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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
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
(桂政发〔2018〕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精神,为完成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现将《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实施方案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把贯彻落实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和推动本单位承担的政府重点工作。要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逐项谋划本单位落实政府重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六个明确”,即目标任务明确、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领导明确、实施责任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明确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明确,确保每项工作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请各配合单位于2018年3月9日前将涉及本单位的政府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报送牵头单位(有多个牵头单位的,排在第一位的为总牵头单位,报送总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于2018年3月20日前将总体实施方案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抄送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二、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要突出牵头单位的主抓主管作用,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汇总情况的职责。对涉及由多个配合单位完成的任务,牵头单位要强化组织协调,主动与配合单位对接,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相关配合单位要加强分工协作,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向牵头单位反馈落实情况,合力完成目标任务。落实分工任务过程中需要增加配合单位的,由牵头单位商有关单位确定。没有承担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工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好各项日常工作。全区各市、县(市、区)人民

政府要配合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全面抓好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形成上下“一盘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落实定期报告制度,切实提高报告质量

建立完善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制度。请各配合单位于2018年7月5日、2019年1月4日前分别将2018年上半年、全年工作任务完成的总体情况报送牵头单位(如是多个牵头单位的,送排在第一位的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于2018年7月10日、2019年1月10日前分别将牵头负责的政府重点工作分上半年、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专题报告形式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抄送自治区政府督查室。由多个单位牵头负责的工作情况,由总牵头单位负责综合汇总,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对于量化指标、重大工作部署新闻发布计划等事项,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录入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工作(重要事项)督办督查系统进行督办督查,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时间节点将落实情况通过督办督查系统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确保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进展可视、过程可控、结果可考。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落实情况报告的质量,避免空话、虚话、套话,特别要杜绝往年存在的个别单位报送的报告没有措施、没有分析,甚至每次报送的报告内容雷同的现象发生。

四、严格督查考评,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将对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量化指标,以及《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工作部署新闻发布计划》(详见附件)完成情况进行督办督查。各责任单位也要把本单位完成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督查计划,切实加强对本系统的指导和督办,要对重点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尽可能地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对不能量化的重点工作,要有具体的路径和措施,有可核验成效的载体,切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可核验。自治区绩效办要做好自治区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绩效考评工作,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实行督考结合,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五、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注重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参与作用,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推动《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的良好氛围。各责任单位要按照《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工作部署新闻发布计划》开展好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新闻发布会由自治区政府新闻办组织举办,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与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实施。《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工作部署新闻发布计划》列入的新闻发布会,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将工作方案等相关材料先送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征求意见,再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自主举办新闻发布会的,要将发布工作方案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备案。各责任单位要在召开新闻发布会后5个工作日内将新闻发布会情况总结报送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3日       

 

 

 

 

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

序号

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保持在7%—7.5%区间。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各职能部门

2

财政收入增长6%。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地税局、国税局,负责非税收入征收的其他区直部门

3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海洋和渔业厅、体育局、投资促进局,广西投资集团,广西机场管理集团,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

4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2%—7.5%。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

自治区商务厅

 

6

进出口总额增长12%。

自治区商务厅

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7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广西电网公司

8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目标内。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海洋和渔业厅

9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5%。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扶贫办

10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商务厅、物价局

11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地税局、工商局、国税局

12

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地税局、工商局、国税局

13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0.5%。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公安厅

二、聚焦动能转换,进一步提高质量效益

培育壮大新动能。

14

加快核心制糖企业优化重组。

自治区糖业发展办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国资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金融办、监狱管理局、农垦局,广西农村投资集团

15

推进铝业全产业链建设。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

16

抓好南宁、柳州、玉林等智能制造城建设和重点企业发展。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北部湾办

17

推动沿海冶金工业布局取得突破性进展。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

18

推进汽车产业发展新跨越。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质监局

19

加快大数据与实体经济、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提升传统产业优势竞争力。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20

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要统筹科技研发及产业化,在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现代海洋产业等领域加快培育出一批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科技厅、环境保护厅、海洋和渔业厅、北部湾办、食品药品监管局、测绘地信局

21

服务业要以集聚区建设为主要抓手,大力推动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以“互联网+”和大数据为载体的信息软件、技术服务、物流、金融、旅游休闲和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民政厅、商务厅、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22

