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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关于表彰中越陆地边界广西段勘界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桂政发〔2010〕5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军分区(警备区),各县人民武装部:  

  2008年12月31日,中越两国政府共同宣布中越陆地边界勘界立碑工作全部结束;2010年7月14日,《中越陆地边界勘界议定书》等三个中越陆地边界勘界法律文件正式生效。自此,中越陆地边界问题全面解决,中越陆地边界勘界立碑工作圆满结束。

  中越陆地边界勘界工作的顺利完成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外交部、公安部、总参谋部、国家测绘局等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我区各有关部门和边防部队、边防武警以及边境地区各级政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在中越陆地边界勘界工作过程中,全体勘界人员不负重托,牢记使命,艰苦奋斗,无私奉献。他们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努力克服地形复杂、气候恶劣、雷障危险等种种困难,圆满地完成了任务,为中越陆地边界勘界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决定对在中越陆地边界广西段勘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李锰心同志等128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当前,中越双方已按新的边界线实施管辖,双方边境地区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再续辉煌。各有关部门和外事工作者要以勘界立碑工作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坚持强边固防,睦邻友好,深化合作,为建设一条和平友好、长期稳定的边界,为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外事 先进个人△ 表彰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