化资源整合。按照“一个矿区一个开发主体”的原则,继续巩固和维护南丹大厂80平方公里国家规划矿区的整体格局,综合运用行政手段和必要的市场手段,引导强优企业整合现有矿山企业,关闭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和发展规划的矿山企业。严格矿业权管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和矿产资源整合的有关规定,强力推进现有探矿权、采矿权的整合,逐步将现有探矿权、采矿权依法向强优企业转移配置。重点整合大厂、芒场、北山、五圩、宝坛等矿区。通过资源整合,有效解决一矿多开、资源浪费、矿地矛盾突出等问题,逐步形成以大型企业集团为主导的有色金属矿山集约化开发新格局。

  优化资源配置。河池矿产资源开采以华锡集团为主体,加快整合形成华锡集团为统一法人的采矿企业集团,南丹大厂国家规划矿区外的空白区和新勘探矿区的矿产资源,通过行政及市场等手段逐步整合集中配置给有实力的大企业。金城江五圩矿区的矿产资源由华锡集团为主导,当地政府配合,进行兼并重组。环江、罗城、宜州的矿产资源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配置给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通过行政划拨、收购、参股、兼并重组等配置方式实现矿产资源向资金、技术、管理优势明显的大型企业集团转移。矿产品要优先配置给当地企业深加工。

  推进资源勘查。制定专项规划,加大现有矿山深部、边部找矿力度,增加现有有色金属探矿权和勘查空白区的资源勘查投入。实行资本与找矿技术相结合,加强国有地勘单位和河池强优企业联合勘查,按市场运作的方式积极争取矿产资源勘查成果。在河池市目前的矿业权空白区开展有色金属勘查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企业出资组织勘查,矿业权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配置。新发现矿产资源一律就地深加工,新进入企业必须采—选—冶—加一体化。通过政府为主导的勘探,提高河池有色金属产业资源保障能力。

  2. 依托资源和产业基础,推进三大集聚区建设。

  ——推进南丹有色金属工业集聚区建设。

  以南丹现有的有色金属新材料工业园区为依托,整合南丹县境内相关矿区及深加工产业群。充分体现以锡为主的多金属资源特色,进一步扩大采选规模,对选矿和冶炼业进行整合和技术改造,控制冶炼总量,重点配套发展锌、锡、铟的下游深加工产品以及资源综合利用。

  锌产业发展采选—冶炼—锌基合金产业链。锌基合金要和锌冶炼配套发展,保证低成本优势。重点加强废渣的综合利用和伴生稀贵金属的回收、低品位氧化矿和复杂物料的规模化高效处理。

  锡产业重点提高资源供应,提升锡氧化矿、低度含锡物料利用率、扩大冶炼产能,着力发展锡焊料、锡粉、锡膏和锡箔等高附加值深加工产品。

  锑产业维持1万吨冶炼规模,注重企业自主创新。

  铅产业发展铅及伴生有价金属综合冶炼,充分回收银、铋、金、铟、碲等稀贵金属,生产的精铅可供应金城江集聚区,进入铅循环产业链。

  铟产业近期以精铟生产为主,逐步发展氧化铟、氢氧化铟、高纯铟、铟靶材等深加工产品和废靶回收,最终形成密闭循环产业链。

  2015年前,重点对园区内冶炼厂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提高冶炼技术、工艺和装备水平,适度扩大冶炼规模;建设深加工生产线,实现锌基合金投产,锡焊料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新建锡粉项目,并布局锡膏、锡箔、高纯铟、铟靶材项目。2020年前,实现锡膏、锡箔、高纯铟和铟靶材投产,回收废靶材,生产再生铟。

表3-1. 南丹有色金属工业集聚区有色金属工业预期产值

项目

2011

2015

2020

产量(万吨)

21

30

50

产值(亿元)

50

63

115

产量(吨)

600

10000

10000

产值(亿元)

1.5

25

30

产量(万吨)

0.3

10

10

产值(亿元)

0.5

20

23

产量(吨)

1560

10000

10000

产值(亿元)

1.5

10

12

产量(吨)

70

100

130

产值(亿元)

4

6

8

锌合金

产量(万吨)

0

10

20

产值(亿元)

0

22

50

锡焊料

产量(吨)

700

5000

10000

产值(亿元)

1.4

15

50

锡粉

产量(吨)

0

200

1000

产值(亿元)

0

1

7

锡膏

产量(吨)

0

0

1000

产值(亿元)

