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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关于成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政发〔2008〕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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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同意广西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发改办工业〔2008〕637号文)精神,为加快推进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的申报核准工作和全面启动项目现场施工准备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协商,决定联合成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马 飚 自治区主席

  副组长:

      李金早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林念修 自治区副主席

      胡望明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王跃飞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张振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潘文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汪春伟 自治区经委副主任

      黄世勇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曹国生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周 卫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潘 巍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杨 焱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尹建国 自治区国资委主任

      陈瑞贤 自治区北部湾办常务副主任

      梁 斌 自治区环保局局长

      陈秋华 自治区林业局局长

      邵力平 南宁铁路局局长

      罗 伟 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一平 广西电网公司副总经理

      刘长林 南宁市副市长

      禤沛钧 中共防城港市委书记

      莫恭明 防城港市市长

      戴 毅 防城港市常务副市长

      彭 辰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贾宝军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傅连春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工程师

      刘新权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孙一锋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吉照东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

      骆铁军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

      成飞宇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部长

      潘立慧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部长

      朱永红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

      郭自祥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

      王 剑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

      李建民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部长

      李 勇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保卫部部长

      朱从波 武钢防城港钢铁项目建设指挥部工程部长

      陈永南 柳州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长

      梁景理 柳州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

      张福利 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事项和工作安排,组织协调各专业工作组的相关工作,全面推进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核准报批工作进程,协调解决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对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的进展进行督促和检查。办公室主任由林念修兼任,副主任由胡望明、张振东、潘文峰、禤沛钧、陈永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主要负责研究解决项目相关重大技术问题,对项目建设重大事项提出参考意见。组长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匡迪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11个专业工作组,各组职责及负责人如下:

  (一)武柳公司运作工作组。主要负责按照《武钢和柳钢联合重组协议书》的有关内容,协调组织落实武钢柳钢(集团)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柳公司)的出资,完善武柳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组织制定武柳公司管理模式、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管理等方案,理顺武柳公司运作流程,推进武柳公司规范化运作。组长由自治区国资委主任尹建国担任。

  (二)征地搬迁工作组。主要负责按照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签订的项目用地用海相关协议的有关内容,根据钢铁项目建设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征用、居民搬迁、安置工作。组长由防城港市市长莫恭明担任。

  (三)项目核准工作组。主要负责组织编制项目核准所需各项材料,做好同国家相关部委的沟通衔接,尽快取得项目核准的批复文件;负责组织协调钢铁基地项目中码头、岸线的报批及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工作,保证码头、岸线获得国家和地方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组长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潘文峰担任。

  (四)环保工作组。主要负责组织办理项目环保有关报批的手续,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保问题进行沟通协调,为项目的核准和建设创造条件。组长由自治区环保局局长梁斌担任。

  (五)用地用海工作组。主要负责项目用地用海的报批工作,组织编制项目用地用海合同,协调项目用地用海手续办理中的问题,确保项目用地用海工作落实到位,组织办理项目用地用海权属变更工作等。组长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曹国生担任。

  (六)建设条件保障工作组。主要负责组织落实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建成后的供水、供电、供气、公路、通讯等外部保障条件,组织对相关设计方案和建设方案进行审查,确保项目所需各项建设条件落实到位。组长由防城港市市长莫恭明担任。

  (七)社会配套招商工作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社会配套部分招商项目的材料准备、项目推介等工作,确保招商引资工作落实到位。组长由防城港市市长莫恭明担任。

  (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主要负责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工业〔2008〕637号)的文件精神,制定并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淘汰落后产能。组长由自治区经委副主任汪春伟担任。

  (九)规划修编工作组。主要负责组织防城港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报批,以及企沙临港工业区总体规划的修编报批工作。组长由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周卫担任。

  (十)安全保卫组。主要负责组织做好钢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纠纷,确保项目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组长由防城港市市长莫恭明担任。

  (十一)武柳公司南宁总部基地及深加工工业园工作组。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武柳公司南宁总部基地及深加工工业园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组长由南宁市副市长刘长林担任。

  专家组及各专业工作组副组长及成员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发文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项目 机构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