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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广西水库移民工作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09〕1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2009年广西水库移民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2009年广西水库移民工作意见

  2009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再接再厉,统筹做好全区水库移民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我区水库移民工作发展的重要之年。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水库移民工作水平,切实做好2009年全区水库移民工作,努力改善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特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2009年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开发性移民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水库移民工作全局,以发展移民经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为主线,以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移民素质、增加移民收入为主要内容,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创新和完善水库移民工作机制,提高水库移民工作水平,推动库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库区,努力开创全区水库移民工作新局面。

  二、目标任务

  全区水库移民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实现一个目标,完成三大任务,抓好九项工作的“一三九”总体工作思路,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完成新任务,努力推动水库移民工作整体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

  一个目标:加大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移民生产发展扶持力度,不断改善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提高移民的生活水平,确保库区社会和谐稳定。

  三大任务:一是已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任务;二是在建、拟建水库移民搬迁安置任务;三是维护库区社会和谐稳定任务。

  九项工作:一是已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二是已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工作;三是在建、拟建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四是移民生产开发扶持工作;五是移民教育培训工作;六是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工作;七是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作;八是重点库区遗留问题处理工作;九是库区社会稳定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扎实抓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2009年是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的第四年。各市、县(市、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各项工作。一是继续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的长效机制,做好后期扶持资金足额发放工作,确保政策兑现及时,确保移民群众满意。二是做好168.44万人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管理工作,完成新增后期扶持人口登记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五年规划修编工作。四是扎实开展各类水库移民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项目早日发挥效益,造福移民群众。五是开展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连带影响情况调查工作,全面开展大中型水库淹田淹地不搬迁移民、农转非的非农业户口移民、1985年以前为安置移民调出土地的原住村民和小型水库移民等基本情况调查工作,摸清情况,研究政策,妥善处理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连带影响问题。

  (二)扎实抓好已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经列为自治区2009年十件为民办实事之一,自治区筹集资金对241座已建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施通路、通水、通电和危旧房改造等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工程实施各项工作。一是成立工程建设领导机构。各市、县要尽快相应成立工程建设领导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工程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二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尽快制定已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落实工程建设的具体项目和投资规模,扶持移民开展生产开发。三是各市、县(市、区)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切实改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交通闭塞状况,基本解决水库移民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住房难等问题,真正让广大移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扎实抓好在建、拟建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各市、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做好在建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各项工作。一是继续做好龙滩、百色、乐滩、桥巩等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各项扫尾工作。各有关市县要认真抓好龙滩水电站库区355米高程以上移民的永久住房建设工作,完成乐滩水电站库区都安县拉烈集镇1200名移民建房及搬迁工作,完成桥巩水电站库区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和1772名移民搬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快各库区专业项目复改建的工作进度。二是抓紧桂林漓江补水、鱼梁、岜蒙等新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三是进一步创新移民工作思路,做好长期补偿移民安置方式的研究探索和推广工作。在完善长洲水利枢纽淹没耕地长期补偿各项办法的同时,开展龙滩水电站库区长期补偿的调研论证工作。对有发电收入、具备条件的水利水电工程原则上要推行长期补偿政策,使拟建水库移民工作不留或少留后遗症。四是继续抓紧在建水库移民安置补偿投资概算调整工作。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第471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我区在建的百色、乐滩、平班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投资进行概算调整。五是提前介入,积极做好大藤峡水利枢纽、老口、瓦村等航运枢纽等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四)进一步加大移民生产开发扶持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变“输血”为“造血”,加大移民生产开发扶持力度,加快库区经济的发展。一是扎实开展在建水库移民生产开发工作。做好龙滩、百色、乐滩、桥巩、长洲等在建水库移民生产开发工作,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有发展”。二是突出抓好库区生产设施建设,改善移民生产条件。要继续按照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加强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三是扶持发展库区特色产业,增加移民收入。支持库区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加大对种养项目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库区旅游、网箱养鱼等特色产业,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切实加强水库移民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水库移民教育培训工作,创新移民培训机制,探索一条适合水库移民教育培训长效发展的新路子。一是依托学校培训移民。在河池市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教育培训扶助试点工作。选送试点库区430名适龄初中、高中未升学毕业生到职业院校学习,使之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选送试点库区13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且成绩达到一定条件的学生,到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就读,为今后到高等院校继续深造打下基础,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二是依托移民培训移民。以桂林市恭城县黄竹岗村等移民培训基地为载体,分期分批完成移民骨干、移民中心户2000人以上的培训任务,通过已致富的移民言传身教,使移民转变观念,改变“等、靠、要”的思想,激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走自我发展的道路。三是依托社会培训移民。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和水库移民培训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192号)要求,各级劳动保障、财政、国土、移民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移民劳动技能培训力度。同时要充分发挥先富裕起来的科技中心户、移民中心户、经济能人等各类领头人的作用,完成15万人以上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增强水库移民的致富本领。

