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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10-22 10:13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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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事业。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为推动“十四五”时期广西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适应广西治理现代化要求,根据《“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环境

(一)“十三五”发展成效

“十三五”期间,我区档案事业取得了新成效,迈上了新台阶。服务中心大局成效显著,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活动以及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党内主题教育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资政能力不断提升。依法治档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规范运行,制定了广西“双随机、一公开”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乡镇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规程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出台会计、社保、工伤认定等专业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普法宣传常态化开展,社会档案意识不断增强。档案资源更加丰富多样,积极开展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和广西历史档案、少数民族档案、口述历史档案、境外珍贵档案资料等征集工作,馆(室)藏结构更加合理,种类更加多样。全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较“十二五”末增长77.2%。档案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全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共开放档案53.6万卷,接待利用68.6万人次,提供档案资料278.4万卷(件)次,编辑出版档案资料汇编500种、7520万字,举办档案展览820次,接待观展49.7万人次。档案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全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完成馆藏纸质档案数字化近2亿页,数字档案馆(室)工作稳步推进,广西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成投入使用,初步实现“就近查档、跨馆服务”。档案安全保障更加有力,设区市档案馆新馆建成投入使用的有6个,正在开工建设的有2个;县级档案馆新馆开工建设的有55个,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有9个,在建的有46个。全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筑面积较“十二五”末增加23万平方米,增长119.2%。档案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全区各级档案部门共举办培训班1600多期,培训人员12万多人次。62个先进集体、71名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奖励。档案科研、学术研究、档案宣传等工作不断进步,共有24个档案科技项目通过国家档案局立项。档案对外交流合作开创新局,与越南、老挝等东盟国家合作编辑出版档案资料选编,积极参加国际交流活动。2016年,在第18届国际档案大会上首次宣讲广西特色档案文化、宣传广西档案工作。

(二)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广西开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新征程,档案工作对全区各项事业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更加突出,档案事业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面临严峻挑战。新修订的档案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迫切要求深化依法治档、提高档案治理能力和水平。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对档案信息、档案文化的需求日益增长,迫切要求加快档案开放、扩大档案利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档案工作环境、对象、内容发生巨大变化,迫切要求创新档案工作理念、方法、模式,加快全面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全区档案工作存在制约高质量发展的观念障碍、制度缺陷、技术瓶颈和人才短板,地区及行业间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明显存在,档案工作现代化程度不高,档案利用服务不充分等问题依然突出,基层基础工作还有薄弱环节。面对机遇和挑战,要加大力度,切实推动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抢抓用好新发展机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深化档案信息化战略转型,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着力推动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贡献档案力量。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牢记档案工作的政治属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档案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档案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人民立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档案工作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建设好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坚持依法治档。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档案治理,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适应新时代发展步伐,突出创新引领,以改革精神推动档案实践、理论、制度全面创新,推动档案工作与新技术深度融合,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坚持安全底线。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应急管理,压实安全责任,确保档案安全。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区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与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相适应的档案事业发展新局面。

———档案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党管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档案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依法治档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档案意识显著提升,档案工作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更加明显。

———档案资源建设取得新进展。档案资源覆盖面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结构更加合理,档案“应归尽归、应收尽收”有效落实。

———档案利用服务达到新水平。以人民为中心的档案服务理念深入人心,服务中心大局更加主动有为,服务人民群众更加便捷高效,档案开放力度明显加大、共享程度显著提高、利用手段更加便捷,档案存史、资政、育人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档案安全防线得到新加强。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档案库房和设施设备配置齐全、安全可靠,档案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更加完备。

———档案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档案信息化发展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档案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融入数字广西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档案工作中广泛应用,信息化与档案事业各项工作深度融合,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取得新突破,档案工作基本实现数字转型。

———档案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档案科研工作取得新突破,新技术新成果转化应用加快推进,科技力量在档案事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发展。档案人才培养激励和教育培训机制更加健全、成效更加明显,人才评价体系更加科学,档案队伍结构更加合理、素质更加优良、作风更加过硬,职业认同感、自豪感明显提升。

到2035年,广西档案资源建设质量、档案利用服务水平、档案治理效能和档案管理现代化程度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档案治理效能

