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彩网

当前位置:快彩网 > 政府信息公开 > 机构职能 > 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2019-06-13 16:45     来源: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分享 微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金融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研究金融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协同,拟订全区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金融经济问题,引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全区金融与经济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三)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指导、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积极培育和引进金融机构,推动新型金融业态规范发展,发展壮大金融业,统筹规划和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

(四)拟订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培育、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协助驻桂证券监管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

(五)牵头加强对全区金融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自治区金融工作议事协调机制的具体工作。承担与驻桂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

(六)负责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实施监管。

(七)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和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八)组织、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打击辖区内各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组织推进辖区内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指导市县人民政府落实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责任。

(九)统筹推进全区金融改革发展工作,指导、协调、推进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工作、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等,协调指导市县开展综合性金融改革和创新试点。统筹金融对外合作交流,深化金融开放合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能:

综合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文电、机要、安全、保密、档案、督查、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保和离退休人员工作。联系电话:0771-2610058

政策法规处:负责起草金融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统筹研究国家金融经济政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区财政金融联动政策,牵头拟订金融与产业、投资、消费、贸易等政策协同机制。加强金融对外宣传工作。牵头负责机关法治建设,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联系电话:0771-2613166

银行保险处:拟订地方银行业、保险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联系服务驻桂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引导和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优化信贷结构。指导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设立、改革、发展和重组。指导、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工作。负责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打击欺诈、挪用、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以及非法保险机构、非法保险业务。联系电话:0771-2613513

资本市场处:拟订全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联系服务驻桂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中介机构和上市(挂牌)公司,协助驻桂证券监管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培育上市(挂牌)后备资源,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挂牌)、再融资和发行债券,指导、协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等工作。积极引进境内外知名证券中介机构、基金公司。拟订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并实施监管。联系电话:0771-2613829

地方金融监管一处:负责审核或审批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并实施监管,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拟订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处置监管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和金融风险事件;协助开展打击有关非法金融活动。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联系电话:0771-2805365

地方金融监管二处:负责审核或审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并实施监管,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拟订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处置监管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和金融风险事件;协助开展打击有关非法金融活动。联系电话:0771-2847661

地方金融监管三处:加强跨部门金融监管合作。审核各类交易场所的设立申请,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健全完善监管制度,拟订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处置监管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和金融风险事件;协助开展打击有关非法金融活动。联系电话:0771-2817301

金融稳定处:推进全区金融风险防控和金融突发事件应急体制机制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指导市县人民政府落实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责任。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或配合相关部门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组织推进全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牵头负责机关信访维稳工作。联系电话:0771-2805091

统计调研处:协调推进金融运行统计监测,整理编报全区金融业统计资料。研究全区金融业运行状况,定期对金融业发展及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进行分析、评估和报告。组织综合性调研、课题研究,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信息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人才政策措施并统筹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771-2633568

金融改革和对外合作处:统筹推进全区金融改革发展工作,协调指导市县开展综合性金融改革和创新试点。指导、协调、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普惠金融、绿色金融、金融支持县域经济等改革发展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工作,推进金融集聚区建设。统筹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深化金融开放合作。联系电话:0771-2633115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联系电话:0771-2869173

邮编:530012

电话:0771-2806679

Email:gxjgswzwgk@163.com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生路2号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广西要闻

    图片新闻

    政府常务会议

    ./t966808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