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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桂政发〔2010〕4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2010—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四日

 

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

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2010—2012年)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实施重大项目和开展改革试点的部署,结合广西实际,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动态调整、促进改革和加快发展的原则,在全区或部分市、县(市、区)、学校实施教育重点工程和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科教兴桂和人才强桂战略,立足基本区情,遵循教育规律,以促进公平和均衡发展为重点,以提高质量和适度扩大规模为核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以重点工程带动发展,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从困扰我区教育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科学设置项目,攻坚克难,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努力解决发展瓶颈和深层次矛盾,把是否适应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标准,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服务广西新发展作为推进教育发展和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坚持科学规划,确保改革取得成效。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既立足当前又兼顾长远,综合改革与专项改革、改革项目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着眼于事关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平稳推进,注重改革的针对性、系统性,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3.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大胆创新。根据我区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做到总体部署和分类指导相结合,鼓励各地和各校大胆试验、积极探索创新,增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在尊重基层、尊重现实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努力缩小差距,促进均衡发展。

  4.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教育既是国计,也是民生。发展教育事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要在政府主导下,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重点工程和改革试点项目任务

  (一)组织实施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2010—2012年,围绕我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目标,着眼于加快发展、促进公平、提高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重点,组织实施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1.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支持办好现有乡镇和村幼儿园,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一批农村幼儿园;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幼儿园办园水平;按照分层、分项目的办法,加强对幼儿园园长、教师和保教主任的培训,大力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

  2.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工程。出台落实义务教育发展用地供给和现有用地的保护政策文件,保障义务教育发展用地,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继续加快推进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基本达标;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使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课桌椅满足需求,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开展农村中小学饮水安全改造项目,基本解决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问题;支持30万以上人口的县启动建设1所特殊教育学校,全区创建15所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能力;设立专项资金,免费提供义务教育地方教材,完善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

  3.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提升行动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整体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开展高中新课程改革教师培训,为我区进入高中新课改提供师资保障;引进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开展师资培训合作,精心组织实施“国培计划”,采取多种模式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实施基础教育名师和名校长培训计划,倡导教育家办学;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进行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分级建设一批规范的教师教育基地,为教师的培养培训奠定基础。

  4.普通高中加快发展工程。加快普通高中发展,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开展普通高中功能室、信息化建设,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重点支持少数民族自治县加快普通高中建设;继续加强原有示范性高中学校建设,启动新一轮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支持还没有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县建设示范性普通高中,扩大我区优质普通高中资源;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前期准备工作,进行相关研究,重点做好师资、课程资源、实验室和图书配备等改革配套建设项目,为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5.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强化工程。加强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服务自治区千亿元产业发展升级;实施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建设项目,重点建设一批示范特色职业院校;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对应千亿元产业,调整更新优化专业设置和布局,规范专业建设;以职业能力为本位开发课程体系、制定课程标准,促进人才培养目标与职业岗位资格要求的对接,推进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广泛开展师生技能比赛,建立一批自治区中等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基地;实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计划,构建一支数量足够、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巩固和发展职教攻坚成果,努力打造具有区域特色、服务能力较强的职业教育体系。

  6.高等教育振兴工程。实施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提升计划,以缩小广西与全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差距为重点,适度扩大各类高等教育规模。坚持科学发展、统筹规划、分类指导、重点推进的原则,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对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广西大学“211工程”,建设高水平特色地方大学,着力提升我区高等教育质量。实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计划,加强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建设,扩大研究生规模,提高研究生教学水平和培养质量;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创新研究生培养机制,提高研究生科研水平,促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组织实施“八桂学者”工程,加大高校人才小高地建设与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大力推进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共建校地校企科技创新平台,促进大学科技园区建设与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动高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创新能力提升。推进千亿元产业紧缺人才培养等8个工程及其30个配套项目的实施,提升高等教育服务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

  7.民族教育特色建设工程。加强民族乡寄宿制学校建设,改扩建学生宿舍,修建学生食堂及配套设施,改善民族地区农村学校寄宿条件;完善民族团结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加强壮汉双语教育;对接国家支持民族院校建设,扶持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建设,加大民族院校特色学科建设,重点建设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民族学、少数民族体育学等学科,促进民族教育加快发展。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继续实施对符合条件的中职学生、普通高中学生和寄宿制民族高中班学生、高校学生的资助;落实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地方分担的经费,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进行奖励资助。

  9.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开展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提高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普及率;实施“多媒体进课堂”项目,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研究和开发适合广西实际的数字化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基础教育资源库;实施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计划,完善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开展高校科教资源共享协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远程实现平台建设,建设以高校为依托的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覆盖面宽、资源丰富、面向社会开放共享的高校资源共享信息平台;整合构建高校网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水平虚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广西特色资源数据库,形成以科学数据网为主要构成的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建设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与技术交易远程实现平台;建设北部湾开放开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企业共性关键技术高校远程服务平台。

  10.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区域特色建设工程。建设东盟学院、设立广西政府东盟国家奖学金,办好广西国际教育展,扩大面向东盟招收留学生规模,为将广西打造成面向东盟的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高地奠定基础。扩大中外合作办学,探索与世界一流高校合作,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加强外籍教师管理,提高外籍教师引进工作质量,重点支持若干所大学建设成为国际化程度较高、在东盟地区具有一定影响的大学;办好孔子学院,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二)组织开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

  教育发展要靠改革推动。根据国家确定的改革方向和任务,紧密结合广西的实际,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选择部分地区和学校进行教育体制改革试点。