1.健全档案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完善与新修订的档案法实施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各级档案主管部门统筹谋划和指导协调能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党办(档案局)负责、局馆协同、各方齐抓共治的档案工作格局,加强基层档案机构履职能力建设。加强部门协同、区域协同、行业协同,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全面建立和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优化档案工作检查考核机制,各级党委将档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2.完善档案法规和制度规范。适时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制定完善与新修订的档案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加快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档案开放鉴定、档案移交与处置等制度及政策供给。及时修订、清理与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做好立改废释等工作。推进全区档案标准体系建设。

3.加强档案执法普法工作。依法落实各级档案行政管理主体责任,编制、公布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深化档案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办事指南和具体流程,提升档案政务服务水平。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提高档案行政职权运行规范化水平。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推动监督检查规范有序开展。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有针对性调整完善政策,不断提高档案决策和政策执行水平。加强档案执法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协调工作机制以及科学合理的违法责任认定和追责制度。自治区档案局定期组织对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遵守档案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档案法,制定实施全区档案“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档案法治宣传,增强社会档案意识。

4.创新档案业务监督指导方式。健全“互联网+监管”手段,建立档案数字治理新模式,推动档案工作融入各项业务全流程,推进档案业务在线监督指导,提升档案治理网络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做好广西档案信息网站及移动服务端绩效评估工作。优化设区市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机制,开展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探索建立机关档案工作分层监督指导、企事业档案工作分类监督指导、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实行事前指导及事中、事后监管等机制。完善档案主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配合的专业档案管理体制,强化各类专业文件材料、电子数据归档监督指导。加强对开发区、上市企业等单位档案业务的监督指导。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密切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乡(镇)档案馆,有需要的地方推行“村档乡(镇)代管”。进一步加强对非国有企业、社会服务机构档案业务指导,引导档案服务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退役军人、企业职工、流动人员等人事档案监督管理机制。

专栏1 档案工作依法治理深化工程

1.优化体制机制。党委(党组)定期研究档案工作,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建立完善局馆协调、部门配合、区域联动的档案工作推进机制。

2.完善法规制度。适时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强化相关领域档案事务制度和政策供给。

3.健全实施体系。构建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安全风险评估、安全自查等一体化、常态化的档案安全检查工作体系,到“十四五”末,实现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安全检查全覆盖。

(二)深入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全面记录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历史进程

5.拓展档案资源收集范围。加强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和各市县中心工作等重点领域档案的收集工作,着力全方位收集反映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档案材料。开展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少数民族档案、优秀传统文化档案等地方特色档案文献和国内外珍贵档案资料征集工作。加大关系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服务、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档案收集工作,健全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档案工作机制,建立重特大事件应急处置档案管理机制,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和档案接收、征集、整理工作。开展口述材料、新媒体信息的采集。

6.加强档案资源质量管控。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各门类档案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推行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规范建档工作,提高归档文件材料质量。规范全宗指南、全宗卷、组织沿革等编制工作,提升内容管理水平。推进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及其他重大历史事件、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等档案专题数据库建设。继续推进产权变动企业档案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村、社区建档工作,重点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科技发展、人居环境治理、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社会优抚、社会救助、就业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事项档案质量,更好服务和支撑基层社会治理。定期开展保管到期档案鉴定处置工作。

7.优化馆藏档案结构。进一步规范档案移交进馆和接收工作,组织开展档案馆档案收集范围及其实施细则制定修订工作,细化档案移交接收流程,明确档案移交接收要求。推动全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制定中长期档案接收规划和年度接收计划。推动重要职能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档案、重要专业档案依法有序及时进馆。加大档案征集力度,健全档案价值鉴定和评估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和个人向国家综合档案馆捐赠档案或委托保管档案。推动全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与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在档案文献资源共享方面加强合作,相互交换重复件、复制件或者目录等。

8.加快档案资源数字转型。继续做好“存量数字化”,全区县级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应数字化档案数字化率达到80%,自治区直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率达到60%。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移交纸质档案进馆的同时,同步移交数字化成果。推进对重要档案数字化成果进行文字识别和语音识别。大力推进“增量电子化”,完善电子文件归档机制,优化电子档案管理流程,促进各类电子文件应归尽归、电子档案应收尽收,全区设区市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部具备电子档案接收能力,电子档案在档案资源体系中占比明显提升。