抓好贺州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3

加快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北部湾国际旅游度假区、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中越边关风情旅游带国际旅游目的地建设,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和特色旅游名县“双创双促”工作。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发展改革委(负责推进巴马长寿养生国际旅游区建设)

 

24

加快流通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农业厅、供销社

25

扩大绿色消费、信息消费,发展智能家居、远程定制、体验分享等消费新模式,推动“旅游+”产业融合,深入推进“广西特产行销全国”活动,大力支持农村电商平台建设。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旅游发展委、工商局

26

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自治区工商局

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自治区公安厅、农业厅,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突出从供给侧发力提质增效。

27

深入实施质量强桂战略和商标品牌强桂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变革,着力增强我区经济质量优势,促进“广西制造”向“广西创造”转变、“广西产品”向“广西品牌”转变、“广西速度”向“广西质量”转变。

自治区质监局、工商局

自治区质量强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8

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为主攻方向,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在“破”“立”“降”上下功夫,抓好“三去一降一补”,在去产能中优产能,在降成本中增强实体经济活力。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财政厅

29

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推进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市场化退出,妥善做好职工安置。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国资委、工商局、安全监管局,广西煤监局

30

开展“降成本政策落实年”活动,着力降低企业融资、用能、物流成本和税费负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地税局、金融办、物价局、国税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

31

支持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短融、中票、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直接融资,充分运用股权融资、市场化债转股等多种手段,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自治区金融办、发展改革委、国资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保监局,广西证监局

32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定位,继续实行分类调控,因城因地施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购房行为,进一步化解房地产库存,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地税局、国税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

持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33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多渠道增加科技研发投入,不断提高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重。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34

推进糖、铝“二次创业”技术研发、智能机械装备技术创新、新一代信息网络建设与应用等13项重大科技专项。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质监局、糖业发展办

35

推动大中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资委

36

着力在亚热带农业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高效节能环保内燃机、甘蔗生物学等领域建设17个重大科技创新基地。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卫生计生委、农垦局,广西农科院,广西科学院

37

加大农业机械研发推广。

自治区农机局、科技厅

自治区财政厅、糖业发展办

38

支持37家科技型“瞪羚企业”发展。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

39

推进商标品牌创业创新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建设。

自治区工商局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海洋和渔业厅、旅游发展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法制办、扶贫办

40

组织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认定一批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动国家第四海洋研究所、智能装备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研发平台建设。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海洋和渔业厅

41

实施好各类引才引智计划,出台引智政策。建立“人才跟着项目走”的跨区域科技研发与应用协作机制。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

4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

自治区工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

43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海洋和渔业厅、编办

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

44

重点抓好“4个100”产业转型升级项目,支持新产业、新技术、新项目落地,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精深加工和延伸产业链。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

45

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方面,推进贵港华奥新能源汽车制造二期、腾骏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北海信义集团特种玻璃、富士康南宁科技园千亿元产业、桂林光隆光电高端半导体激光器芯片、国光梧州产业基地、北海惠科移动智能终端产业集群一期、北部湾电子表面处理中心、南宁科天水性科技产业园、玉林中医药产业基地等项目建设。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质监局、北部湾办

46

推进广西电子信息产品检测中心项目建设。

自治区质监局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47

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推进柳钢防城港钢铁基地、广西生态铝工业基地防城港一期、东风柳汽商用车基地搬迁技术改造、钦州华谊化工新材料一体化基地、百色靖西天桂铝业氧化铝、河池南方公司锡冶炼、来宾银海铝二期、崇左南国铜业铜冶炼工程、贺州和玉林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玉林家具产业园等项目建设。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资委

48

工业园区建设方面,启动重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规划建设北部湾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北部湾办

49

服务业方面,加快推进凭祥跨境物流园、中国—东盟检验检测认证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南宁研祥智谷二三期、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宁市国际文化旅游休闲集聚区、防城港东盟检验检测中心、防城港综合物流园、中国—东盟(百色)铝产品仓储交易中心、广西—东盟粮食物流园区、南宁农产品交易中心、广西边海国家风景道、贺州长寿养生产业园、河池红水河健康养生之旅、桂林万达文化旅游城、北海涠洲岛旅游区等一批服务业集聚区和重大项目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旅游发展委、质监局、粮食局

