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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评:立法规划目标明确 为发展奠定法制基础

2018-11-09 14:51  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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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记者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上获悉,64件立法项目列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为我区未来5年立法工作定调。(广西日报)

广西的此次立法规划统筹考虑各方面的立法需求,主要内容涵盖了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制度自信、坚定文化自信、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从中可以看出,此次规划立足广西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展开,把握全局、全面具体,具有很强的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

需要强调的是立法规划项目分为3类,共提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64件。其中,第一类即正式项目36件,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第二类即预备项目28件,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第三类即调研项目,为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不列具体法规名称。不难看出,立法规划实事求是,不是急于求成、一哄而上,符合事物科学发展规律。

更值得一提的是,此番立法规划富有广西特色。立法规划的目的就是为了指导工作,其中一个重要出发点就是要符合当地实际。报道中提到常委会还结合广西实际情况,重点在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方面提出了许多具有地方特色的立法项目,比如制定地方金融条例、投资促进条例、数字广西建设促进条例、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条例等法规,修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航道管理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规。立法不是搞花样,符合实际最重要,否则就会不适应、不协调。立法规划为广西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建设美丽广西提供了法制基础,因此目标要明确具体,比如,制定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条例等,目的是引领改革开放新格局;制定糖业发展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为的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最终目的是解决实际问题,重点突出,把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地方立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加强民生领域地方立法等三个领域,作为本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的重点,针对性很强。加强立法规划为立法工作提供准确依据,为立法定调把方向,是推进依法治省(区)、法制社会的基础工作,关键要扎扎实实抓好落实,让规划的立法项目早日落地生效。(吕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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