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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
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16:00,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范小辉,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唐政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薛彬主持。

现场实录 视频

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16:00

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112号广西快彩网3楼

出席人员: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   范小辉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唐政

主持人:

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副主任   薛彬

16:00


薛彬:

女士们、先生们:

下午好!

欢迎出席广西全面深化改革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范小辉先生,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唐政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作介绍,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首先,请范小辉先生作介绍。

16:01


范小辉: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广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履职作为,做好法治宣传、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服务网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创新篇章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十分重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2019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后,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11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年8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这是我区第一部公共法律服务专项规划,我区是全国率先制定专项规划的四个省区之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即将出台,法律服务制度框架基本成型。

二是加强实体平台建设。我区从2014年开始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试点建设,由点到面逐步推开。目前,全区已实现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实体平台全覆盖。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三是加强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建设。2009年司法厅开通广西12348法律援助热线,2019年初将法律援助热线改造升级为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府热线无缝对接,实时服务群众。三年来,共解答法律咨询56.7万人次,咨询量从2019年9.8万人次激增到2021年的33万人次,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广西法律服务网2019年正式开通,一体建设融合网站、热线、APP、微信公众号的网络平台,实现公证、法律援助、仲裁等业务“网上办”、“指尖办”,群众累计访问49.8万人次,提供智能咨询3千多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千多份。

16:03


范小辉:

二、加强队伍建设,规范行业党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面貌有新转变

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区现有法律援助机构201家、法律援助工作者439人;律师事务所834家、律师1.1万人;公证机构94家、公证员317人;司法鉴定机构52家,司法鉴定人602人;民商事仲裁机构14个、会员仲裁员753人;人民调解组织1.8万个、调解员10.3万人。目前,全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行业党建组织实现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深入开展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端正了行业风气。

三、围绕中心工作,创新服务模式,服务改革开放发展有新作为

一是为营商环境改善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落实“减证便民”工作,把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列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项目。推行法律援助申请审批同城、跨区、全区通办。扩大合作制公证试点,推出99项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优化司法鉴定行政审批,涉企鉴定案件收费按照标准下浮20%收取。推进仲裁案件先行调解,先行调解率70%以上,告知调解率100%。

二是积极服务对外开放、“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强化服务对外开放大局,探索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引导广西律师事务所在东盟6国设立分所,推进律师“走出去”和打造广西东盟法商促进会等专业机构,组织20余家律师事务所、800余名律师,以“商务+法务”涉外法律服务新模式助力企业开拓东盟市场。崇左凭祥、百色靖西积极探索边贸仲裁,全区聘请外籍仲裁员127人。柳州公证处助力螺蛳粉产业从“小米粉”走向“超百亿产业”、走出国门。2020年以来,全区共办理涉外公证3.5万件。

三是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司法厅印发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援惠民生、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文件,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组织律师等人员担任1.6万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覆盖。

16:07


范小辉:

四、坚持服务民生,促进公平正义,公共法律服务取得新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区法律服务机构办理诉讼案件约40万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约60万件。办理公证事项约56万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约14.3万件,法律援助惠及群众20万多人次。调处矛盾纠纷约125万件。办理仲裁案件约32万件。办理司法鉴定27万件。村(居)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约150万人次。“七五”普法圆满完成,为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作出了新贡献。

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平安中取得了较好成绩:2020年,我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得到全国政协副主席高云龙批示肯定。“远程电子公证助力远程交易新模式”和“边境贸易区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创新模式”入选第一、第二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广西“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连续5年提升,由2016年的84.58%提升至2021年第三季度的93.46%。全区共有63个法律服务集体和143人获得全国性表彰。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

下面,我和唐政副厅长愿意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关问题回答大家提问。谢谢!