提高政策精准度和实效性。

50

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在人才、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不同需求,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51

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加快各级产业投资基金市场化投资进度,紧密对接重点支持的产业。

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金融办

52

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不断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用好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

自治区金融办、工业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广西银监局

53

保障要素供给,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分级保障企业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的需求。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国资委,广西电网公司

54

提升用工服务效能,加大新增就业人员培训补贴力度,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妇联

三、聚焦乡村振兴,进一步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

55

自治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60亿元,开展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重点支持县域和乡村建设。

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海洋和渔业厅、旅游发展委,其他相关区直部门

56

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实施一二三产融合、工业、旅游、健康、生态产业五大工程,打造“一县一拳头产业”。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民政厅、财政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旅游发展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糖业发展办、乡村办,中国邮政广西分公司

57

提升基础设施能力,实施交通、水利、城镇、能源、信息网络、园区六大工程,完成小康用电示范县建设,围绕镇镇通二级路和村村通硬化路实施一批项目,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新闻出版广电局、通信管理局、乡村办,广西电网公司,广西农村投资集团

58

提升公共服务设施能力,实施公共教育、卫生服务、文化体育、社会服务、就业服务五大工程,增加基层公共服务资源。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残联、妇联、乡村办

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增点扩面提质升级。

59

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

自治区粮食局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农业厅、编办、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局、农机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农发行广西分行

60

围绕“三区三园”建设,新增认定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60个、核心区面积18万亩以上。

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林业厅、商务厅、海洋和渔业厅、旅游发展委、粮食局、供销社、农科院、农机局、糖业发展办、农垦局

61

新建“双高”糖料蔗基地119万亩。

自治区糖业发展办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司法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农机局、农垦局,广西农科院

62

加强国家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创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质监局

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农业厅、商务厅、海洋和渔业厅、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63

支持来宾和横县建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

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海洋和渔业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64

大力推进“种养加”一体化发展,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培育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

自治区农业厅、海洋和渔业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林业厅、商务厅、地税局、工商局、粮食局、投资促进局、供销社、农机局、糖业发展办、农垦局

65

打造和推广生态有机高端农产品品牌,强化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推广稻田生态立体种养。

自治区农业厅、海洋和渔业厅,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自治区工商局

66

发展产地加工、冷链仓储物流全产业链。

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林业厅、商务厅、海洋和渔业厅、粮食局、供销社、农机局、糖业发展办、农垦局

67

以示范区为载体建设农业信息化示范基地,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

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林业厅、海洋和渔业厅、粮食局、糖业发展办、农垦局、通信管理局

68

大力推进水稻、玉米、马铃薯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化,创建甘蔗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自治区农机局

自治区农业厅、粮食局、糖业发展办,广西农村投资集团

提升农产品深加工水平。

69

深入开展“10+3”现代特色农业产业提升行动。

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海洋和渔业厅、旅游发展委、质监局、粮食局、农机局、糖业发展办、农垦局

70

推动农产品加工向工业园区集中,加快培育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林业厅、海洋和渔业厅

71

积极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

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林业厅、海洋和渔业厅、工商局、质监局、粮食局、农垦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72

培育农产品加工特色小镇。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

73

培育田园综合体。

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

74

进一步健全农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检测、追溯体系。

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商务厅、海洋和渔业厅、质监局、粮食局、农垦局

持续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

75

完成宜居乡村建设,启动幸福乡村建设。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6万户、改厨100万户、改厕100万户、改圈5万户,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清洁厨房普及率分别达到90%、60%。

自治区乡村办、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海洋和渔业厅、质监局、扶贫办、移民工作管理局,广西电网公司

76

推进乡土特色示范带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文化厅

激发区域城乡发展新活力。

77

全面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行动计划,推动北部湾城市群建设,把同城化政策拓展到玉林、崇左,加快推进龙港新区玉港合作园建设。

自治区北部湾办

相关领域同城化责任单位

78

提升西江经济带产业支撑能力,加快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左右江革命老区的一批重大项目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旅游发展委