0

0

7

锡箔

产量(吨)

0

0

500

产值(亿元)

0

0

4

ITO靶材

产量(吨)

0

0

100

产值(亿元)

0

0

12

磷肥

产量(万吨)

0

80

120

产值(亿元)

0

12

21

综合回收产值(亿元)

30

50

100

深加工产值(亿元)

1.4

40

151

有色金属工业产值(亿元)

86.4

214

433

深加工占比

2%

19%

35%

  到2015年,南丹有色金属工业集聚区有色金属工业产值达214亿元,其中深加工产值40亿元,占有色金属工业产值的19%。到2020年,有色金属工业产值达到430亿元,深加工产值为150亿元,占总产值比重升至35%。

  ——推进金城江有色金属工业集聚区建设。

  以金城江工业集中区为依托,涵盖金城江相关矿区及加工区,并向德胜宜州方向拓展,形成丹宜生态工业经济走廊。充分体现铅锑综合冶炼、深加工和循环经济特色,对铅、锑采选、冶炼企业进行整治、重组和技术改造升级的同时,大力发展环保型铅酸蓄电池、氧化锑等下游深加工产品,形成铅锑采选—铅冶炼—蓄电池制造—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再生铅生产的铅密闭循环产业链和铅锑冶炼—锑深加工产业链。

  2015年前,以广西华锡集团为主体,建设锑冶炼及其深加工项目。2020年前,广西华锡集团新建一批锑深加工项目;引进业主,分期新建环保型铅酸蓄电池项目和配套零部件项目,并建成再生铅厂。

  表3-2. 金城江有色金属集聚区有色金属工业预期产值

项目

2011

2015

2020

产量(万吨)

16

15

25

产值(亿元)

35

30

58

产量(万吨)

1.1

2

5

产值(亿元)

13

25

65

高纯金属锑

产量(吨)

0

0

200

产值(亿元)

0

0

3

锑白

产量(吨)

0

0.5

2

产值(亿元)

0

5

22

纳米氧化锑

产量(吨)

0

0

2000

产值(亿元)

0

0

2

焦锑酸钠

产量(吨)

0

0

5000

产值(亿元)

0

0

3

铅酸蓄电池

产量(万千伏安时)

0

600

2000

产值(亿元)

0

36

200

废旧蓄电池回收及再生铅

产量(万吨)

0

0

10

产值(亿元)

0

0

22

综合回收产值(亿元)

22

35

150

深加工产值(亿元)

0

30

230

有色金属工业产值(亿元)

70

120

525

深加工占比

0%

25%

44%

  到2015年,金城江有色金属工业集聚区有色金属工业产值达到120亿元,其中深加工产值30亿元,占有色金属工业产值的25%,铅锑综合冶炼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成为全国重要的铅锑清洁、环保生产示范基地。2020年,有色金属工业产值达530亿元,深加工比重上升至44%。

  ——推进环江有色金属工业集聚区建设。

  以环江工业园区为依托,涵盖环江、罗城等相关矿区和加工区。以分散采矿、规模选矿为原则,因地制宜对选厂和锌焙砂厂进行整合,配套建设高品级系列氧化锌和制酸生产系统。罗城以发展铜、镍、锡等采选业为主,不再向下游发展。

  表3-3. 环江有色金属工业集聚区有色金属工业预期产值

项目

2011

2015

2020

锌焙砂

产量(万吨)

3.5

4

6

产值(亿元)

4

6

12

高品级系列氧化锌

产量(万吨)

0

4

6

产值(亿元)

0

9

15

综合回收产值(亿元)

2

4

15

深加工产值(亿元)

0

5

15

有色金属工业产值(亿元)

6

15

42

深加工占比

0%

33%

36%

  到2015年,环江有色金属集聚区实现有色金属工业产值15亿元,其中深加工产值达5亿元,占总产值的33%;2020年实现产值40亿元,深加工比重保持36%不变。

  3. 完善园区建设,优化产业布局。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打造园区硬环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满足企业进驻需求。加快园区供电、供水、供气、供油、道路、环保、通信、消防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基础设施整体水平,增强承载能力,确保入园企业建设、生产顺利进行。

  优化园区空间布局。以地域资源特色和优势为基点,以产业培育和项目带动为抓手,推进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对园区内企业,突出整合、集聚和提升效能,培育壮大竞争力强的主导产业;对园区外企业,加强相同产业的空间整合,积极引导符合入园标准的企业进入园区,形成以园区为基础,产业为支撑,优势产业相对集中,集聚发展的新格局。

