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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09〕8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动我区工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现就加强我区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的关键力量和重要支撑。当前,我区已经进入工业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创新型的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对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我区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在重大科研项目攻关、重点工程建设、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人才队伍的现状与工业发展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人才总量不足,工业专业技术人才仅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1.83%;创新能力不强,产业技术基本依靠外部输入,研发投入仅占生产总值的0.6%;人才结构与分布还不适应工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别是石化、金融、物流等新兴产业人才十分匮乏等等。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短缺已经成为制约我区工业发展的一大瓶颈,我们必须认清形势,采取有力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批工业技术创新人才团队和经营管理人才团队。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总体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科技生产力,坚持人才投入优先保证、人才资本优先积累、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资源优先开发,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和服务方式,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不断壮大人才规模,提升队伍创新能力,培养造就科技领军人才及技术创新人才团队和经营管理人才团队,为我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企业为主。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上的作用。政府主要搞好统筹协调、宏观指导、营造环境和加强人才工作等基础性建设。

  2. 坚持改革创新。坚决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基础性作用,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机制,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制度环境。

  3. 坚持分类指导。遵循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成长规律,针对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特点,做到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

  4. 坚持重点突破。围绕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以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西江经济带对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需求,整合相关资源,实施重点开发、重点投入、重点服务,促进工业人才资源的整体性开发。

  (三)发展目标。

  1. 总体目标。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竞争力强,能够支撑和引领我区工业现代化建设的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形成一批产业人才小高地集群,建立完善的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开发体系,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基本形成。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和重大效益的创新成果,促进我区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2. 近期目标。到2012年,全区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初具规模。人才流动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逐步破除,人才吸引、培养和使用等政策逐步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高层次人才紧缺的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缓解。

  3. 中期目标。到2015年,在我区工业优势领域基本拥有一批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形成一支职业素养好、市场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熟悉国内国际经济运行规则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基本得到解决,人才评价、使用、激励保障制度和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4. 远期目标。到2020年,造就一支与我区工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能够支撑和引领工业现代化建设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市场机制调节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高效率的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开发体系基本形成,束缚人才发展的观念和体制障碍基本破除,高层次人才紧缺的状况基本缓解。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业人才小高地集群建设工程。

  培养造就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技术创新团队。依托食品、有色金属、冶金、汽车、机械、石化、电力等优先发展的工业产业,鼓励和支持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重点企业和产业内的关联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跨区域产业人才小高地,形成内部相互支撑、共同发展的人才小高地集群。加大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人才小高地的项目研发资金筹集机制、项目筛选机制、项目招标研究机制、项目成果应用机制和项目新增效益分配机制。

  (二)实施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集聚工程。

  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向工业企业集聚。建立首席专家制度,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到企业兼职进行技术开发。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战略联盟。

  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高校毕业生企业见习基地等人才载体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或创办企业。

  (三)实施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提升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调整教育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发展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相适应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构建分层分类的继续教育体系,打造现代工业教育培训网络平台,鼓励和支持区内外相应优势高教和职教资源进行多种模式的合作。建设一批自治区级继续教育基地。从2009年开始,每年选派100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赴国外企业学习深造,每年举办30期高级研修班,培训500名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四)实施“海外人才入桂”工程。

  促进我区关键技术、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兴学科发展。重点围绕我区工业发展战略目标,分层次、有计划地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建设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加大留学人员创业投入支持力度,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计划。建立留学人员信息网络,完善留学人员服务体系。开展“海外留学人才八桂创业行”、“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周”等海外人才服务活动。

  (五)实施“八桂企业经营管理之星”培养选拔工程。

  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国际化培训,提高战略管理和跨文化经营管理能力。实施青年企业管理人才培训计划,每年选拔200名左右青年企业管理人员进行重点培养。大力推行公开招聘、市场选聘等方式选拔经营管理人才。完善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的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加强职业经理人认证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六)实施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建设工程。

  构建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按照统一服务政策、统一运行机制、统一服务平台、统一服务标准和统一服务品牌的要求,推进以服务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为重点的自治区、市、县三级市场联动机制建设。深化泛珠三角经济区人力资源交流与协作,构建区域性人才交流与合作平台。加快国际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进程,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国际化发展,努力构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力资源信息交互中心。支持并有效发挥行业协会引导与自律作用,鼓励创办各类民营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

  (七)实施人才资源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建立社会化、开放式的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人才年度统计调查和定期发布制度。加强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信息网络和数据库建设,构建互动、高效、安全的人才资源信息服务平台。

  四、政策措施

  (一)实施工业人才资本优先积累的财税政策。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对工业人才发展的投入,各项人才开发资金要重点投入产业人才开发。各级政府可建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以保障人才发展项目的顺利实施。建立重大建设项目人才保证制度,提高项目建设中人才开发经费提取比例。鼓励和引导企业、个人和社会加大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二)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创新创业。

  鼓励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与企业通过联合建立实验室或研发中心、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科研项目等多种方式,培养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技术转让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一次性奖励研究开发该项科研成果的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可建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高层次人才交流兼职制度,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双导师制”。依托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以及重大科研、工程、产业攻关、国际科技合作等项目,在创新实践中集聚和培养一流产业人才。

  (三)实施各类产业人才自由流动政策。

  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交流和挂职锻炼制度,打破人才身份、部门和单位限制,营造开放的用人环境,促进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向工业企业集聚。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自由流动。完善落实高层次人才的住房、保险、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居住证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完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才向企业流动的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办法。

  (四)实施鼓励人才创业的扶持政策。

  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全民创业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09〕41号)精神,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实施办法,完善知识产权、技术作为资本参股的措施。各级政府安排扶持创业专项投资资金,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引进或设立专业化的风险投资基金或创业基金。落实鼓励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税收、贴息等优惠政策。高等学校与企业联合且由企业出资的横向科研课题的节余经费,允许用于由该项科技成果转化而兴办的科技企业注册资本金;成果完成人可享有该注册资本金对应股权的80%,学校享有20%。创建创业服务网络,加强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

  (五)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国际化政策。

  完善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桂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急需紧缺专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桂从事产业研发或企业管理工作的前三年,按照其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由同级政府给予适当金额奖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可实施期权、股权和年薪等多种灵活分配办法。5年内,提供100名国有企业领导职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特聘专家制度。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加快推进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引智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国内外知名研发机构前来广西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职业资格国际互认。

  (六)实施鼓励非公企业人才发展政策。

  制定实施中小工业企业人才振兴计划,重点支持非公企业吸引、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非公企业人才平等享受人才培养、吸引、评价、使用等方面的各项政策,平等使用政府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资金、项目、信息等公共资源,平等参与政府开展的人才宣传、表彰、奖励等方面活动。

  (七)实施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

  完善政府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全区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提供就业政策和人才政策咨询,提供就业择业指导,构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供求岗位信息,组织开展公益性招聘会,开展档案管理和党团关系托管等人事代理业务。不断创新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公共服务方式,满足人才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框架。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人才开发的整体合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完善机关绩效评估制度,将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开发纳入各市、各部门年度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二)依法保护人才的合法权益。

  完善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激励保障机制。完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积极开展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切实保护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的知识产权权益。

  (三)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支持工业企业每年从生产经营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留资金,建立人才培训专项基金,专款专用、滚动发展。建立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奖励制度,重点奖励为我区工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加大对优秀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工业 队伍建设△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