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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协调解决桂林等地雨雪冰冻灾害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政发〔2008〕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协调解决桂林等地雨雪冰冻灾害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政发〔2008〕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1月12日以来,我区遭遇了近15年来最寒冷天气,有的地方出现了建国以来持续性最寒冷天气,桂北、桂西北地区灾情严重,电网遭遇冰灾、交通运输受阻、黔煤运桂受到严重影响,我区电煤供应和电力保障及部分地区交通运输吃紧,持续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给我区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和群众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各级各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组织抗灾救灾。由于恶劣天气仍在持续,为了解决当前我区救灾抗灾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确保救灾抗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金补助

  为确保各地救灾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自治区政府对受灾市采取超调资金的办法先行下拨资金,全区共超调资金5000万元,其中给桂林市超调2000万元。自治区金融办负责协调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分别给桂林、河池、百色三市提供应急贷款1000万元,共计3000万元。各级政府要积极发动企业募捐,为救灾募集更多的资金和物资。

  二、关于抗灾救灾物资保障

  (一)灾民急需生活用品。
  1月12日-28日,区民政厅已下拨一批救灾资金和物资。其中,给桂林市发放救灾资金907.3万元,棉被19464床,棉衣33160件,衣服165187件,鞋3000双,大米2213吨,救助人数134110人。对灾民急需的生活用品,各市、县政府要积极行动起来,紧急组织就近采购,自治区民政厅等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

  (二)抗灾救灾急需物资。
  当前,抗灾救灾急需防滑链、工业用盐和发电机等物资。防滑链由自治区公路管理局负责组织,工业用盐由自治区盐务管理局组织供应,救灾急需的发电机和汽油、柴油供应,由自治区经委负责协调。各市要积极组织农膜、种子、种苗等农业救灾物资的供应,农业部门要采取培训、现场服务等形式推广防寒防冻技术,重点加强对桂北和高寒地区柑橘类和夏橙水果的管护,确保农产品的市场供应和农民的生产生活。自治区农业厅给桂林市下拨100万元资金,作为对桂林市地膜、柑橘种苗的补助。

  三、关于电力、通讯、公路等基础设施抢修

  (一)电力方面:
  1.启动应急预案,特别是做好桂林电网“黑启动”方案编制和随时启动的相关工作,充分考虑电网在极端情况下的安全稳定问题,落实应对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各种防范措施,确保电网可控在控。
  2.抓紧抢运电煤。由自治区经委协调铁路、港口、交通和防城港电厂、钦州电厂等有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将贵州方向我区订购的电煤抓紧组织运回。二是组织抢运我区在海外订购的电煤。三是从防城港、钦州港码头抓紧调运10-15万吨电煤支持桂林永福电厂,确保永福电厂正常发电,以防桂北电网与主电网解裂导致桂北地区电网全面瘫痪情况发生。
  3.中石化广西分公司、中石油广西销售公司要紧急调运一批柴油,保证永福电厂以及桂林市全面停电时供柴油发电机发电需要。
  4.抓紧对受损的输电线路进行抢修,尽一切可能恢复线路正常供电。同时要加强对恶劣天气下电网运行设备的巡视和维护,保证重要输变电设施的安全运行。
  5.做好应急抢修物资、人员、车辆各项准备工作,做到24小时待命,快速响应,确保随时有充足的人力物力可以投入到抗灾救灾工作中。

  (二)道路交通保障方面:
  1.加强领导,实行三级联动机制。自治区公安交警、公路管理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加强对雨雪天气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人。
  2.启动《低温雨雪天气公路保畅通应急预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最大限度做好公路除雪、融雪和保畅等工作,确保春运旅客、国家重点物资和节日生活物资正常运输。
  3.保证抢险资金的投入,保证重要干线公路的抢修,确保救灾物资的安全运输和救灾车辆的安全通行。
  4.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联系,做好防滑链、工业用盐等应急物资的供应工作。
  5.切实加强公路安全管理。要坚持巡路查桥制度,在结冰路段(或桥面)上设立规范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及行人,保证道路安全。
  6.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破冰、融雪,确保公路畅通。

  四、关于道路疏导和服务

  各相关市、县和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确保滞留我区的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和当地社会的稳定。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及时启动道路堵塞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及时护送、引导滞留车辆,确保安全、有序,尽快分流疏通。公安部门要维护好堵塞现场的治安秩序,确保滞留车辆及人员的安全。各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及公安、交通、民政、卫生、物价、消防等部门要组织力量通过设立临时救助站、医疗点和医疗巡逻车等方式,对滞留人员开展救助,做好食品、饮水、衣被和药品的供应工作,努力满足他们的温饱及就医需要,要落实到车、到人。要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查处借机哄抬物价等行为,切实维护当地市场秩序。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做好滞留旅客的疏散和安置工作,动员、引导司机及旅客到附近宾馆、饭店入住等候。对可以乘坐火车等其他交通工具返乡的旅客,尽量动员其换乘其他交通工具,并提供协助。公安、交通部门要及时在省际卡口和公路收费站设立告示,通报我区道路通行状况特别是危险路段情况,对要通过受阻路段的车辆及时引导至绕行路线或动员就近休息等候,尽量减轻堵塞路段的压力。

  五、关于医疗救助

  各级卫生管理部门要迅速派出医务人员深入到灾区一线进行医疗救治,开展救援工作。特别是要把灾区和受堵路段车辆上的孕妇送到医院看护,以防发生意外。各地要组建应急医疗队,随时待命,各120急救分站,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做到迅速出诊,及时救治。要加强防疫和卫生监督工作,确保灾区和公路滞留人员食品卫生安全。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灾区和人员滞留地区不发生传染病暴发事件。灾区所需血浆、药品由自治区卫生厅负责组织落实和调配。桂林市当前急需的白蛋白供应问题,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调解决。

  六、关于信息报告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加大紧急情况报告、信息通报工作力度,加强下情上报,上情下达,确保信息畅通。要及时发布天气、路况信息。

  七、关于宣传工作

  宣传部门要及时宣传报道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抗灾救灾的措施,报道在抗灾抢险中涌现的好人好事,报道抗灾自救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

  八、关于组织协调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专项应急机制,自治区各专项应急办要主动工作,密切配合,服从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各市、县人民政府也要集中力量,统一指挥、协调,确保抗灾救灾措施落实到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八年一月三十日

主题词:民政  救灾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