  强化园区整体管理。创新园区管理体制,建立统一高效的管理体系,形成良性发展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通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高整体运行效率。开展园区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事故应急系统。不断优化园区软环境,完善公共行政服务建设,制定配套政策,提高园区整体管理水平。吸引、组织和协调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信息、人才、商务、金融、技术等方面的服务,打造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

  (二)发展生态产业,促进循环经济。

  1. 积极延伸产业链,构建集聚区生态产业体系。

  南丹有色金属产业集聚区生态产业建设。以现有南丹有色金属新材料工业园区为依托,打造以铅锌锡锑铟多金属矿“采—选—冶—深加工”为基本框架的产业链。实施路径:提升现有铅锌锡锑铟冶炼技术,重点引进锌锡铟深加工生产线、铟回收和再生铟生产线;锌加工重点发展锌基合金;锡加工重点发展锡焊料、锡膏、锡粉、锡箔;铟加工重点发展铟靶材,构建“铟-ITO靶材—回收—再生铟”的闭路循环;配套两转两吸烟气制酸系统,硫酸作为磷复肥原料;引进联合浮选工艺,对历史尾矿库尾砂进行浮选,精矿就地冶炼(图4-1)。

  金城江有色金属产业集聚区生态产业建设。以金城江区工业集中区为依托,打造以铅锑“采—选—冶—深加工”为基本框架的产业链。实施路径:提升现有铅锑冶炼技术,引进锑深加工工艺、铅酸蓄电池制造和回收工艺;铅加工重点发展铅酸蓄电池及配套隔板和槽盖,构建“铅锑—铅酸蓄电池—回收、拆解—再生铅”的闭路循环;锑加工重点发展高纯金属锑、纳米级氧化锑、焦锑酸钠;配套两转两吸烟气制酸系统,硫酸作为磷复肥原料;引进联合浮选工艺,对历史尾矿库尾砂进行浮选,精矿就地冶炼(图4-2)。

  环江有色金属产业集聚区生态产业建设。利用当地优质资源,生产高附加值产品,提高产业增值能力。从采选冶和粗炼为主的产业结构向简洁、优质、高效的模式转变。打造以铅锌“采—选—氧化锌”为基本框架的产业链。实施路径:以优势企业为主重点发展系列优质氧化锌;配套两转两吸烟气制酸系统,硫酸作为磷复肥原料;引进联合浮选工艺,对历史尾矿库尾砂进行浮选,精矿供企业冶炼(图4-3)。

  2. 突出区域特色,建设金城江静脉产业园区。

  多金属复杂矿废料综合回收利用。将南丹、金城江和环江三个有色金属工业园区中的冶炼渣进行集中回收,由广西华锡集团为主导,提高铟综合回收技术,引进铅、锑、银等稀贵金属综合回收新技术,形成有色金属废渣综合利用体系,将有色金属“吃干榨尽”,消除尾矿库的环境安全隐患,提高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水平。

  砷综合回收利用。将综合回收利用后的含砷冶炼渣、废水中和渣以及历史遗留的废弃砒霜厂含砷废渣集中到金城江静脉产业园区,采取“防雨、防渗、防风”措施进行贮存,并引进焙烧、湿法等成熟先进的技术集中提取三氧化二砷产品,实现含砷废料的无害化处理,从源头上消除砷污染,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土壤和水生态环境安全。

  有色金属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通过科学论证选址,建设有色金属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引入专业环保管理企业负责日常运行,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有色金属废物,通过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制度和许可证制度等实施全过程管理,并最终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分类进行临时贮存、焚烧或安全填埋,完成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理。

  3.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

  ——节约集约利用能源。

  引导企业内部进行余热、余压回收综合利用;采用清洁能源,使用低氮燃烧等先进技术改造现有锅炉,提高锅炉的燃烧效率;引进热电联产项目,加强集聚区能源梯级利用,最大限度降低区域能源成本;引入市场化节能机制,鼓励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集聚区和企业节能改造。

  协调解决电力供应体制问题,鼓励企业建设自备电厂,以河池优势能源水电为基础,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鼓励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

  ——加大水资源循环利用力度。

  开展集聚区用水需求分析,基于区域地表水、地下水资源分布与承载能力,合理调配使用水资源,避免过度开发、无序开发和低效利用,确保有色金属工业体系建设与水资源条件相适应。

