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获悉,我区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险业务办理的通告》,多措并举确保广大参保群众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通告》明确,因受疫情影响,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变动、医保在职转退休、医疗保险退休一次性补缴等公共业务可逾期办理。2020年1-3月单位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期限可延长至次月底;2020年大额医疗费用统筹费缴费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延期缴费不影响医疗保险待遇享受,不收取利息和滞纳金。在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前往自治区医保中心打印缴费发票等票据。
同时,相关业务推行“网上办”。疫情防控期间,参保单位和个人办理业务请选择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的网上服务大厅线上办理。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可通过邮寄方式将申报材料邮寄至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60号310室医保受理大厅。
《通告》还明确,参保单位和个人可通过0771-12333热线电话进行政策咨询、缴费查询、业务指导等。(罗琦)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