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自治区主席陈武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96次常务会议,研究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健全水环境保护长效机制;部署建立大协同多锁链反走私综合治理体系;决定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
会议认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会议提出,坚持党政同责,构建行政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河长组织体系,涵盖每条江河、每个湖泊、每座水库,形成系统性网络化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格局。会议要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和水污染综合防治,加大水环境保护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到2017年底,建立西江干流、柳江干流、郁江干流、桂江干流等主要江河县级以上河长制;到2018年6月,形成覆盖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到2020年,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目标。
会议指出,广西特殊的地理区位条件,为扩大开放提供了有利条件,但同时也对反走私工作提出挑战。会议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自治区反走私综合治理三方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自治区和各设区市反走私综合治理组织机构,边境8县(市、区)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建立海关、公安、边防“段长负责、分段管控、联动执法”的段长负责制,实现对走私活动的精准定位、精确打击、精诚共治,构建反走私综合治理“大协同”新格局。要提升我区边境一线综合管控能力,加强对走私入境、运输、市场流通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区域的查缉和管控,力争打击走私“无死角”“无遗漏”,构建反走私综合治理“多锁链”防控新体系。要加快发展口岸经济,形成沿边产业带,带动边民脱贫致富,夯实反走私综合治理的群众基础。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会议决定取消39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发改、工商、质监、教育等18个单位;调整两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会议要求,全区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落实和衔接,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董文锋 陈贻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