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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450000007565768W/2022-53822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26日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桂政办发〔2022〕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1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
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
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2〕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21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宜居品质,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决定开展广西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20222024年)。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全区开展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将城市精细化管理向背街小巷延伸,畅通城市微循环,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出行和居住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城市背街小巷主要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与各级城市道路连接、市民进出必经、对市民生活品质影响较大的小型街巷,一般包括社区、开放性小区、城中村等区域供行人、车辆通行的道路。按照《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规定,其道路功能等级一般为支路以外,红线宽度一般不大于14米。

——党建引领、群众参与。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作,主动维护整治改造成果,不断增强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推动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从群众最关心、最期待解决的问题入手,尽力而为。结合财力状况,先急后缓,量力而行,坚决防止财政资金大包大揽,坚决防止盲目举债铺摊子,增加政府隐性债务。

——传承文化、突出特色。充分挖掘城市背街小巷历史文化底蕴和传统特色,结合整治改造工作,打造留得住乡愁、突出并弘扬本地文化特色的精品城市背街小巷,避免千街一面

——注重长效、确保成果。转变治理理念,创新治理模式,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城市背街小巷精细化治理从自上而下向多元主体协商转变,激发基层治理活力,巩固提升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成效。

(三)目标任务。2022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完成10000条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修好市民门前路,点亮百姓窗外灯,全面打造路平水畅、墙美线齐、灯明街净、城绿巷通、文明有序的城市背街小巷。

——2022年,计划完成4000条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其中达到精品城市背街小巷标准的不少于50条。

——2023年,计划完成3000条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其中达到精品城市背街小巷标准的不少于50条。

——2024年,计划完成3000条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其中达到精品城市背街小巷标准的不少于50条。

二、主要任务

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分为达标类和精品类,通过实施一清二拆三改四整治改造提升,打造生活环境舒适的城市背街小巷,进一步提高城市的人文魅力和宜居品质。

(一)达标类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内容。

1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将一清二拆环境整治作为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的重要基础工作。

实施一清整治。清理城市背街小巷卫生死角和公共厕所,做到视线范围内无暴露垃圾,厕所基本无异味,确保城市背街小巷干净整洁。对不能满足环卫要求的城市背街小巷,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更换、增加分类投放设施,合理增设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各市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实施二拆整治。拆除城市背街小巷内群众反映强烈,存在安全消防隐患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筑和逾期临时构筑物;拆除城市背街小巷内违规设置的广告牌和私设的地锁、地桩、石墩等,确保城市背街小巷畅通有序。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市场监管局、应急厅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2.实施功能改造提升。三改作为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的重点,修复和完善城市背街小巷公共服务设施。

实施地下管网改造。大力推进城镇供水、排水、燃气、广电、通信、消防等地下管网升级改造。对使用年限超过50供水、排水管网实行优先改造对积泥、淤堵的进行清淤疏通;对破损、渗漏、冒溢的进行维修改造;对损坏严重、丧失使用功能的进行拆除新建,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对管径偏小无法满足需求的进行更新改造。升级改造燃气管网,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升级改造广电、通信等管网,有条件的可以实行广电与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线路统一布管,并与强电管线分开。本次改造完工后,原则上三年内不再进行大规模开挖。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市场监管局、应急厅通信管理局、广电局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广西电网公司

实施道路路面改造。硬化道路路面,修复破损、坑洼路面,解决路面积水、坑槽等问题,有条件的车行道路实施路面白改黑”。完善路牌及交通标识标线和指示牌,解决人行道板缺失、破损、松动、拱翘问题,更换修复缺失破损井盖、雨水箅子,建设和完善无障碍设施,维修故障路灯打通断头路,实现区域道路毛细血管连续畅通;利用空地或闲置绿地建设停车场,合理设置停车泊位,施划停车线,做到有序停车。有条件的可以增设立体停车场。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公安厅、民政厅、通信管理局、广电局残联,广西消防救援总队等

实施空中线网改造。整治横跨街道、巷道的电源线、广播电视线、通信线等各类架空线缆对具备入地条件的及时进行入地改造对不具备入地条件的采取桥架收纳、明线序化规整等方式进行改造责任单位:自治区公安厅、通信管理局、广电局广西电网公司