  按照“清污分流、分质回用、串级利用、综合利用”的原则,完善集聚区内企业废水处理站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废水在本企业内部的循环利用;加强园区污废水集中处理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拓展园区废水处理站出水的综合利用途径,实现园区含重金属废水零排放。

  ——提高资源利用率。

  优化采矿工艺,贫富兼采,减少采矿损失率和采矿贫化率;提升选矿工艺,提高选矿回收率;鼓励采用粉尘回收和烟气净化等措施回收利用含重金属烟(粉)尘,提高资源利用率;将精炼铅、锌等电解过程废电解液和残极返回电解车间和阳极生产系统循环使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试点。

  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到2015年,达到年处理工业固体废物量800万吨,当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提高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技术研发能力,2020年前,研发出一批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各重点领域建成一批具有带动效应的示范项目。

  ——促进集聚区间的物质循环。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采取就近、互补、分类、共生等多种方式,使上游企业的“废料”成为下游企业的原材料,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将三个集聚区的废水中和处理渣和冶炼废渣,统一运往金城江静脉产业园区集中综合回收,提取有价金属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做建筑材料,含铁炉渣外售给钢厂,危险废物统一交由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理;金城江生产的硫酸运往环江有色金属集聚区加工磷复肥。南丹生产的硫酸就地加工磷复肥。(图4-5)。

  

图4-1. 南丹有色金属产业集聚区物流示意图

  

图4-2. 金城江区有色金属产业集聚区物流示意图

 

 图4-3. 环江有色金属产业集聚区物流示意图

 

 图4-4. 金城江静脉产业园区物流示意图

 

 图4-5. 河池生态产业物质流示意总图

  4. 依法推行清洁生产,强化环境综合管理。

  ——落实清洁生产审核。

  落实有色金属采选、冶炼、铅蓄电池产业两年一轮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2013年底完成河池企业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工作。

  全面持续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分析原料、生产过程、产品、服务、最终处置等环节中能耗、物耗、“三废”排放、总量控制、有毒物料使用等情况,重点关注工艺和装备要求、金属回收率、伴生元素回收率、综合利用、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等指标;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推荐先进工艺,改善管理和综合利用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2020年底,企业清洁生产达到同行业国内、国际先进水平。

  ——强化环境综合管理。

  开展企业和集聚区的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系列认证工作。建立健康、安全和环境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HSE),识别危害和控制风险。坚持工艺安全管理、行为安全管理和环境风险管理并重,积极引入先进的工艺安全和环境管理分析方法,建立并动态优化覆盖企业和集聚区的全过程安全危险源及环境风险源识别控制技术与管理体系。

  促进集聚区内运输、供水、供电、管网、照明、通讯、建筑、污染治理等各类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集成优化,降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建立健全企业和集聚区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做好“车间、企业、流域”的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

  (三)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兼并重组。

  1. 淘汰落后产能,改善产业秩序。

  取缔证照不全特别是未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铅锌行业准入条件》、《锡行业准入条件》、《锑行业准入条件》,核对企业布局及规模和外部条件要求、工艺和装备、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指标,坚决依法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

  综合考虑河池有色金属矿山现有保有储量以及多金属共生、伴生特殊性,坚决关停单矿体日生产规模在100吨以下的铅锌矿及铅锌多金属矿;2012年底前,关停年矿石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不包括3万吨/年)的锡、锑、铜、镍等有色金属矿山。2015年底前,河池市有色金属矿山开发主体保留在15家以内。2020年前,整合大厂、芒场、北山、五圩、宝坛等重点矿区,整合后开发主体保留在5家以内。

  按照《铅锌行业准入条件》,采用浮选法选矿工艺的选矿企业处理矿量必须在1000吨/日以上,考虑河池有色金属资源的特殊性以及选矿企业基本为铅、锌、锡、锑等综合洗选,且均采用重力—浮选联合选矿方法。2012年底前,关停日处理能力在800吨以下的选矿厂。

  坚决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铜、镍、锰等金属冶炼能力。2012年底前,全部淘汰采用烧结盘(烧结锅)—鼓风炉生产工艺的铅锑综合冶炼能力,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锌、锡、铟、锑等金属冶炼能力。2015年底前,淘汰烧结机—鼓风炉铅冶炼能力。

