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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09〕5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年初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从出口向内需,从城市向农村延伸,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了多方面的冲击,导致大量农民工返乡、农产品价格下跌,我区农民增收形势十分严峻。2009年一季度,我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151元,仅增长2.6%,列全国倒数第1位。进入二季度以后,形势稍为好转,主要得益于大宗农产品增产丰收。据统计,2009年上半年,我区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7.2%,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10.2个百分点,离自治区人民政府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增长10%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下半年的增收压力很大,形势不容乐观。而如果2009年农民增收目标不能实现,全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发展良好势头的目标就难以实现。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精神,充分挖掘潜力,采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帮助农民增加收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民增收基础

  抓住当前国家实施扩大内需政策的机遇,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按照项目100%开工建设、配套资金100%落实、检查中发现问题100%整改到位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2009年全区农、林、水等农业项目建设和投资任务的完成。年内,自治区财政筹措安排15亿元资金,重点支持农村安全饮水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突出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中型灌区建设和小河流治理,实施桂中和左江流域旱片治理等重大水利项目建设,着力提高灌溉水的利用效率。建立旱作“农业水肥一体化”与“小型节水灌溉”示范工程,大力改善我区的旱作耕地的生产条件。以冬修水利为契机,加大力度,全民动员,继续掀起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潮,力争全区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100万亩以上。实施“千万亩超级稻示范推广”项目,落实粮食增产措施,全面推进新增5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工程。加快高标准农田和粮源基地建设,自治区财政筹措安排资金4.19亿元用于61个项目县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改造50.87万亩中低产田。进一步加大支持沿海渔港基础设施、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切实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自治区财政计划投入35.52亿元, 加快农村公路和运输站场建设。对于市、县(市、区)通过银行贷款筹集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自治区财政给予贴息补助,以支持其落实配套资金,并鼓励市、县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自治区财政筹措安排资金3.7亿元,支持实施以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防护林、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石漠化治理、农村能源为重点的林业六大生态工程建设。抓紧落实中央财政安排给我区的3.63亿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农民尽快受益。

  二、提升农业产业水平,促进农民增收

  围绕优质粮、糖料蔗、桑蚕、水果、蔬菜、非粮生物质能源、中药材、速生丰产林、油茶、花卉、生猪、家禽、草食动物、水牛奶、优势水产品和农业生态旅游等16个农业重点产业,编制优先发展规划,有序有力推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水果、蔬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品种,加快速丰林、经济林两大商品原料基地建设,提高种植业经济效益。切实落实全区千万亩间套种任务,把秋冬种作为一季生产来抓,重点发展冬种马铃薯、秋冬菜、冬季油菜与冬季绿肥生产,扎实推进千万亩秋冬种开发工程。稳定生猪、家禽生产,加大品改力度。大力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养殖—沼气—种植”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引导农户因地制宜发展高效生态庭院经济,建设规模化的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形成地方特色品牌。大力发展草食动物,重点发展山羊、肉兔、鹅等畜禽和人工养殖猴、蛇、蛤蚧、竹鼠等周期短、价格平稳、收益见效快的养殖业。积极发展大水面养殖,提高罗非鱼、龟鳖等特优水产品的养殖水平。稳定海洋捕捞生产,加快发展高档海水鱼类,提升对虾、贝类等优势水产品品质。

  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认真落实农业龙头企业用地、用电等扶持政策,支持发展规模经营。自治区安排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专项资金5750万元,筹措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816万元,采取贴息、以奖代补、财政补助等方式,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和“一乡一业”。

  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支持优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种、选育、示范和推广应用。自治区财政筹措安排资金5100万元,用于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广罗非鱼越冬、南非白对虾引种、桉树高效栽培、野生动物养殖等实用技术。创新耕作制度,积极推广稻—稻—菜、稻—稻—薯(马铃薯)、稻—稻—菇、稻—草—畜等轮作方式。推广幼龄果园套种和高杆作物间套矮杆作物的栽培模式,提高农作物复种指数。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畜牧养殖档案管理、水产品出口登记备案、水果出口果园注册登记、陆生野生动物制品标记等农产品可追溯制度。加强农产品用药残留检验检测和畜产品、野生动物产品检疫,加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力度,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广西生态农业品牌。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机构要转变观念,主动服务生产,从源头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着力抓好生猪生产,稳固农民增收渠道

  生猪养殖是我区农业的支柱产业,也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自治区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增强养殖户的信心和预期。当前,要把确保生猪价格稳定和帮助生猪养殖户度过难关,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来抓紧抓好。在加快落实能繁母猪补贴、能繁母猪保险、生猪良种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生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生猪储备等扶持措施的同时,切实加强生猪市场价格监测,适时启动调控措施,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

