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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的决定(桂政发〔2010〕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科教兴桂”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科技进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2〕67 号)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授予“感光型杂交稻不育系及组合研究与中熟晚籼新组合博优64的选育”项目成果2009年度广西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授予“优质杂交稻秋优1025的选育和产业化开发”等5项成果2009年度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优良柑橘品种无病毒繁育及示范”等41项成果2009年度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木薯品种桂热引1号的选育和推广应用”等94项成果2009年度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区科技工作者要学习先进,团结协作,顽强拼搏,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西为目标,不断加强科学研究和开发力度,努力创造更多支撑和引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我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2009年度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科技 奖励 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