79

突出陆海联动,发展向海经济,培育远洋捕捞、深海养殖、海产品精深加工及海上运动休闲等海洋产业,推进海洋强区建设。

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旅游发展委

80

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加强边境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抵边村功能提升和新村建设。

自治区民宗委、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北部湾办、新闻出版广电局、扶贫办,广西农村投资集团,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电网公司

81

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加快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和百镇示范工程建设,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

四、聚焦精准发力,进一步打好脱贫攻坚战

82

实现95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14个贫困县摘帽和1450个贫困村出列,确保脱真贫、真脱贫。

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7个专责小组及成员单位

着力提升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水平。

83

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压实学校领导、帮扶联系人、家长控辍保学责任,降低义务教育辍学率,确保贫困家庭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

84

加大投入力度,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教师队伍帮扶计划,培养造就“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优秀教师。

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编办

85

对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实施大病集中专项救治,扩大推行贫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让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达80%以上。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扶贫办,广西保监局

86

实行差异化危房改造补助,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5.7万户。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

打好“五场硬仗”。

87

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排专项资金48亿元,建设安置点101个,完成8万贫困人口搬迁,落实“八包”责任制,确保2016年、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入住率达到100%,2018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入住率达60%以上,抓好整屯搬迁、旧房拆除、增减挂钩政策落实等工作,解决好群众搬迁后的就地就业、社保、教育等后续发展问题,实现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理局)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7个专责小组及成员单位

88

拓宽产业扶贫渠道,强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和能人带动,确保2018年计划脱贫摘帽贫困村有1个以上专业合作社或生产基地覆盖。

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扶贫办

89

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完善发展规划,创新发展模式,确保所有预出列和已出列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3万元以上。

自治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抓好落实

 

90

提升基础设施水平,支持贫困地区新建改建农村公路约3000公里,新建通屯道路1万公里,加强贫困地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电网升级改造和宽带网络建设。

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广西农村投资集团,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电网公司

91

完善粤桂扶贫协作对接机制,开展携手奔小康行动,提高协作水平。

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7个专责小组及成员单位

92

统筹抓好就业扶贫、生态扶贫、旅游扶贫、国际减贫交流合作等精准扶贫工程。

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林业厅、旅游发展委

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

93

加大对20个深度贫困县、30个深度贫困乡镇和1490个深度贫困村的扶持力度,实现所有深度贫困行政村20户以上自然村(屯)全部通砂石路或硬化水泥路。

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财政厅

94

惠民项目、新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等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

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国土资源厅

惠民项目相关责任单位

95

加大边境地区扶贫力度。

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7个专责小组及成员单位

五、聚焦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

交通建设。

96

交通建设,力争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97

新开工浦北至北流、田林至西林、贺州至广东连山等3条高速公路;建成河池至百色、靖西至龙邦、梧州市环城、吴圩机场至大塘、柳州至南宁改扩建等5条高速公路;续建乐业至百色、玉林至湛江(广西段)、荔浦至玉林、松旺至铁山港东岸、贺州至巴马(蒙山段)、隆安至硕龙等高速公路。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林业厅

98

新开工湘桂铁路柳州段改建、柳州存车所等项目;续建贵阳至南宁、合浦至湛江、防城港至东兴、南宁至崇左等铁路项目;建成柳州火车站站房改扩建项目;加快推进柳州至河池等城际铁路和怀化至桂林、益湛铁路玉林至贺州段扩能改造、南宁经玉林至深圳等高铁项目前期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铁建办)

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厅、海洋和渔业厅,广西铁路投资集团,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沿海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99

新开工贵港至梧州3000吨级航道、来宾港武宣港区龙从作业区一期等项目;续建贵港、西津、红花二线船闸、柳州港鹿寨港区江口作业区一期、北海港铁山港区航道三期、钦州港金谷港区鹰岭作业区3号4号泊位、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等项目;建成钦州港东航道扩建一期、钦州港30万吨原油码头、钦州港金谷港区鹰岭作业区2号泊位等项目,推进钦州港20万吨集装箱码头、防城港40万吨矿石码头及进港航道等项目前期工作。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海洋和渔业厅、北部湾办,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