专栏2 档案资源建设工程

1.推进设立专题档案记忆项目,建立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记忆项目。

2.开展专题档案目录建设,推动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建设专题档案数据库。

(三)深入推进档案利用体系建设,充分实现档案对国家和社会的价值

9.加大档案开放力度。全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加大保管到期档案的开放审核力度,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开放审核建议机制以及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开放审核有关制度,实现档案开放审核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档案开放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衔接,完善配套工作制度。推动全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定期向社会开放档案,稳步推进开放档案全文在线查阅。鼓励全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结合实际依法提前开放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类档案。鼓励其他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

10.提升档案利用服务能力。深入挖掘档案资源,及时精准为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立重大活动、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档案利用调度机制。完善重大科技攻关、重大产品研制、重大建设项目等档案利用服务机制,助力经济科技发展。切实提升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公共服务能力,持续优化档案利用环境,简化档案利用程序,满足人民群众档案利用需求。对接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扎实推进全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开展互联网和移动端查询利用服务,将档案查询利用服务融入本地“一网通办”服务体系,推动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延伸到村、社区基层一线,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

专栏3 档案公共服务惠民工程

1.推动全区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应用,及时上传开放档案、民生档案目录及全文。

2.推进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开展互联网和移动端查询利用服务,将档案查询利用服务融入本地“一网通办”服务体系,并延伸到村、社区基层一线。

3.加大全区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保管到期档案开放审核力度,依法开放档案目录,稳步推进开放档案在线全文查阅。

11.加大档案资源开发力度。统筹馆(室)藏资源,积极鼓励社会各方参与,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重大纪念活动,通过展览陈列、新媒体传播、编研出版、影视制作、公益讲座等方式,推出一批档案文化精品。深入挖掘广西红色档案资源,建立“四史”教育专题档案资料库,传承红色基因,充分发挥档案在理想信念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参与全国档案开发利用优秀成果征集活动,展示推介优秀档案开发利用成果。推进与东盟国家档案开发利用的交流合作。加强档案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推进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

专栏4 档案文化建设提升工程

1.建设“四史”教育专题档案资料库,综合运用展览陈列、新媒体传播、档案公布、档案编研、公益讲座等方式,推出一批档案文化精品,打造具有广西地方特色的档案文化品牌。

2.推进国家综合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十四五”期间,设区市、县(市、区)档案馆新馆均按照《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规范》标准要求建设成为教育基地。

(四)持续抓好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筑牢平安广西的档案安全防线

12.加强档案馆库建设和管理。推进面积未达标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新馆,所有在建的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新馆全部按标准规范建成并投入使用。持续推进档案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安全设施设备配备和更新,改善乡(镇)、村档案保管条件。完善档案库房内控制度,重点建立健全档案库房日常管理、档案流动过程中安全管理等制度和应急预案,推动档案馆(室)实现精细化管理。推进档案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处置演练常态化。

13.强化档案安全保护工作。完善档案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健全档案相关保密审查机制,组织开展经常性档案安全保密教育。建设全区档案保护中心。加大纸质档案保护和修复关键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开展档案保护技术研究、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档案保护宣传工作,并与古籍保护、文物保护等机构进行跨行业合作交流。建立档案服务外包工作监管机制,对安全风险较高的档案寄存托管、数字化、信息系统建设等重点领域实施监管。

14.加强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建立全区档案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提升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档案信息审查发布制度,严防涉密档案信息上传非密网络。开展档案网站的日常监控和安全管理。健全档案网络、档案信息系统和档案数字资源安全保密防护体系,做好非涉密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升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安全水平,实现系统和信息可管可控。扎实做好档案数字资源备份工作,完善备份机制,实现馆(室)藏全部档案数字资源完整备份,重要电子档案异地异质备份,积极探索备份新途径,加强备份工作全过程安全监控,切实保障档案数字资源安全。

专栏5 档案安全强基工程

1.按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梧州、玉林、贺州、河池、崇左等5个设区市和南宁市青秀区、柳州市柳南区、恭城瑶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梧州市长洲区和龙圩区、北流市、田东县、河池市宜州区等9个县(市、区)国家综合档案馆完成新馆建设;46个在建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新馆全部按标准规范建成并投入使用。

2.推进档案安全设施建设,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部按标准规范配备、更新档案安全设施设备。

3.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全部实现馆藏重要档案数字资源异地备份;建立乡(镇)档案数字资源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备份制度。