  2. 加快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河池市现有有色金属企业154家,通过治理整顿,到2012年底,有色金属企业数控制在30家左右,到2015年控制在20家以内,到2020年整合为3-5家年产值超百亿元的企业集团。具体包括:一是广西有色金属集团要完成在河池市境内所有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重组工作,形成一个法人的企业集团,同时,华锡集团要积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兼并重组河池现有选矿冶炼企业,实现采、选、冶、深加工一体化;二是以河池南方公司等主要强优民营企业为主体,整合重组形成一定规模的企业集团;三是推动有实力、有技术、有管理水平和有矿产品深加工能力的大型企业,整合罗城、环江、宜州有色金属企业和矿产资源。

  3. 引进吸收先进技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贯彻落实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对未纳入淘汰的矿山、选矿厂以及锌、锡、铟、铅、锑及铅锑综合冶炼实施技改,进一步提高采矿、选矿、冶炼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到2020年,冶炼综合回收率、废水循环利用率、总硫利用率、综合能耗、有价金属综合回收率达到或超过规划目标。

  鼓励采用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对入园企业进行包括生产系统、公辅系统、综合回收、三废处理等综合升级改造。采用富氧熔炼、液态高铅渣、奥斯麦特锡冶炼等技术分别对铅、锡冶炼系统进行技改。到2015年,园区企业主要装备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节能减排指标达到国内同行领先水平。

  加快利用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漩涡柱熔炼技术和氧气底吹(侧吹)技术,开展河池脆硫铅锑矿和冶炼渣清洁利用的产业化攻关,解决其技术路径问题,提高铅锑产业技术和环保水平。

  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完善低品位氧化矿和复杂物料处理技术,形成资源适应性广、综合回收效果好、竞争优势强的特色技术,为河池大量该类资源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处理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在全国形成示范。

  (四)推动技术创新,形成内生动力。

  1. 强化创新基础。

  与中科院和国家相关部委合作,在金城江建立中科院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和有色金属清洁生产推广中心等,形成河池市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的技术研发和创新中心。围绕锡、锑、铟等稀有金属深加工产品,依托广西有色集团建设国家级新材料研发、检测和检验中心。

  以华锡集团、河池南方公司、金山铟锗公司、堂汉锌铟公司等骨干企业为依托,建设一批国家级、自治区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围绕锡、锑、铟等产业开展产业基础研究和前瞻性研究,不断开发新产品。重点支持金山铟锗公司研发低品位氧化矿湿法冶炼技术,堂汉锌铟公司研发铅锑鼓风炉渣中锌铟回收技术,华锡集团和河池南方公司研发铟、镉、铋、银等稀贵金属回收技术,确保每家骨干企业拥有2-3项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和产品。到2020年,进入集聚区的企业都要有相应的科技研发机构,建成3-4家国家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4-5家自治区级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企业总产值比重达3%以上。

  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围绕锡基新材料、铟材料、系列光伏材料等开展产业化攻关,实现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重点突破,增强企业创新能力。鼓励华锡集团、堂汉锌铟公司、河池南方公司等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级重点课题研究、产业攻关和国家级示范项目建设。

  鼓励企业引领国家产品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打造国内外知名品牌,形成创新推动品牌,品牌促进创新的良性发展。

  2. 推动产学研合作。

  鼓励和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及时掌握科研前沿动态和技术发展方向,围绕产业创新发展需要,共同开展科技攻关,突破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促进成果转化,培养一批创新和产业化人才,为企业发展建立技术和人才储备。

  3. 加强人才体系建设。

  构建管理、规划、策划、研发、营销、信息、技术等创新型人才体系。着重培养和引进产业规划、项目管理、科技攻关、企业经营等产业发展的急需人才。高度重视企业家队伍的建设、培养和教育。鼓励企业每年组织若干批创新型人才赴全国发达地区和发达国家学习进修;建设企业博士后流动站,针对性培养人才和扩大专家队伍。重奖突出贡献专家,设立创新人才贡献奖,激发团队创新能力。聘请国内外专家、企业家到河池市人民政府、管理部门、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机构做顾问、兼职或不定期访问。强化职业教育,重点培养有色金属产业工人队伍,为示范基地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五)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安全事故。

  1. 矿山安全生产。

  以有效遏制有色金属矿山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和继续降低事故总量为目标,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措施,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大力推进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大力推进打非治违、整顿关闭、资源整合、技术进步、强基固本等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大中型有色金属矿山均要按标准化建设,要全部安装使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要全面落实。

