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彩网

打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追授黄建平同志“模范消防警官”荣誉称号的决定(桂政发〔2009〕2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黄建平,男,汉族,重庆长寿区人,1974年4月出生,1992年12月入伍,中共党员。生前系广西公安消防总队贵港市支队特勤大队大队长,武警少校警衔。

  2008年9月下旬,受强台风“黑格比”影响,广西普降暴雨,江河水位暴涨,引发洪涝灾害。9月25日中午,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新朱村一村民不慎掉进黄练河中,被暴涨的洪水围困在河中在建大桥的桥墩上,生命危急。接到报警后,贵港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大队长黄建平立即率领战友们紧急赶赴现场组织救援。面对快速上涨的洪水和被困群众的急迫呼救,黄建平同志临危不惧,舍生忘死,冲锋在前,奋力下水救人。当他游出50多米远时,不幸被突然袭来的洪峰卷入桥墩下湍急的洪流中,壮烈牺牲,年仅34岁。

  黄建平同志入伍17年来,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热爱消防事业,学习勤奋,训练刻苦,顽强拼搏,奋勇当先,练就了过硬的本领和优良的作风,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共参加灭火救援战斗1200多次,抢救遇险群众260多人,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9次,10次受到嘉奖,2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特别是2008年5月赴四川参加抗震救灾表现突出,被评为全区“抗震救灾优秀共产党员”。

  黄建平同志舍己救人、无私无畏的英雄壮举,弘扬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光辉誓言,树立了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队的良好形象,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广西电视台、《南国早报》等中央和地方各大媒体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弘扬黄建平同志的英勇事迹和崇高品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追授黄建平同志“模范消防警官”荣誉称号。希望全区各族人民要向黄建平同志学习。学习他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永远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优秀品质;学习他牢记宗旨、舍己救人、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扎根基层、热爱本职、努力工作、奋勇争先的工作作风;学习他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勇创一流的进取精神。通过学习黄建平同志的无私奉献精神,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岗位,扎实工作,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 表彰 消防 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