100

新开工南宁吴圩国际机场综合换乘中心;续建玉林机场、梧州机场迁建、南宁伶俐通用机场等项目;建成桂林机场新航站楼及站坪配套设施扩建工程;加快推进南宁机场第二跑道、北海机场机坪扩建项目前期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广西机场管理集团

水利能源建设。

101

新开工百色水库灌区等项目;续建大藤峡、落久水利枢纽、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驮英水库及灌区工程等项目;推进洋溪水利枢纽等项目前期工作。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移民工作管理局

102

加快推进灵山大怀山、玉林六坪顶等风电项目;续建防城港红沙核电3号、4号机组和县县通天然气管网工程等项目。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广西投资集团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03

深入开展宜居城市建设。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04

完成南宁轨道交通3号线主体工程,加快南宁轨道交通机场专线前期工作,力争开工柳州轨道交通1号线。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

105

加快推进城市易涝点整治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水利厅、新闻出版广电局、通信管理局,广西电网公司

106

城市建成区10%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

107

加强城市道路、公共停车场、充电桩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公安厅、国土资源厅

108

改造棚户区9万套。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国资委

109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移动宽带网络覆盖水平,加快推进4G基站建设,实现边境地区行政村、哨所、检查站、旅游景点等重点地区信号全覆盖。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

六、聚焦关键领域改革,进一步提高效率激发活力

深化国企国资改革。

110

加快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方式,抓好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抓好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企业工资制度和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

自治区国资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西证监局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111

发布推介自治区第八批引入民间资本项目,筛选推介和加快建设一批允许民企控股的PPP项目。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投资促进局

112

尽快清理、修改和废止不利于产权保护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坚决制止侵害企业自主权和合法财产所有权的行为,营造尊重、激励和保护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自治区法制办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知识产权局)

加快电力体制改革。

113

暂停或淘汰一部分污染重的煤电机组,以市场化办法增加清洁电力供应,用发电权交易办法进行补偿。在重点特色园区开展电力交易试点,推进第三批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完成地方电网输配电价格改革。探索开展发电权交易和建立火电、水电、核电互补机制,加快区域电网建设,提高电力市场化交易比重。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物价局、能源局,广西农村投资集团,广西电网公司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114

大力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收入结构,加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征管。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有序落实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完善非税收入清单目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狠抓支出进度,盘活用好存量资金。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清理规范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加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统筹联动,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集中财力用于自治区确定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和民生保障。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农业厅、国资委、地税局、编办、国税局以及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深化金融领域改革。

115

加快地方金融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地方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推动地方金融做优做强。深入推进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打造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加大“引金入桂”力度,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力争新引进若干家区域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和保险、证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动设立民营银行、桂港合资证券公司等。积极探索发展地方政策性金融。实施上市挂牌企业培育、企业上市攻坚、上市企业质量提升三大工程,大力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

自治区金融办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资委,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保监局,广西证监局

116

用活用足国家“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尽快制定贫困地区IPO绿色通道配套优惠政策,保险机构适当降低对深度贫困地区保费收取标准。

自治区金融办

自治区扶贫办,广西保监局,广西证监局

117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打造“农金村办”升级版,加快推进农信社系统改革。

自治区金融办、国资委

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农村信用联社,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保监局,广西证监局

118

深入推进农村土地和集体产权等各项改革。

自治区农业厅、国土资源厅

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厅、档案局、农垦局

119

统筹推进投融资、土地、社会保障、城市管理、价格、事业单位、统计、司法、农垦、供销合作社和国有林场等其他领域改革。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司法厅、国土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编办、统计局、金融办、物价局、供销社、农垦局等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七、聚焦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120

统筹实施“一带一路”百项重点工程,抓住国家加大西部开放的有利机遇。推动引进来和走出去,完善四维支撑、四沿联动开放新格局。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推进“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推进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

121

加快钦州港东站集装箱中心站、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等41个项目建设,贯通南北铁海联运国际贸易物流主干线,巩固提升联通中南半岛跨境公路运输线。

自治区商务厅、北部湾办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海洋和渔业厅,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南宁海关,广西海事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广西铁路投资集团,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

122

开行北部湾港至重庆班列和北部湾港至新加坡、北部湾港至香港班轮“天天班”,争取加密北部湾港远洋航线,努力实现北部湾港至欧洲中欧班列常态化,在西部地区建设一批内陆无水港,促进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公路、铁路便利化运输。打造中国桂林·越南下龙湾旅游黄金线路。

