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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解读

2021-12-13 17:26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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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8月31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桂政办发〔2021〕92号)(以下简称《规划》),我区成为全国首批由省级政府出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省区之一。

一、《规划》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群众基础”。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全面部署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都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2021年,国家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求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主要领导亲自作批示,推动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意见。2019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2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规划》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专项规划范围,明确由自治区司法厅牵头编制,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实施。2020年8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王跃飞赴柳州、河池等地,以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为主题开展调研,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21年,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被纳入了广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法治广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办法(2021-2025年)》也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作为推进法治广西建设的重要支撑。

广西是全国较早探索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省份之一。“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了覆盖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的公共法律法律服务网络,建设广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和广西法律服务网,发展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机构2000多个,法律服务人员13万多人,公共法律服务业务量持续增长,为下一阶段建设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我区属于欠发达地区,我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等突出问题,亟需统筹谋划,深入推进解决。“十四五”时期,是广西不断巩固发展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促进广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制定和实施好《规划》,将更加有力服务保障民生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法治广西建设。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共6章25节,并附《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项目表》。

第一章为规划背景和总体要求,主要阐述规划编制的背景、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以及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第二章为履行公共法律服务新使命,提出适应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生活品质、聚焦建设壮美广西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重大发展战略服务全方位对外开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工作。

第三章为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智能化建设、规范化建设、文化发展四个维度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第四章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各领域发展,重点阐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律师工作发展、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创新发展新时代调解工作、推动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司法鉴定工作、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等八个领域建设。

第五章为全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保障能力,重点从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注重经费投入确保实效等四个方面提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措施。

第六章为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从加强统筹推进、建立考评机制、讲究工作实效三方面提出要求。强调各级政府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并抓好落实。

《规划》明确了49项重点工作任务,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互联网+”智能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基础保障、公共法律服务引领推动等23项建设列为规划项目,为“十四五”期间,广西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了可操作、可执行、可落地的具体措施任务,对于加强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三、《规划》重点突出的几个方面内容

(一)统筹谋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既立足于广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状,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巩固和发展,又着眼于2035年远景目标,为构建完善的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奠定基础。《规划》既要求发展和整合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各领域具体业务,推动体系平台发展,为法治建设提供支撑,也强调要从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引领和推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与行政复议、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联动衔接,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有力。《规划》既考虑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相互衔接,又考虑承担实施《规划》的司法行政部门实际,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有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二)明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服务方向。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因此,《规划》着重考虑了公共法律服务在新时期的新使命。一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方面,重点在围绕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围绕优化法律服务机制,围绕乡村振兴和围绕维护特殊群体权益等方面作出了安排。二是服务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重点在公共法律服务服务重大工程项目、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健全现代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等方面进行了阐述。三是在聚焦重大发展战略服务全方位对外开放方面,重点就公共法律服务主动服务国家、自治区对外开放重大决策部署,支持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培养涉外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内容等进行了部署。

(三)着力解决公共法律服务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的问题。解决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的问题是《规划》的重点任务,《规划》阐述了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并从综合推进体系建设和加强各个领域发展提出了规划,重点从体制机制建设、基础项目建设、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公共法律服务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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