  (六)切实加强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库移民资金的管理,确保移民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运行。一是加强水库移民资金计划管理工作。今年计划安排各项移民资金24.9亿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接补助10亿元、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前期补偿7.2亿元、已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3亿元、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移民新村建设4.7亿元。各市、县(市、区)要按照自治区确定的项目规模、建设标准及资金额度,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计划上报自治区,由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和水库移民管理局共同审核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移民项目资金计划的申报、下达、更改等都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二是加强对移民资金的检查和审计,各级政府要组织发展改革委、财政和移民等部门加强对移民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审计部门要围绕移民资金的使用范围、投向、效益等方面有计划地开展资金审计,确保移民资金真正用到移民项目上。对违规使用移民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三是认真开展水库移民资金绩效考评工作,严格实行奖优罚劣制度,移民资金分配要与各地移民工作情况、资金管理状况、使用效果挂钩,移民资金检查、审计结果作为移民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和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七)扎实抓好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作。各市、县(市、区)要在进一步总结水库移民新村建设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抓好新村建设工作。一是完成2008年度安排的51个水库移民新村建设试点工作,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整合各类资金,切实解决移民村内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移民旧危房改造,不断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认真抓好2009年安排的200个水库移民新村建设工作,自治区移民部门要在加大移民资金投入力度、解决村内基础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协调金融部门,通过后期扶持资金抵押的方式,帮助移民群众筹集建房资金,推动新村建设的步伐。三是在巩固村内基础设施基础上,加强其他公共设施建设,加强移民培训,提高移民的素质,积极引导移民大力发展生产,增加家庭经济收入。

  (八)切实加强重点库区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各有关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库区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力度。一是扎实推进岩滩水电站库区移民长远生计问题处理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移民部门和河池市要抓紧岩滩移民长远生计问题处理规划实施工作,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岩滩水电站库区移民遗留问题。二是积极开展天生桥一级水电站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移民部门和百色市要督促业主,尽快委托编制遗留问题处理规划,争取上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三是认真抓好鹤地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工作,整合各类资金,进一步加快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移民危旧房改造工程。四是做好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六年规划实施收尾工作。各有关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快六年规划200多个项目980万元的实施工作进度,及时完善规划项目实施后的各种手续,确保通过国家和自治区的验收。

  (九)切实抓好水库移民信访维稳工作。当前,水库移民问题位于影响我区社会稳定的八大不稳定因素的首位,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库区社会的稳定。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水库移民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各市、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水库移民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水库移民信访工作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二是深入开展水库移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通过开展大接访活动,深入库区第一线,深入移民问题突出的地方,摸清情况,建立台账,明确措施,积极化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进一步做好水库移民来信来访处理工作。要进一步畅通渠道,引导移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进行政策咨询。要认真听取移民群众的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好移民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理顺、化解群众情绪,解决移民群众的合法合理要求,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移民群众满意。四是进一步维护跨省库区社会稳定工作。开好滇桂两省区水库移民工作第二届联席会议,建立与贵州省、广东省、湖南省的联系制度,及时处理移民问题,确保跨省库区社会和谐稳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和抓好水库移民工作,将水库移民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2009年全区水库移民工作的目标要求,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统筹安排好各类移民资金,切实加大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要将年度移民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同时,要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形成层层有人抓、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的局面,确保水库移民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有着落、见成效。

  (二)整合资源,形成水库移民工作的合力。继续按照“自治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原则,整合各方资源,加大对水库移民的投入,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农业、水利、劳动保障、交通、国土、扶贫、林业等有关部门要采取倾斜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水库移民项目投资的力度。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移民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移民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要注重发挥移民群众的积极性,鼓励移民群众主动参与建设家园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大力宣传国家移民政策法规,宣传党和政府对移民群众的关怀,宣传移民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宣传移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基层,放在移民工作的第一线,做到政策涉及到哪里,宣传就跟到哪里,让移民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各县(市、区)还要注重发挥移民群众的积极性,通过宣传,引导移民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奋发图强、自强不息的创业精神,改变“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和“特殊公民”的意识,树立治穷致富的雄心壮志,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帮助和扶持下,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

  (四)加强移民机构建设,不断提高全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水平。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水库移民工作管理机构的建设,严格按照《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区)水库移民工作管理机构组织建设的通知》(桂编〔2008〕86号)精神,在2009年5月底前完成移民机构的组建工作,做到人员、经费到位,确保移民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移民部门要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推行绩效考核,加大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移民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建造一支高素质的移民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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