  2. 尾矿库安全生产。

  全面开展尾矿库安全评价工作,对危库、险库、病库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进行集中治理。加快推进尾矿库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的建立,制定和完善尾矿库应急救援预案。加大对尾矿库周边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充分认识尾矿库作为重大危险源的危害性,理解和支持企业采取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要加强对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 冶炼企业安全生产。

  全市所有冶炼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摆在与生产经营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不安全不生产。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需经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基础专业培训,并经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取得资格后方能指挥生产;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取得资格证后方能从业;企业所有人员需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要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条件。

  (六)提升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

  以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清洁化、矿山环境生态化、政府监管严格化为基本要求,强化治理环境污染,全面提升环境质量,综合防控环境风险,整体推进生态恢复。

  1. 强化污染源治理。

  加强保留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实现污染源的稳定达标排放。对于未被淘汰的现有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力度。对现有落后的生产技术和设备进行改造,采取奖励措施,对实施国家清洁生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加强冶炼废气深度净化处理,大幅度削减汞、铅、镉尘(烟)排放。涉重企业必须安装汞、铅、镉尘(烟)等在线监控系统。贯彻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以废治废,加强矿井水和选矿废水的治理,开展采选企业废水资源化再利用和分质回用、冶炼企业冷却水完全循环利用工程。加大废渣的综合利用率,落实尾矿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防止滑坡和暴雨形成径流直接外排。属危险废物或列入《危险废物目录》的含重金属废物,产生单位须依法将危险废物移交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处置单位集中处置。

  提高新上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控制新增污染源。严格企业环境准入条件,合格企业限期迁入集聚区集中发展。做好包括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等新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加强新改扩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价。对三大有色金属产业集聚区实施战略环评,对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相关规划实施规划环评。严格限制新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强化能源、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

  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企业环境监管力度。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四个一批”工作部署,开展有色金属产业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定期对示范基地内重点风险源、环境敏感区、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现场环境监测执法,对污染防控区企业车间、排污口及厂界无组织排放进行现场监测,重点检查物料的管理、重金属污染物的处置以及应急处置设施情况等,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

  2. 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历史遗留矿区生态恢复。2013年底前,由河池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国土资源、环保、农业、林业、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大厂、芒场、车河、五圩、北山、都川、雅脉、宝坛等矿区废弃矿井本底调查和矿山森林植被恢复调查工作,摸清废弃矿井、废矿石、矿渣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基本情况,建立数据库并提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4年底前,开展清理整治,对废弃矿井进行回填并封闭矿井口,对废矿石、矿渣进行集中统一处理。2015年,60%的废矿井得到妥善处置,80%的废矿石和矿渣得到清理和集中处置。2020年,通过废坑回填、矿地平整、植树造林和复垦还绿等,及时恢复新采矿区植被,做到开采一片恢复一片,不欠账、不遗留,实现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矿区生态环境的根本改善。

  尾矿库综合整治。2012年底前,由安监和环保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对河池市所有尾矿库进行调查,掌握尾矿库数量、安全度、权属、位置、库容、坝高、主要污染因子、周边环境及尾矿库对下游人员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威胁、敏感点分布情况等基本信息,建立尾矿库动态管理数据库,开展尾矿库安全等级和环境风险评价,实行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分级管理。2013年,全面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工程,重点整治病、险、危库,对无主尾矿库由政府统一组织处置。加强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闭库工程安全设施验收。对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坚决予以关闭,完成闭库工作。经安全现状评价确定为危库、险库和病库的,要立即停用,并在限定时间内消除事故隐患。2015年,所有持证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应用在线监测技术,鼓励和推广应用尾矿充填、干式排尾、一次性筑坝等适用技术,无证尾矿库得到妥善处置。

  重金属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2012年底前,由环保部门牵头制定污染场地修复治理方案。以金城江区为试点,2013年前开展修复示范工程,2015年前,重点开展大环江流域北山、都川、雅脉矿区重金属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完成5-8个污染场地修复示范工程,2020年底前完成金城江区所有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加快开展南丹、环江、罗城、宜州高风险污染场地的修复。

  砒霜厂遗址调查与修复。由环保部门组织开展河池砒霜厂遗址调查,对健康和生态风险进行评估,设定安全警戒线,保障周边人畜安全。全面清理砒霜厂含砷废渣,安全运输至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

