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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边贸市场建设促进边境贸易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10〕6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我区边贸市场建设,促进边境贸易发展,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4号)精神,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期间,我区边境贸易得到了快速发展。边境小额贸易由2006年的10.5亿美元提高至2009年的31.2亿美元,年均增长31.3%;各类边贸市场快速崛起,边贸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但是我区边境贸易增长质量和效益不高,存在市场发育不成熟、企业主体弱小、口岸功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不断推进,边境贸易依靠优惠政策支持带动增长的模式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加快建设边贸市场,对促进边境贸易转型升级,提升边境贸易发展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按照中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培育和建设一批集内外贸一体化的边贸市场为重点,发展边境加工贸易,推进边境商贸物流发展,不断提升边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构建边境地区“大市场、大流通、大商贸”的新格局,实现边境贸易发展方式的转变,进一步推动我区对外贸易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建成年交易额100亿元以上的边贸市场2个,10-50亿元的市场12个,1-10亿元的市场28个,实现边境小额贸易年均增长20%,机电产品和区内货源商品占边境贸易出口比重逐年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三)培育和建设一批边贸市场。重点建设凭祥红木文化产业城、叫隘水果交易市场、滩散海产品交易市场、爱店中草药专业市场等农产品交易市场;加快培育和发展东兴市边民互市贸易综合市场、龙州东盟商贸城、凭祥南山建材专业市场等日用消费品交易市场;积极打造东兴市橡胶交易市场、白龙煤炭交易市场、企沙港钢材交易市场、岩应矿产品交易市场、钦州市边贸煤炭交易市场等生产资料市场。推动浙江义乌国际商贸城等东部沿海国际化、现代化商品城在我区边境地区设立分中心,打造边境小商品集散地。形成以凭祥、东兴市为中心,宁明、龙州、大新、靖西、那坡、江山港、企沙港、石头埠港、果子山港等地为节点,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结构优化、分工明晰的边贸市场体系。

  (四)进一步规划建设边民互市贸易点。提升和完善货运量大、区位优势明显的弄尧(含浦寨)、东兴、水口、爱店、里火等重要通道互市点;重点建设交通便利的叫隘、平而、那花、岩应、杨屋、峒中、龙邦、平孟、岳圩、硕龙等中心通道互市点;启动建设油隘、科甲、滩散、新兴、孟麻等主要辅助通道互市点;推进开通板烂、北山、德天、百南、那布等边远通道互市点。加快公路交通及基础设施建设,互市点功能布局完整合理,具备联检封闭管理区域,进出境和进出互市点通道分设,联检办公场所完备,查验、视频监控、通道卡口设施齐全,实施封闭式管理。形成布局合理、资源整合、具备较强辐射力的边民互市贸易点开放格局。

  (五)发展边境加工贸易。鼓励加工贸易向边境口岸城镇转移。重点培育凭祥、东兴、靖西三个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配套能力强、基础设施完善、具有比较优势的边境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支持重点承接地与沿海发达地区开展加工贸易转移对口合作,采取资源整合、项目共建、税收共享等形式,积极承接农产品、纺织服装、电子、矿产品等加工贸易产业。利用各类资金支持友谊关工业园、江平工业园和湖润工业园区的配套工程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人员培训和投资促进等方面的工作,打造加工贸易聚集区。

  (六)推进边境商贸物流发展。加快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凭祥物流园、东兴市北仑河二桥物流园等一批辐射广、功能齐、规模大的边境物流园区建设。确保凭祥综合保税区一期于2010年底实现封关运作,加快凭祥、东兴、百色边境经济合作区的申请和建设,并争取设立具有保税物流功能的特殊监管区域,完善边境保税物流体系。在凭祥市建设农产品配送中心,在江山港、果子山港等地发展煤炭和矿产品储备和配送中心。重点培育广西万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等一批竞争力强、适应边贸新形势的物流企业,鼓励拓展商贸物流领域,开展仓储、包装、配送等业务。支持重点边贸市场和物流基地的信息化建设,搭建商贸物流一体化信息平台。

  (七)提升边境口岸开放和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和完善友谊关、水口、平孟、峒中、硕龙口岸功能,重点建设东兴、凭祥(铁路)、龙邦、爱店口岸,启动建设岳圩、平而、科甲二类口岸。加快推进平孟、爱店、峒中、硕龙口岸升格为国家一类口岸,支持水口口岸扩大向第三国人员开放。重新规划和建设江山港、企沙港、石头埠港、果子山港边地贸口岸。提升口岸基础设施水平,实现一类口岸一栋联检楼、一个验货场、八条出入境通道和二类口岸一栋联检楼、一个验货场、四条出入境通道的建设标准。加快口岸交通体系建设,形成一类口岸通高速公路、二类口岸通一级公路、各口岸之间互通互达的现代公路交通网络。加快边境口岸大通关统一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一网联通、一站式服务、一个核心枢纽、一个载体、一个对外窗口”的建设目标。