自治区商务厅、北部湾办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旅游发展委,南宁海关,广西海事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

123

推进通关便利化改革,完善口岸基础设施,重点提升国家一类口岸客货服务功能,推行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等部门“一站式”作业,实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完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覆盖,建成多式联运综合信息平台,进一步压缩货物转运、通关等环节时间。推动与越南、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两国一检”试点。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北部湾办,南宁海关,广西海事局,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

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

124

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大数据中心,引入有实力的战略合作者,共同发展和运营面向东盟的特色大数据产业。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商务厅、通信管理局

125

全面启动信息港小镇建设,加快建设地理信息小镇、广西移动、电信大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以及中国—东盟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中国—东盟新型智慧城市协同创新中心、中国—东盟网络视听产业基地。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商务厅、新闻出版广电局、测绘地信局、投资促进局、通信管理局

创新丰富平台载体。

126

打造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升级版,办好第十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

广西博览局、广西贸促会、自治区北部湾办分别牵头负责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外侨办、投资促进局,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广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7

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和资源整合,加快中马“两国双园”、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等园区建设,大力提升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南宁综合保税区、北海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集聚辐射作用。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北部湾办,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

128

加快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推进防城港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加快在边境口岸复制推广国检试验区创新措施。

自治区商务厅、北部湾办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东兴试验区管委会,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

129

加快东兴、凭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争取设立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旅游发展委、北部湾办、金融办、编办,东兴试验区管委会,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30

加快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建设。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

自治区商务厅、外侨办、北部湾办,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

131

加快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建设。

自治区台办、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32

在交通、产业、政策等方面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与广东的开放合作和互联互通,打造CEPA先行先试示范基地。

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质监局、港澳办、投资促进局,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33

推动贵广、南广高铁经济带和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西园)、南宁空港经济区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旅游发展委

提升外贸和招商引资水平。

134

扎实推进外贸调结构、转动力,实施第二轮加工贸易倍增计划,推进边民互市贸易发展升级,积极培育服务贸易。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旅游发展委、北部湾办、投资促进局、台办,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

135

认定一批外贸综合服务试点企业,提升“一达通”等外贸综合平台服务能力。推进跨境劳务合作、市场采购贸易等试点。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南宁海关,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36

举办“跨国公司和世界500强八桂行”等活动,大力提升利用外资规模和水平。

自治区商务厅、投资促进局

自治区财政厅、工商局

137

支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商务厅、旅游发展委、金融办、投资促进局

138

强化招商引资,强化项目落地,强化项目服务。

自治区投资促进局

自治区投资促进委员会成员单位

八、聚焦生态经济,进一步加快绿色发展步伐

加快发展生态经济。

139

深入实施生态经济十大重点工程,在生态产业、生态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治理、生态城乡建设等领域推进一批项目建设,力争完成年度投资超400亿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等自治区发展生态经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40

加快传统产业和产业园区生态化改造,支持南宁、梧州、贺州、河池等市新建生态产业园区,推进玉林节能环保产业园和生态循环养殖产业园等建设。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海洋和渔业厅

141

加快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生态化改造。

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海洋和渔业厅

142

继续推进柳州国家第三批低碳试点城市、南宁高新区国家低碳试点园区、百色市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示范等低碳试点示范创建工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

自治区财政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143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自治区林业厅

 

144

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环境保护厅

 

145

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县城。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146

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3%,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

147

深入推进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建设。

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林业厅、商务厅、海洋和渔业厅、旅游发展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农科院、糖业发展办、农垦局

148

办好第十二届中国(南宁)国际园林博览会。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林业厅、文化厅

抓好环境保护治理。

149

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实施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推进九洲江、南流江、漓江、下雷河流域治理。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150

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抓好近岸海域综合治理,落实围填海规划与管控措施。

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环境保护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广西海事局

151

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和安全处置,严厉查处倒卖、非法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禁止洋垃圾、危险废物进入我区。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152

启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自治区公安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卫生计生委、海洋和渔业厅、地税局、质监局、统计局、农机局、糖业发展办、国税局、农垦局