  重金属污染农田调查与修复。2012-2015年,由自治区农业部门牵头开展农田重金属污染调查,制定农田污染修复方案。2013年,加快开展污染农田修复示范工程。采用植物萃取、超富集植物—经济植物间作修复、植物阻隔修复、化学修复等多种先进技术手段修复受污染农田。2015年前,重点启动大环江、宝坛河、四堡河流域沿岸受污染农田治理工程。2020年前,开展刁江流域金城江、南丹段和都安段受污染农田修复工程。对于污染较为严重的农田土壤,采取合理手段调整土地类型,将其作为工业用地或林地。

  3.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河流污染面源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大刁江(坡前段、八步段、长老段、平村段、金洞段、隘口段、板坡段、下考段、九圩段、保平段、都安段),大环江及其支流古宾河、才秀河,龙江、东小江及其支流宝坛河、四堡河等河流尾矿砂、采矿废石等沉积物清理力度,将含重金属沉积物进行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开展河道两岸边坡加固工程,在河道沉积物污染严重河段建防护堤、截污坝。

  启动污染修复,逐步恢复水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以刁江、大环江、龙江、东小江为工作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水体理化修复,在水质得到改善的基础上,开展底栖生物、水生生物培育实验,筛选适宜推广的修复技术在部分受污染河段进行技术推广,逐步开展污染修复示范,实现刁江、大环江、龙江、东小江水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恢复。

  建设河滨绿化带,实施河道生态恢复。以刁江、大环江流域为重点区域,建设具备经济和生态双重效益的河流沿岸景观绿化带,采取植树种果、种竹的绿化方式开展工程示范,结合河道及沿岸生态保护区域和现有生态环境景观,实施河道生态恢复。

  4.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

  ——实施风险全过程管理,降低环境风险隐患。

  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实施风险分类分级管理。明确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实施环境风险隐患自查自改。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环保、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每年联合对辖区内有色金属企业实施隐患排查,督促企业整改。建立环境风险隐患申报、登记、整改和销号监管制度,对于重大环境风险隐患,实施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以环境保护部门为主导,对辖区内有色金属企业、集聚区实施环境风险评估,划分环境风险等级,并作为项目审批、日常监管的重要依据。建立环境风险评估评审备案制度。

  完善监测预警,提高风险防控决策水平。以企业为主体,以环境风险源为单元,采取技术、管理综合措施,加强企业、集聚区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警。开发集聚区环境风险源监控预警平台,实现环境风险源状态信息存储、采集、预测、预警的自动化,在线监控环境风险源,及时发现环境风险源异常并做出预警,为事故应对提供决策支持。整合环保、安全生产监管、国土资源、水文、气象等部门的已有基础条件,建设区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警体系,对区域(流域)环境风险与突发环境事件态势做出预测预警。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警,加强重点区县以及刁江、大环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警。逐步建立健全覆盖所有较高环境风险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区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警综合能力。

  强化应急救援储备,推动多部门环境应急联动。修订市、县(区)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增加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的内容。形成“政府储备—委托代储—协议储备—备案储备—承诺储备”的社会化物资储备联动机制。以金城江区、南丹县、环江县为重点,建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中心。针对突发水环境重金属污染事件,开展应急演练,储备应急药剂、防护装备、诊疗器械等物资。重点企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根据预案要求进行相应的物资和技术储备。进一步完善环保、安监、消防、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加强联合演练,锻炼应急队伍,实现应急响应、救援、处置等各项工作高效联动,最大限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害。

  ——完善重金属污染监测调查,防范环境健康风险。

  加强重金属污染健康监测与诊疗。开展重金属污染高风险人群健康监测,科学构建健康监测网络,对金城江区、南丹县、环江县食品、饮用水进行重金属监测,对幼儿、中小学生和涉重企业一线职工等高风险人群进行生物监测。重金属污染高风险区域人群体检全覆盖,做好重金属相关职业病防治工作,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体系,加强职业危害防治机构建设、设置职业病防治监管体系。

  加强饮用水水质保障。定期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并挂牌督办,加强保护区外上游污染源监管。加强未受重金属污染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切实推进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建设,加强受污染区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加强备用水源建设,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居民饮用水的影响。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重点加强金城江区、南丹县、环江县等重污染区粮食、蔬菜、肉禽蛋奶的重金属监测评估,防止受污染农产品流入市场。开展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完善农田土壤重金属监测网络,对主要农产品产地、人群活动密集区土壤进行加密调查和定点监测,建立农产品产地安全档案。实施农产品产地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加强灌溉用水水质监测,防止灌溉用水对农产品造成二次污染。