  要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生猪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桂政办发〔2009〕14号),抓紧抓好自治区财政1000万元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适当调整生猪储备功能和方向,加强生猪储备能力建设。当前,收储功能要从稳定市场、调节供求、应对突发灾害事件向延长生猪产业链过渡,要以收储本地生猪为主,研究收购储备本地冻猪肉问题。切实扶持区内生猪产品加工企业扩大生猪储备能力,推动生猪深加工增值,为我区生猪产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打牢基础。进一步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整治工作,强化免疫、检疫监督、疫情监测、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整治等工作。支持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和各种类型的生态养殖模式,推广良种和节本增效饲养管理技术,推动生猪产业升级换代。商务、物价、工商、水产畜牧等部门要加强生猪市场监管,及时清理整顿在生猪饲养、运输、屠宰和猪肉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不合理税费。

  四、支持和引导农民工创业就业,拓展农民增收途径

  认真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 年广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09〕5 号),切实用好自治区财政安排的10 亿元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鼓励用工单位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就业岗位,加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培训和服务引导,支持返乡农民工参与家园建设。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牵头,财政、工商、税务、卫生、农业、水产畜牧、林业、水利等部门参与,以市为单位监测、统计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情况,及时发放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各级政府要及时检查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各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总结推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成功典型,充分发挥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的鼓励和引导作用。自治区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对各市2009年上半年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情况进行汇总和评价,并以此为依据,调整下半年自治区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分配给各市的比例。

  继续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创业就业技能。抓住当前扩大内需增加就业岗位、经济回暖企业招工增多等机遇,积极开拓区内外劳务市场,推动我区劳务经济持续增长。进一步加强服务和指导,改善农民工创业就业环境,鼓励有能力、懂技术的农民工或者扩大第一产业经营规模,或者进入二、三产业创业就业,千方百计拓展增收途径。

  五、强化农产品流通工作,帮助农民增收

  切实抓好粮食收购。坚持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在60个粮食主产区实行储备粮直补订单收购。粮食直补资金通过农补网“一折通”发放,确保补贴全部兑现到农民手中。增加粮食收储,适当扩大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推广科学储粮技术,减少农民粮食产后损失,实现稳粮增收。

  加快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统筹推进区域性国际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园区和物流网络规划建设,加快推进现有农产品市场改造升级,加快疏通跨省区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加快建设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整合农产品流通信息网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册、手机短信等载体及时发布销售信息。组织农产品展示展销,在区外主要城市建立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打造广西农产品品牌。

  推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各级政府要及时掌握大宗农产品上市情况,提前做好鲜活农产品流通特别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预案。坚决取消地方出台的针对农产品流通环节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自治区商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解决鲜活农产品进大型超市费用过多过高问题。减轻农产品加工出口企业负担,区内各口岸出口检验检疫等费用要参照沿海其他省市,按最低标准收取。适当增加食糖、猪肉等大宗农产品储备。探索由产业主管部门建立自治区大宗农产品风险基金。加大对实行产业化经营的农产品加工、流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抑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和化肥、农药生产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测,建立产、销、存情况通报制度,加大农资打假力度。按照“企业储备、金融贷款、政府贴息、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原则,完善化肥淡季储备制度,稳定市场价格,减少农业投入成本。

  积极促进农村消费。简化补贴手续,完善补贴政策,推进家电下乡。认真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加快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扩大农村消费市场。

  六、充分利用项目建设,拉动农民增收

  以项目建设年为契机,充分利用我区6000亿元项目投资,拉动农民增收。在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中,建设单位要优先招用农民工。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中,建设单位不仅要优先吸纳当地农民参与建设,而且要尽快发挥工程效益,使项目在推动产业发展和促进农业增效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年内,优先对国家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的35个边境县(市、区)、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8.3万户农村危房(含20621户茅草树皮房、7060户残疾人危房)实施改造,每户补助15000元。新建20万座农村沼气池,每户补助1500元。项目建设单位要优先使用农民工,让农民从这些项目建设中既得到工资性收入又直接获得现金补贴。落实好以工代赈项目和家电下乡政策等,让农民直接受益。

  积极推进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自治区安排2000万元农产品加工企业扶持资金,安排3000万元用于农产品加工企业购买核心设备补贴。加快农业园区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在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建设一批加工型龙头企业,延长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

