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彩网

当前位置:快彩网 > 政策解读

《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 政策解读

2022-01-30 15:3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体: 打印

一、印发《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是重要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对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及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十三五”期间,全区新建、扩建及改造城镇生活污水处理67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32.6万吨/日,增幅为34.21%;建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8座,新增垃圾处理能力1.53万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设施19座,焚烧处理能力比例达到59.7%,较2015年大幅增加49.7个百分点由于近些年来我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历史欠账较多等原因,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工作还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

2021716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指出我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分别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全面系统排查,解决当前问题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结合科学精准制定问题整改治理方案,让治污投入发挥应有效益。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短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充分开展前期调研、多次组织专家论证、征求各市政府和自治区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

二、《实施方案》如何确定我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目标?

依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结合近10年我区人均生活污水垃圾产生量,测算十四五期间各市、县(市、区)污水垃圾产生量对比现有设施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测算出各市、县(市、区)处理能力缺口并充分征求各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确保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50万吨/日、力争达到750万吨/日,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确保达到3.5万吨/日、力争达到4万吨/日的目标。同时加强与全国十四五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我区提出力争达到65%以上。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南方省区收集率普遍比北方省区低,预计2025年南方省区达到65%左右;二是2020年我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44.8%,要在2025年达到65%需要提高20个百分点,该目标已不低。其他量化指标均与《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提出目标保持一致或高出全国目标

三、《实施方案》明确我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有哪些重要任务?

《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明确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两大部分,包括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加快实施现有垃圾填埋场综合改造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新建改造加快消减垃圾渗滤液存量15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任务,总投资达500亿元。通过这些重点任务的实施,有效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推动全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

四、《实施方案》对推动我区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有哪些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实施方案》所提出的各项重点建设任务的完成,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自治区各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20222025年间全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工作,督促指导各市、县(市、区)落实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主体责任。二是加强资金未来年,我区对政府参与的新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将全面实施PPP模式,有序推进存量项目转型为PPP模式,建立健全PPP项目全生命周期长效管理机制,解决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建设资金不足、运行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对于采用PPP模式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的,优先通过安排财政补助和奖励资金等方式,对项目建设期、运营期予以支持,以及对项目建设进度快的设区市给予适当奖励。对于采取PPP模式实施的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如符合中央、自治区其他财政补助资金要求,按标准照常安排。三是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动态调整机制,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尽快实现应收尽收。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对于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出现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实行约谈问责制度,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开展重点督查。

文件下载:

./t11239693_ext.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