(五)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提升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15.完善档案信息化发展保障机制。主动融入数字广西建设,将档案全面纳入自治区大数据战略,在自治区相关政策和重大举措中强化电子档案管理要求,实现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数据归口各级各类档案馆集中管理。各级党委、人民政府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地信息化发展规划,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发展规划,保障档案信息化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全面建立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切实加大档案信息化工作指导、推进和监督力度。推进档案馆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安全可靠的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档案信息化能力。加强专用局域网络建设及设施设备配备,满足提升馆藏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及备份工作水平需求。

16.加强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贯彻落实电子文件归档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档案移交相关制度。强化各领域电子文件归档工作,着力推进在业务流程中嵌入电子文件归档要求,在业务系统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电子文件归档功能,保障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广泛开展,切实推动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电子文件以电子形式单套制归档。大力推进党政机关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领域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完善政务服务数据归档机制,强化全流程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归档功能建设要求,切实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归档,逐步开展其他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推进企事业单位电子文件单套制归档。加快推进发票电子化归档工作。全面开展归档电子档案移交接收工作。

17.加快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严格执行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标准规范,推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建设与业务系统相互衔接的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加大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力度,自治区档案馆创建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推动有条件的档案馆(室)创建全国示范或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室),建成一批自治区级数字档案馆(室)。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中的应用,推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优化升级。

18.推动数字档案资源共享。加强广西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丰富开放档案数据库资源,推动共享服务平台向民政、社保、医保等部门单位延伸。依托共享服务平台和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建立更加便捷的档案信息资源共享联动新机制,推进档案信息资源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利用,拓展共享服务渠道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利用“一网通办”。自治区档案馆加强广西档案目录中心建设,建设广西档案数据中心。

专栏6 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工程

1.建成5个以上全国示范数字档案馆(室)、10个以上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室)、20个以上自治区级数字档案馆(室)。

2.推进广西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档案信息资源跨层级跨部门共享利用,实现档案利用服务“一网通办”。

(六)加快推动档案科技创新,助力档案工作转型升级

19.推动档案科技成果转化。完善档案科技创新机制和发展路径,加强科技项目全过程监管,提高档案科技管理质量。加大科研成果在档案工作中转化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档案科技成果的深度融合和转化应用。

20.加大重点领域科研攻关。整合和强化科技力量,围绕国家档案科研重大课题和制约广西档案事业发展的理论、技术短板等组织科技攻关,开展新时代档案治理理论及政策研究,为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撑、技术支撑和决策支持。

(七)加快推进档案人才培养,提升档案智力支撑能力

21.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政治能力建设,锤炼档案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大档案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全区档案人才专家库。实施档案专业化能力提升计划,培养更多创新型管理型人才。实施人才强档工程,加大多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促进人才评价与人才培养有效衔接。

2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大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分管档案工作负责人和档案机构领导干部培训力度。加强档案干部和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加强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新教育培训方式,优化教育培训课程,推进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档案教育培训和互联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档案学会在科研、学术交流、业务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专栏7 人才强档工程

1.档案专家人才培育。深化全区档案专家库建设,配合做好全国档案专家选拔工作,建成一支自治区级档案专家队伍。

2.“广西档案工匠”培育。弘扬工匠精神,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争取培育100名左右自治区级档案工匠队伍。

(八)深入推进档案对外交流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贡献力

23.深化对外交流合作。积极拓展与东盟国家的档案交流合作,推动签署双边档案合作协议。继续巩固深化与越南、老挝等国家在档案领域的合作成果,争取更多档案合作编研、展览项目落地。继续以档案为载体推动广西文化“走出去”,服务打造面向东盟的开放合作高地。积极参与国际档案理事会东亚地区分会等国际组织的交流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规划组织实施领导责任,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把档案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把党管档案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把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依法落实档案工作职责。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进度安排,加强监督指导,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二)强化组织实施

自治区档案局建立规划执行情况监督、评估和检查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组织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将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改进档案工作和加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设区市档案局要加强监督指导,做好本地规划与本规划目标任务的衔接,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本规划有序高效实施。

(三)落实经费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档案工作,将档案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合理安排经费,做好本单位档案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档案科研创新领域。

(四)加强宣传工作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融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档案工作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需求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激发全社会参与档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社会档案意识,营造良好的档案事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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