153

启动第三次土地调查。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自治区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

154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百色、崇左、南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

155

抓好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石漠化治理。继续实施金山银山工程,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

自治区林业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水利厅、海洋和渔业厅

156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

自治区农业厅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林业厅、海洋和渔业厅、供销社、糖业发展办、农垦局

157

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

 

158

开展全民节约和节能减排“十进”活动,确保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450万吨标准煤以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59

实施“厕所革命”新三年行动计划,年内新建改建旅游厕所680座、市政公共厕所200座。

自治区旅游发展委、住房城乡建设厅

 

160

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加强生态环境监管。

161

全面落实河长制,推行湖长制。

自治区水利厅、环境保护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林业厅、卫生计生委、海洋和渔业厅,广西海事局

162

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稳妥有序推进自治区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加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编办

九、聚焦补齐民生短板,进一步增福祉促共享

实施广西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163

在全面完成教育振兴“双千计划”的基础上,再用3年时间,投入资金730亿元以上,实施教育提升八大工程,推进“十百千万”建设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50所、义务教育学校3500所、普通高中45所。75%的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的目标。抓好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和专业结构优化,大力改善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深化产教融合。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和待遇。实施高等学校千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计划。建设南宁教育园区、桂林高校集聚区,推进广西大学等高校“双一流”建设,力争获批设置北部湾大学。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外侨办、旅游发展委、北部湾办、物价局、台办、编办、残联,广西科学院,广西社科院

提高就业质量和完善社会保障。

164

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做好退役军人转业安置。加强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和就业援助。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民政厅、财政厅、地税局、工商局、残联、国税局

165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快社保“一卡通”建设和“一门式”经办服务改革。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卫生计生委

166

强化对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兜底保障,全区农村低保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3400元以上。强化养老服务保障。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财政厅

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167

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实施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七大群体激励计划,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厅、工商局

提升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水平。

168

深入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行动计划,推进806个项目建设,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床位配置达到每千人口1.25张标准。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

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169

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重大疾病防治力度。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70

积极发展社会办医。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地税局、工商局

171

全面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抓好医保、药品供应保障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医改办)、卫生计生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食品药品监管局、政管办、物价局、编办

172

加快建立“三医联动”机制,推动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同发展。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医改办)、卫生计生委

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编办

繁荣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173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和文明县区创建活动,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引导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继续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社会资本建设博物馆等文化基础设施。抓好自治区成立60周年文艺精品创作。推进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特色文化小镇和体育小镇建设。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北海史迹、灵渠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基础工作,推动建设河内中国文化中心,加强与东盟在民族文化、医药文化等领域交流合作。继续办好“壮族三月三·八桂嘉年华”广西旅游文化节。

自治区文化厅、旅游发展委、体育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宗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

174

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推进市县乡村四级体育基础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打好竞技体育翻身仗,发展体育产业,办好广西体育节、全民健身运动会、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中国杯”国际足球锦标赛、铁人三项赛等重大活动,创建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

自治区体育局、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旅游发展委等广西全民健身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175

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和全民阅读工作。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文化厅

继续实施为民办实事工程。

176

筹措资金574.5亿元,全力抓好社保、健康、教育、水利、安居、农补、生态、文化、扶贫、科技等十大类惠民项目。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文化厅、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扶贫办、移民工作管理局、农机局、糖业发展办、妇联

十、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有效防范金融和债务风险。

177

加快建立金融系统性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自治区、设区市、县(市、区)三级地方金融监管体系。

自治区金融办

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资委、编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保监局,广西证监局

178

稳妥消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历史包袱,防范非金融企业债券违约风险,加大对逃废金融债务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自治区金融办、国资委

自治区公安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保监局,广西证监局

179

加强自治区和市县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和监管。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180

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和债务风险的底线。

自治区金融办、财政厅

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监局、广西保监局、广西证监局等各有关单位

积极应对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挑战。

181

深化平安广西建设,完善“六位一体”具有广西特色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以打击涉枪涉爆、毒品犯罪、边境走私为重点的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传销和“盗、抢、骗”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商务厅、工商局、通信管理局,南宁海关