  ——加强软硬件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加强重金属污染应急和执法能力建设。设立河池市环境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应急救援大队。开展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河池市及重点区县级环保部门以及集聚区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车载通讯、办公设备、应急防护设备以及应急监测设备;配置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和数据库。加大重金属污染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力度,配备必要的执法车辆、车载样品保存设备以及现场执法取证设备。

  完善重金属监测设备配置。河池市及各重点区县环保、农业等环境监测须配置重金属采样与前处理设备,重金属专项实验室设备,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农田土壤以及农作物重金属污染监测仪器;在饮用水水源地、龙江、刁江、大环江增设水环境监控断面和大气环境监控点;在重金属排放企业和集聚区安装重金属污染在线监测装置并联网。

  提高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生物检测、健康体检和诊疗救治能力。河池市疾控中心配备生物监测实验室仪器;在金城江区、南丹县、环江县等重点区县确定定点诊疗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人员、设备。

  加强环境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环境监管人员业务素质。科学设置岗位,按照岗位需求引进相关人才。通过专家授课、专题研讨、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各级环境监管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分专业、分岗位、分批次进行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责任。

  成立由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自治区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各司其职,河池市人民政府负责具体推进工作。自治区建立河池市有色金属产业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河池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卫生厅、林业厅、安全生产监管局以及广西电网公司等单位组成,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解决河池有色金属产业转型升级、生态环境治理等突出问题。河池市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建立相应制度,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加快出台《河池市建设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规划实施方案》,将规划确定的目标、重点任务与工程分解,纳入自治区各部门和河池市年度工作计划,并进行考核。基地建设涉及到的南丹、金城江、环江、罗城、宜州等地政府以及相关企业要积极配合自治区和河池市落实好实施方案。河池市要加快制定和实施《河池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

  (二)完善评估考核,加强监督管理。

  按照建设成为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国家级示范基地的要求,自治区绩效办制定考核办法,编制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和重点工程进展。自治区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分解到自治区有关部门和河池市人民政府,以及重点骨干企业,实行责任制和绩效考核管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分年度进行督促检查。河池市也要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县市区进行考核。

  (三)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支持。

  自治区出台相关政策,将河池市上缴自治区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价款、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排污费、植被恢复费等,以扶持项目建设方式,按规定使用范围支持示范基地建设。出台扶持性财政政策,对政策性关停企业和地方财力损失进行适当补偿。积极研究制定资源开发和配置的税收分配政策。建立金融绿色通道,加大银行授信,简化信贷手续,增加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贷款。支持河池市有色金属企业通过融资租赁、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等方式筹集资金推进结构调整。示范基地重大项目优先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优先审批,优先供地,优先用电。支持河池市重点有色金属企业依托有色冶炼及深加工项目配套建设动力车间,支持河池市有色金属企业利用广西水利电业集团的电网开展小水电直购试点。建立和完善矿业权优化配置制度措施。

  (四)探索多元渠道,确保资金投入。

  自治区加大对河池财政支持力度。对关闭符合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以及规划、规定等建设的涉重金属企业,自治区给予适当补助;自治区每年在千亿元产业发展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用于支持南丹、金城江五圩、环江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部分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河池市查清污染农田状况和污染农田治理修复;争取国家支持河池市将部分污染农田转为建设用地或林地,转换得到的土地收益部分用于污染农田修复;积极争取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等专项资金支持河池市项目建设,按要求需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的,自治区财政给予优先安排。

  (五)加大技术研发,提升创新能力。

  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西的若干意见》(桂发〔2012〕21号),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加大自治区科技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大力支持企业建设国家级、自治区级技术研发和创新中心,支持重点企业围绕新材料开展前沿性研究和产业化实验。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实现产学研结合。

  (六)完善基础设施,发展接替产业。

  加快河池有色金属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加快建设有色金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以及园区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铁路连接线。加快红水河航道复航、河池市无水港、河池至南宁铁路、南丹车河铁路货场、河池至百色高速公路建设。积极推进桂林至河池、巴马至贺州高速公路前期工作。

  以新一轮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为契机,支持河池大力发展养生长寿健康、民族、红色、生态旅游、高端优质矿泉水、高档品牌白酒和保健酒、茧丝绸、特色种养、农产品深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把养生健康和旅游业培育成为河池市新兴支柱产业,实现河池市有色金属产业生态环保,多业并举,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

  附件:河池生态环保型有色金属产业示范基地重点项目表

  (本刊略,需查阅的读者,请登陆://feiqing123.com/fjcf/201303/P02013032659717403909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