(二)精品类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内容。在完成一清二拆三改达标类整治改造提升的基础上,按照一街一特色的原则,实施中至少两项内容,突出并打造当地特色。

1.补齐安全设施短板。参照国家文明城市装灯率100%,亮灯率95%的标准,补齐城市背街小巷照明灯,保障群众夜间出行安全。遵循厉行节俭服务群众的原则,实施灯光改造提升严格控制过度景观亮化。结合治安管理要求适当设置雪亮工程监控摄像头。按照消防安全要求,施划消防通道标线,畅通消防通道,补齐消防栓、灭火器等设施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广西消防救援总队等

2.补齐社区宣传短板。将弘扬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结合起来,融入桂风壮韵等元素规划设计城市背街小巷沿线、围墙以及邻近建筑物外立面,通过彩绘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现城市背街小巷的文明新风景,提升城市艺术品位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文物局

3.补齐绿色宜居短板。按照能绿尽绿的原则对城市背街小巷公共区域进行缺植补植、多元增绿;充分挖掘公共空间资源,拆违复绿、穿墙透绿。推进口袋公园、休闲小广场、体育健身场所建设,增设以自然为本的文化小品、景观围墙、便民座椅等设施,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严禁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破坏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风貌。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发展改革委

4.补齐文化建设短板。将文化挖掘、弘扬、保护与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融合起来,深入挖掘城市背街小巷以及周边建筑历史底蕴和传统优秀文化基因,重点对城市背街小巷以及周边的古建筑、古树、古井、古桥等历史元素进行原貌修复修缮保护,重塑、恢复城市背街小巷历史遗,打造城市背街小巷文化记忆”。坚持以用促保,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有效利用中成为城市的特色标识和公众的时代记忆,彰显历史文化魅力和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文化自信。责任单位: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文物局

(三)推行城市背街小巷治理新模式。坚持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与长效管理并重,在基层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警、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对城市背街小巷的日常巡查和违规行为劝导。积极探索新模式,引导商家和住户共同参与城市背街小巷的日常管理,努力打造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巩固提升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效果。(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局、公安厅、生态环境厅等)

(四)开展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评定。2022年起,每年11月以前,由各市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完成整治改造提升的达标类城市背街小巷进行评定。每年12月,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组织自治区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完成整治改造提升的精品类城市背街小巷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改造成果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工作步骤

(一)开展调查摸底。20222月底前,各市(含所辖县市、区、开发区,下同)根据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内容,对辖区城市背街小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规模、人口、经济、违建项目、沿街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等情况,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找准问题短板,确定改造内容,建立城市背街小巷改造项目库和工作台账。

(二)制定改造方案。每年4月底前,各市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每条城市背街小巷实际和居民需求,科学制定改造方案,明确本年度改造项目清单。各市可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年度改造计划,原则上不能减少任务总量,三年改造任务适当均衡。

(三)组织项目实施。各市应当开辟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合理优化审批和实施程序,力争每年6月底前开工当年的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在实施整治改造提升过程中应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科学组织、精心施工,最大限度降低项目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各专营单位要积极配合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作,负责改造过程中涉及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广电、通讯、网络、安防等设施的迁移和改造。

(四)组织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及时办理项目竣工结算。有关验收资料应报县(市、区)牵头部门备案,做好城建档案归档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自治区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日常协调、督促、检查、评定、通报等具体工作。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相应建立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将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范围

(二)加强资金保障。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全区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自治区对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三年行动项目(20222024),按照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的25%给予补助;对每年630日前完成招投标工作并签订合同的,自治区在按照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的25%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增加5%给予奖励;对每年1130日前没能按照计划完成建设内容的,自治区奖励资金全额扣回。对改造里程长、整治效果好、文化特色彰显、长效机制完善,获评为精品城市背街小巷的项目,自治区按照每条街(巷)1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制印发。鼓励各市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方法路径,充分利用城市背街小巷停车位、广告位、摊位出让等有收益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作

(三)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作跟踪、监控、评估和动态管理,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半年通报、年度评估。定期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资源,广泛宣传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作,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重视典型宣传,对通过改造,有效果、有亮点、有特色,群众满意、舆论叫好的城市背街小巷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各地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做好复制推广工作,适时组织现场观摩,开展学习交流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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