  四、支持政策

  (八)稳定和完善边境贸易政策。用好用足国家制定的边贸政策,落实边境地区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以人民币结算退(免)税政策,做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贯彻执行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免税政策,落实每人每日人民币8000元的进口免税额度,不限定单日交易次数,提高政策效应。

  (九)实施边贸市场和口岸建设优惠政策。重点新建边贸市场、口岸和边民互市点纳入所在边境地区商业网点规划和当地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先统筹安排用地指标。对边境口岸和边民互市点的查验监管区域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新设立的重点边贸市场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两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优先保障水、电、气供应。

  (十)整合中央和自治区边贸资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用于支持边境贸易发展、促进边贸企业能力建设、边贸市场建设、发展边境加工贸易和商贸物流以及边境口岸和互市贸易点的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等,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边境市、县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财力,切实保证边境贸易和边贸市场建设重点项目配套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按期按质完成建设目标。拓宽资金来源,引导社会资金合理有序投向市场建设、口岸交通、口岸验货场、边民互市点等经营性建设项目,形成多元投入、保障有力的建设格局。

  (十一)改善对边境贸易和市场建设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对边贸企业的信贷业务,支持边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放宽担保条件,扩大担保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小币种挂牌业务。鼓励金融资本参与边贸市场和边境口岸建设,缓解建设资金的“瓶颈”制约。引导商业银行在边境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创新金融服务,发展“边贸通”等金融产品。用好用足我区边贸结算越方银行结算账户结售汇额度,畅通边贸结算银行头寸清算渠道。加强与越南金融机构在边境贸易结算服务中的合作,提升边境贸易结算服务水平。

  五、保障措施

  (十二)开拓促进边境商品流通的方式。丰富和完善中越(东兴—芒街)国际商贸旅游博览会和中越(凭祥)科技贸易博览会功能,努力提高经贸成效。推动百色市与越南边境省市定期合办商品展销会,搭建贸易平台。适应流通现代化的要求,鼓励边贸市场发展总经销、总代理等批发经营形式,建设以供应链为基础的采购配送网络,强化展览展示、商品信息服务、购销代理等交易服务功能。加快建立市场交易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制度,发展以冷藏和低温仓储、运输为主的农产品冷链配送系统。

  (十三)加强对边贸企业和边民开拓市场的支持和服务。继续利用各类外贸发展资金支持边贸企业开拓越南市场。支持边贸企业在越南市场建立营销网络体系,参加商品展销会,宣传推广商品,巩固扩大在越南市场的份额。鼓励边贸企业拓宽进出口商品种类,扩大机电产品出口,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升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不断适应越南经济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的需求。鼓励有条件的边贸企业对越南投资,通过开展种植养殖、加工生产、矿业等合作,建立稳定的进口渠道,实现贸易与投资的互动。引导边民用好用足边民互市进口商品免税政策,开展互市贸易。

  (十四)提高边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行节假日预约通关,对进出口鲜活、易腐易变质货物开通绿色通道,提高通关服务质量和通关效率。对进出境货物特别是农副产品采取更宽松的检验检疫政策。及时受理报检、抽样、施检和放行。最大限度地满足边贸企业使用出口核销单的需求。改进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实现收结汇联网核查由事前向事后管理转变,加快边贸企业资金周转速度。推进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守法的边贸企业不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手续,降低进口经营成本。

  (十五)构建边境贸易大通道。继续开展边境建设大会战和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改善边境地区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推动中越“两廊一圈”中的南宁—谅山—河内—海防—广宁经济走廊建设,重点完善走廊沿线的基础设施,推进南宁至越南河内的铁路扩能改造项目与越南河内(内排)—下龙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现防城港—东兴—芒街—海防—河内、南宁—友谊关—谅山—河内的高速公路对接。加快推动南宁—新加坡经济通道建设,争取上升为中国—东盟“10+1”框架下的次区域合作项目。加快推进中越公路汽车客货运输直通业务,实现南宁—河内、百色—高平汽车运输直通。

  (十六)营造良好的边境贸易发展环境。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简化重点边贸市场建设项目的立项、建设、经营等行政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率。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建设廉洁环境,降低边贸市场的经营成本。切实清理和取消涉及边贸企业的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支持边境市县与越南边境市县建立定期会晤机制,加强双边边境贸易政策协调,推动解决边境贸易重大问题。健全边境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对贸易纠纷做到早发现、早交涉、早化解,最大限度地维护边贸企业的权益。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外宣传,塑造和提升广西边贸出口商品的整体形象。

  (十七)建立边贸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行由商务、财政、发改、国土、金融、税务、建设、工商、海关、检验检疫、质监、湾办、物价、电力、水务、消防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订边贸市场、口岸和重点园区等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协商解决重点问题,切实推进边境贸易的发展。

  附表:重点边贸市场建设项目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边境 贸易 发展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