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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324号提案答复的函

何美媛、张亚楠、韦壮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提案》(第2021032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适当放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加大对非贫困县(市、区)的资金投入力度”的建议

202162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相比脱贫攻坚期间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有两大明显变化。一是资金使用范围明显扩宽。《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衔接资金可用于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方面,资金使用范围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明显扩宽。同时,《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允许各县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到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包括村级集体经济产业项目)、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及县级乡村振兴规划相关项目,不再要求资金使用的受益对象严格瞄准脱贫户和脱贫村,更加符合基层工作实际。二是进一步强化对非贫困县的支持力度。《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及时调整了资金分配方式,将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及结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作为主要测算因素指标,并明确提出要统筹兼顾脱贫县和非贫困县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从而有效强化了对非贫困县的支持力度。截至2021831,自治区累计下达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54亿元,较2020年增长2.92%。比如,自治区累计安排来宾市所辖各县(市、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88498万元,同比增长5.97%,比自治区总体增幅(2.92%)高3.05个百分点。其中,安排兴宾区18500万元,与上年保持总体稳定且略有增长

二、关于“切实抓好项目的规划衔接”的建议

2021210日,原自治区扶贫办、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巩固拓展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抓紧研究谋划巩固拓展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重点考虑以下4个方面:一是考虑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推动产销对接、消费帮扶、脱贫户小额信贷和相关产业项目贷款贴息,确保产业类项目投资达到衔接资金年度总额的50%以上。二是考虑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建设等,完善与农业生产密切相关的水、电、路、网等产业配套设施,以及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小型公益性设施建设。三是考虑对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调整规范后的地方政府债券按规定予以贴息补助,实施带动搬迁群众较多的配套产业和就业项目,对集中安置区聘用搬迁群众的公共服务岗位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等予以适当补助。四是考虑采取就业帮扶车间、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促进返乡在乡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继续实施雨露计划。同时,我局配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内容充分安排脱贫攻坚需提档升级的农业产业、生态建设等发展项目,以及电力建设、水利建设、交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关于“持续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建议

我局将配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以脱贫攻坚期间形成的县级“5+2”、村级“3+1”特色产业体系为基础,深入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行动,加快形成市有产业集群、县有产业品牌、乡有产业基地、村有产业支撑、户有产业收入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一是做好产业扶持政策衔接过渡。保持产业扶持政策总体稳定,瞄准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对有效政策进行延续过渡;建立健全产业以奖代补、小额信贷等新阶段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对特色优势产业、长线产业给予重点扶持,逐年提高用于产业发展资金占比。二是强化对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明晰政府、企业、乡村、农民等各类主体责任,不断优化发展环境,积极培育和引进龙头企业;探索脱贫村发展五统一合作社(即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品牌销售),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提高市场影响力。三是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按照产业布局和产业链建设要求,结合脱贫地区实际,发展地域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的特色种养业,建成一批绿色标准化基地;加快成立自治区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协调指导组,细化广西实施方案,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加快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工作;积极拓展农业功能价值,开发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美丽休闲乡村。四是强化产业发展服务支撑。加强技术服务,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产业技术顾问制度,组织产业技术专家到村到户开展技术服务;加强乡村振兴带头人、现代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育,提升各类主体产业发展能力和生产经营水平;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支持脱贫地区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推动各类市场主体与脱贫地区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五是继续深化粤桂产业协作。建立健全粤桂产业协作机制,深化拓展产业领域合作,充分利用广东优势资源和帮扶政策,力争建设30个以上供应深圳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示范基地;加大组织广西优质农产品开展圳品认证,加强产销对接,推动脱贫地区与广东市场建立稳定供销关系,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有效方式,将脱贫地区优质农副产品向粤港澳等地区输出。

四、关于“尽快制定出台巩固衔接的顶层设计”的建议

2021423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明确以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地区、欠发达地区为帮扶重点,以巩固、拓展、衔接为基本逻辑,突出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五项重点工作(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健全三项帮扶机制(建立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机制、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和帮扶机制、深化粤桂协作和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实施五大提升行动(特色产业、稳岗就业、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做好六大政策衔接(财政投入、金融服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土地支持、人才支持政策),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转向推动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同时,我们正根据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在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着力构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1+N”政策体系。目前,已出台《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

最后,感谢委员们对广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20219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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