  1.推进素质教育改革试点。在全区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基础教育学校教学改革试点,探索使学生学得快乐、学得有效的课堂教学新模式和评价新机制;开展与普通高中新课程有关的研究,研制课程改革方案,搞好课程资源和教材建设,探索考试评价制度改革,高起点进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逐步建立我区基础教育学校管理平台系统,探索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评价机制和办法;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改,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新方法。大力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以龙胜各族自治县为试点,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改革;以凭祥市为试点,推进边境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在百色市、柳州市的农村寄宿制小学进行营养改善试点,探索改善农村小学生营养的机制和办法;在部分农村小学一年级开展口腔卫生干预试点,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口腔卫生习惯。

  3.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在全区遴选14个县(市、区),开展县级政府促进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综合试点,以服务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为目标,加快推进农科教结合;遴选一批企业和职业学校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试点,探索共同培养实用技能型人才的新模式;在柳州市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探索职业教育园区高职集中办学新模式;在柳州市开展农村户籍学生报读职业学校转为城市居民改革和职业学校创建经营性实训基地试点,探索适应城镇化建设的职业学校灵活办学的保障机制、办学模式;在来宾市开展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城乡合作办学、统筹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模式;在南宁市、桂林市各选择5所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改革试点。

  4.终身教育体制机制建设试点。探索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机制,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搭建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贯通的制度“立交桥”;建设城市社区教育基地,创办开放型大学;探索建立从业人员学历后继续教育制度,促进终身学习;选择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等4个城市开展学习型社区建设试点,探索构建覆盖全区城乡的学习网络和运行机制。

  5.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开展高校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改革,推进特色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教学手段创新;探索和完善科研院所与高等学校联合培养研究生的体制和机制,推进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新模式,形成一批高水平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实体平台,培养一批高端创新拔尖人才;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改革试验,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培养实践基地,开展联合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

  6.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推进高校岗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发展的制度环境;开展高校党政领导体制改革,试行设立高等学校党委常委制,在普通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在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教务长职务;健全向民办高校派驻校级党组织负责人及督导专员制度。

  7.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开展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制度试点,探索校企“合作双赢”的一般模式、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运行模式以及校企合作发展理事会长效机制;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 探索建立符合我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大力支持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各类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扩大民办教育在校生的比例,出台有关优惠政策,探索建立支持民办教育发展资助制度,促进民办教育加快发展。

  8.教育保障机制改革试点。把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确定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按稳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核定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本标准;研究制定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合理修订收费标准;探索建立城市(县镇)发展过程中教育用地保障机制,加强教育用地规划,保证在工业化、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教育用地;开展农村中小学教职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周转房建设试点,探索建立农村中小学教职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周转房建设机制;探索建立有利于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培训的经费管理新模式;完善学校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9.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开展单独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试点,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形式多样化发展;开展国家示范性和骨干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试点,逐步完善单独招生的方式;完善广西大学自主招生方式;探索与部分省区间互换自主招生生源计划,逐步扩大招生范围和人数。

  10.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基础教育方面,选择12个县(市、区),开展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综合改革,探索县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模式和有效机制;选择符合条件的县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机制试点;选择10个县(市、区),开展县域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试点,创新幼儿园管理机制、园舍建设运作机制、经费筹措机制。职业教育方面,深入推进国家民族地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高等教育方面,强化高校设置规划,加强高校设置统筹;选择梧州学院、百色学院等5所院校为本科高校试点,探索进一步完善区市共建高校体制。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启动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注册制度试点,提高教师入职标准,建立能进能出的教师队伍动态管理机制;开展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改革,探索建立符合我区中小学校发展需求的教职工编制标准;深化教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教育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培养投入机制、城乡中小学教师流动机制改革,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培训模式,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重点工程和试点项目是教育发展的基础工程、创新工程,是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抓好教育重点工程和试点项目作为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职责,切实抓紧抓好。

  为加强对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试点项目工作的领导,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导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试点项目实施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重点工程和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切实加强管理,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努力推进实施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大力做好宣传工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实施重点工程和改革试点的地方和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项目内容和改革措施,掌握进展动态,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确保重点工程和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实施。

  项目设计要紧紧围绕事关我区教育事业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选准主题和事项。深入调查研究,上下沟通,科学论证,形成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突出针对性、操作性,聚焦体制机制创新,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配套政策措施,做好风险预测和各种应对预案,每个具体项目和任务必须有明确的路线图、时间表、任务书,做到心中有数、责任清楚、有条不紊地按计划推进。对纳入国家总体方案的试点项目,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方案后,由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自治区相关部门和试点地区、单位紧密配合;自治区确定的重点工程和改革试点,由各地各部门(学校)提出实施方案,经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各地各部门(学校)组织实施;未纳入自治区总体规划的、各地认为确实有必要的工程和项目,由当地政府确定组织实施,实施方案报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备案。自治区将全程监控项目进展和定期检查评估,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各地各部门(学校)在实施过程中,要认真收集、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果报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总结成功经验、组织交流、积极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扎扎实实把教育改革和发展引向深入。

  (三)做好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教育改革和发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事关我区的发展大计、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战略和民生工程,政治性、政策性强,必须引起高度关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从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广泛宣传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高度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共识、凝聚力量,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坚定改革发展信心。各级党委和政府、自治区各部门要起带头作用,多做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工作,多做政策宣传、释疑解惑的工作,多做增进共识、统一思想的工作,努力做到分工负责、紧密合作、形成合力。同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改革;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调动一线教育工作者和广大师生员工的主动性、创造性,积极参与改革、投身改革。动员全党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为我区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改革试点的有效实施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表:1.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汇总表(按任务排列)

     2.广西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汇总表(按任务排列)

     3.广西教育发展重点工程汇总表(按责任排列)

     4.广西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汇总表(按责任排列)

 

主题词:教育 发展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