  七、实施“千村示范工程”,带动农民增收

  从2009年下半年起,利用3年时间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工程”。在全区范围内选择1000个30户以上的自然村,每村投入一定的资金,编制村屯规划,打造不同区域、不同发展水平、不同产业特色、不同文化背景和不同民风习俗,各具特色又可普及推广的新农村建设典型示范样板。整合各级各部门包村资源,发动1000个企业与1000个示范样板村结成联建对子,打造示范村。结合农业生态旅游、休闲观光和“一村一品”推进新农村建设,重点抓好全区15条农业精品旅游线路、100多个特色生态村屯(旅游点)建设。

  八、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稳定农民增收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坚决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年内,自治区财政筹措安排的45.55亿元强农惠农资金主要用于:水稻良种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粮食订单直补、玉米和小麦等良种补贴、林业和渔业生产用油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机具下乡补贴、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各地要及时足额将各种强农惠农补贴发放到位,切实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

  在现有补贴的基础上,提高补贴标准,拓展补贴范围。根据产业发展及农民增收的现实需要,各地可根据实际将生猪良种、农村养殖户生产用电、肉猪养殖、养殖大户、肉猪差价保护、化肥淡季储备、林木良种、林机具、农资、桑杆食用菌生产机械、植树造林等列入财政补贴范围。

  加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力度。重点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农业生产水费电费及农业生产资料等生产性费用、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收费、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收费、修建通村公路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公费订阅报刊超限额、农民建房乱收费等农民负担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国家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让农民从减负中实现增收。

  九、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农民增收

  加快发展农户小额信贷。支持金融部门加快“信用村”、“信用户”评定工作,加快发放各种惠农卡,给授信农户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扩大扶贫到户贷款发放规模,扩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解决贫困农户贷款难问题,帮助贫困农户获得发展生产的资金。

  加大贷款贴息。结合自治区农业重点产业优先发展规划要求,切实整合各类支农涉农资金,对重点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发展和基地建设、新技术新品种引进推广等给予重点贴息、补助。年内,自治区财政筹措安排扶贫项目贷款贴息资金3460万元,扶持70个以上扶贫龙头企业,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扩大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加大对合伙经营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贴息水平,促进农民创业就业。

  稳步解决贷款担保。年内自治区财政安排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1亿元,进一步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增加农村信贷抵押物。鼓励农户通过联保获得贷款支持。积极推进“龙头企业担保+银行授信+农户承贷+农业政策保险”的融资方式。探索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贷款担保公司,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村致富能手提供贷款担保。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通过推行网上银行,设立电话银行、ATM等方式,将服务延伸到村屯。建设高效的农村支付体系,实现支付清算网络在绝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乡镇网点的覆盖,促进非现金支付工具在龙头企业以及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应用和普及,进一步提高资金清算效率。

  十、抓好防灾减灾工作,保障农民增收

  加强自然灾害的防御工作,完善各级应急预案,提高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努力降低灾害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认真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科学、迅速、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健全应急度汛、农业抗旱财政投入机制,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资金投入机制,增强人工影响天气、遥感、航拍等技术力量的作用,提高灾害监测能力和抢险救灾的能力。

  健全森林防火制度,严格火源管理,及时排查火灾隐患,进一步提升应急反应能力,发现火情及时处置,降低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

  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检疫和边境防控力度,严防境外疫情传入。对养殖密集区、规模养殖场、水网、公路沿线以及省际交界等关键区域实行定点和定期监测。强化免疫工作,不断提高免疫率和免疫抗体合格率。年内,自治区财政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7300万元,重点支持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采购及基层动物防疫员开展防控工作。各地也要加大投入,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

  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技术指导,发挥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在防治农作物病虫害中的主力军作用,协调扑杀步骤,提高防治效果。加大“三免三避”(水稻、玉米、马铃薯免耕,避雨、避寒、避晒)技术推广力度。

  提高农业灾害应急综合水平。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充实防灾救灾技术装备和应急物资。探索设立财政农业保险补贴专项资金,逐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加大推行农业商业保险力度,扩大保险范围,增加险种,引导农民参加农业商业保险。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检验方面的信息,正确引导消费,提振消费信心,坚决制止对个别质量不安全事例进行炒作的行为。

  各级各部门要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作为2009年“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气力、用更有效的办法、以更好的作风和精神状态,迎难而上,全力促进农民增收。要进一步细化目标、实化任务、强化措施,抓紧建立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重点内容的“三农”工作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要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促进农民增收和强农惠农的政策,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要把促农增收工作情况纳入行政效能监察的重点内容,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目标实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农业 农民 收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