16:09


薛彬:

感谢范小辉先生的介绍。下面欢迎大家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属媒体机构。有问题的请举手。

16:10


广西工人报社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将于2022年1月1日施行,当前我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现状如何?下一步有哪些举措?谢谢。

唐政:

法律援助制度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援助需求也不断增加。近年来,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提升服务能力,惠及更多困难群众。近年来,我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深化便民服务措施、建立完善协作机制。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案件纳入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加强多部门协作,实现了社团组织、部队、监狱戒毒、看守所、法院法律援助工作全覆盖,使法律援助服务触角延伸至基层一线,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完善。

《法律援助法》即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将以此为契机,精准发力,补齐短板不足,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法律援助法正确实施。二要着力抓好学习宣传,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习宣传法律的良好氛围。三要着力健全组织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律援助队伍。四要着力强化质量监管,完善配套制度,提高服务质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法援事业健康发展。五要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为依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创造有力条件,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迈上新台阶。

16:13


央广网记者: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重要地位和巨大作用,请问当前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现状如何,“十四五”期间将如何深入发展我区人民调解工作?

唐政:

人民调解被誉为“东方之花”,是传承中华传统和谐文化理念的社会治理方式,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根据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大力推进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和可喜成绩。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完善,全区乡村两级成立人民调解组织1.8万个,聘请人民调解员10.36万人,为及时就地化解矛盾于基层提供了组织保障。行业化、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发展迅猛,已涉足旅游、医患、道路交通、劳动关系、物业等领域,人民调解工作行业化、专业化发展趋势日益凸显,全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大力开展精准排查、精细化解,矛盾纠纷调处率连续5年逐年提升,由2016年的84.58%提高至2021年第三季度的93.46%。人民调解在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十四五”期间,我区司法行政部门将一以贯之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发挥人民调解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一是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指导全区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复议机构、仲裁组织衔接配合,打造我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构建四调对接共同发展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二是在矛盾纠纷精细化解上下功夫,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十四五”期间计划建成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800个以上,聘请行业性、专业性专职人民调解员6800人以上;三是服务我区对外开放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和推进涉外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与周边国家地区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协作机制,维护边疆地区稳定和睦邻友好关系,为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赢得战略机遇期。

16:17


广西新闻网记者:今年8月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下一步我区将采取哪些重点措施推动该《规划》的落实?谢谢。

范小辉:

《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为今后五年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确定了任务。我们将重点从平台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组织实施等方面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规划》具体落实生效。

一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统筹城乡实体平台建设布局,加快推进自治区、市、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现代化建设,完善乡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完善司法行政基础设施,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基础。优化升级网络平台,加快推进广西法律服务网及“桂法通”APP同司法行政业务系统对接,实现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优化升级热线平台功能,建成全区统一、互联互通、协同服务的“12348”热线。

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正规化建设,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各领域执业规范和标准,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准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按照分类、分级、按需施训原则,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学科建设和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制度体系,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队伍职业素养。

三是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逐步建立完善与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援助等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制定分类保障标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各项经费保障。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经费投入方式,拓展资金筹集渠道,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可持续发展。

四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实施。加强统筹推进,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好《规划》具体项目的推进落实。建立考评机制,细化分解《规划》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落实、进展及保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各地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16:21


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广西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简称“八五”普法规划)即将出台,请你简要介绍一下该规划突出哪些普法内容。

唐政: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我区的“八五”普法规划以全国八五普法规划为准绳,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努力建设法治广西为主线,以法治建设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为脉络,突出七个方面内容:

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明确了“八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既要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也要切合广西实际,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是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明确了广西“八五”普法的重点对象是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和农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民族、宗教地区法治教育,不断促进民族团结。

四是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在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法律进网络”建设、依法治校和依法治企的同时,重点强调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助推疫情防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

五是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明确了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新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传承和深化法治文化国际传播和交流等五方面内容。

六是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普法格局。

七是强化组织实施,落实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地落实。

16:23


国际商报记者:公证制度是我国重要的司法制度,当前我区公证体制改革进展如何?谢谢。

唐政:

近年来,自治区司法厅高度重视公证体制改革工作,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深化公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运行机制,规范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建设发展,有序放宽执业区域,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执业监督,改进服务方式,不断提高公证服务的供给总量、质量和效率,稳步推进公证各项改革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深化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全力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将99项公证事项列入“最多跑一次”范围,进一步明确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提高公证服务效能。

二是深入推进服务标准化和“减证便民”行动,精简各类证明材料,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非主审要件实行“容缺受理”,取消兜底条款,为办证提供清晰指引。

三是扩大合作制公证改革试点,推动成立4家合作制公证机构。创新合作制公证机构服务方式,改变“坐堂办证”模式,在合作制公证机构推出“一周七天工作制,承诺中午不打烊”、巡回办证等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公证服务,“一证难求”问题基本解决。

四是调整全区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结合广西公证工作实际,对全区公证机构执业区域进行调整,适度扩大区域性公证执业区划。

16:26


广西日报记者:如何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

范小辉:

我区2015年起启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2016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方案》,成立自治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自治区司法厅 财政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到2018年实现全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目前,全区共有3046名律师、907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770名司法行政干部及退休法官、检察官等担任了1.6万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约150万人次,开展法治宣传8.6万场,提供法律援助1万多件,起草、修改法律文书6.1万份,为村(社区)委员会管理提供法律意见7.2万条,为村(社区)重大项目谈判、签订合同提供法律意见0.9万件,参与矛盾纠纷化解9.1万件。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是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基层工作的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加强对法律顾问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积极引导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精细化法律服务。

二是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开展。重点抓好“五个一”活动,即上好一次法治宣传教育课、选好一件急难民间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主动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一次法律援助、对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一次业务指导、化解一个信访矛盾。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充分利用微信、QQ和电子邮箱等平台,打破地域、时间界限,打造云上“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法律服务“全天候”、“零距离”。

四是加强经费保障。主动加强与同级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各市、县(市、区)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经费到位。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通过电视、广播以及微博、微信等,大力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完善社会治理、实施乡村振兴、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知晓率、认同度。

16:31


当代广西记者:《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区仲裁工作发展如何,有哪些亮点?谢谢。

范小辉: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仲裁事业快速发展,仲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仲裁制度不断完善。根据《仲裁法》和中办国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精神,2021年12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推动广西仲裁工作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2015年7月,我区成立了广西仲裁协会,是我国第一家获民政部门注册的省级仲裁行业协会。我们在《若干措施》中明确提出了行业自律管理的措施,并在实践工作中做了有效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果。

二是仲裁队伍和仲裁业务不断发展壮大。目前,我区14个设区市均设立了仲裁委员会,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在设区市全部设立仲裁委的省份之一,聘请的国内外仲裁员遍及国内重点城市,港澳台地区以及东盟国家。全区仲裁员队伍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和全面依法治区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2018年以来,广西连续三年仲裁案件总量超6万件,是2018年以前年均案件量的近25倍,案件总数位居全国前列。2018年以来,仲裁案件标的额每年超百亿元,为广西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三是仲裁职能作用不断彰显。全区仲裁机构支持有关部门和民营企业的仲裁服务请求,主动为企业提供仲裁法律服务,在及时解决矛盾、妥善解决纠纷、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平等保护的营商环境、依法支持中国企业等走出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四是仲裁国际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为落实自治区政府提出的“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仲裁法律服务”的要求,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各仲裁机构解放思想担当作为,创新思路大胆实践,全区仲裁国际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积极开展国际商事仲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事务的交流与合作。打造区域化的仲裁服务平台,成立道路交通、互联网金融、海事海商、知识产权、住建行业、调解中心等13个矛盾纠纷处理平台,服务领域涉及经贸、法律、金融、涉外、矿业、知识产权、建设工程。2021年9月,我区南宁、桂林、北海仲裁委员会成为全国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城市。

16:34


薛彬:

感谢范小辉先生的回答。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感谢两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