182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

自治区安全厅

自治区公安厅

183

大力推进边境综合管控设施项目建设。

自治区边海防办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林业厅、商务厅(打私办),南宁海关

184

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强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切实防范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

185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事故防控力度。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

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186

强化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建设,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自治区政府应急办

自治区应急委成员单位

187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188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公共卫生安全、对外开放合作、重大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领域风险,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民政厅、外侨办、环境保护厅

自治区减灾委成员单位

十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189

按照中央部署,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政府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推动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赋予市县政府更多自主权。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自治区编办

自治区政管办等各有关单位

十二、大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政府服务能力

190

将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推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在全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通过大调研、大查摆、大考评,全面排查、认真分析全区营商环境现状,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在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提升项目审批效率、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完善融资服务、保障要素供给、加强信用建设、改善安全质量认可、提升用工引智效能、促进通关便利化、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进监管方式等方面,对标先进省区市的做法,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考评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商务厅、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金融办、物价局、政管办、投资促进局、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编办、国税局,广西公安边防总队,南宁海关,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涉企服务相关部门

十三、崇尚实干狠抓落实,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

191

通过完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督查督办,健全履责问责机制,建立容错纠错激励机制,全面增强施政本领、提高行政水平,狠抓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狠抓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狠抓各项重大工作的落实,狠抓各项政策举措的落实,真正让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部署掷地有声、落地生根。

自治区绩效办、政府督查室等各有关单位

 

十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提高科学决策能力

192

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扣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扣重大决策部署,紧扣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扣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加强调查研究,为发展、为基层、为企业破解难题,全面深入地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困。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十五、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

193

加强依法行政,进一步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把法律约束体现到政府工作全过程。

自治区法制办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194

抓好全民普法工作。

自治区司法厅

广西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95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注重发挥专家作用和听取群众意见,着力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196

各级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197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配合自治区监察委抓好落实

 

198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自治区审计厅

 

199

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中央部署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准则,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200

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继续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突出政治性、时代性、群众性、创新性,按照“隆重、热烈、节俭、务实、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好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充分展示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事业在广西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展示广西的美好形象、美好前景和各族人民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增强全区各族人民的自豪感和使命感,同心协力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

自治区民宗委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

 

附件

 

2018年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工作

部署新闻发布计划

 

一、动能转换

1.推进汽车产业发展新跨越。(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布时间:2018年3月)

2.抓好贺州市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贺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8年12月)

3.开展“降成本政策落实年”活动。(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布时间:2018年8月)

4.推进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发布时间:2018年9月)

5.推进商标品牌创业创新基地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工商局,发布时间:2018年7月)

6.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发布时间:2018年10月)

7.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财政厅,发布时间:2018年11月)

二、乡村振兴

8.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时间:2018年6月)

9.推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增点扩面提质升级。(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厅,发布时间:2018年3月)

10.培育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农业厅,发布时间:2018年11月)

三、区域协调发展

11.全面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升级发展行动计划。(责任单位:自治区北部湾办,有关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18年12月)

12.实施兴边富民行动。(责任单位:自治区民宗委、发展改革委,发布时间:2018年11月)

四、脱贫攻坚

13.打好“五场硬仗”。(责任单位:自治区扶贫办,发布时间:2018年4月)

五、基础设施建设

14.交通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发布时间:2018年11月)

15.水利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水利厅,发布时间:2018年10月)

16.能源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能源局,发布时间:2018年12月)

17.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时间:2018年12月)

六、改革开放

18.深化国企国资改革。(责任单位:自治区国资委,发布时间:2018年7月)

19.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时间:2018年12月)

20.推进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北部湾办,发布时间:2018年8月)

七、生态环保

21.实施生态经济十大重点工程。(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发布时间:2018年12月)

22.推进广西西江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厅、环境保护厅,发布时间:2018年10月)

八、民生和公共服务

23.实施广西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时间:2018年2月)

24.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责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时间:2018年6月)

25.建立“三医联动”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发布时间:2018年8月)

九、政府自身建设

26.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投资促进局、绩效办、政管办,发布时间:2018年5月)

十、自治区成立60周年

27.展示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事业在广西取得的巨大成就。(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宗委,发布时间:2018年12月)

28.展示广西的美好形象、美好前景和各族人民的精神风貌。(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厅,发布时间: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