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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统筹规范全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8-12-30 08:03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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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高等学校:

为了更好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统筹规范全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

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是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改进党的作风、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不断加强,激励鞭策的指挥棒作用有力发挥,必须坚持不懈抓下去。但也存在督查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层层加码、重留痕轻实绩、重问责轻整改等问题,基层应接不暇、不堪重负,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既不利于集中精力抓落实,也助长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对这些问题,必须下决心加以解决。全区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科学统筹、严格规范,把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二、明确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全区各级党委统筹协调,严格控制总量,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要求,切实抓好统筹规范,不断增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进一步激发干部崇尚实干、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为扎实推进富民兴桂事业、建设壮美广西、奋力谱写新时代广西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三、严格控制总量

严格控制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和频次,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和依法依规开展的督查检查考核外,自治区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自行设置以市、县、乡党委和政府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考核项目,不得在部门文件中自行规定全区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自治区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的督查检查考核不能打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的旗号,日常调研指导工作不能随意冠以督查、检查、巡查、督察、督导等名义。到基层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到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县乡村、厂矿企业学校及各类示范点参观考察。

四、实行计划管理

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自治区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原则上每年只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并纳入年度计划,实行清单管理,确保执行到位。自治区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拟开展的年度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要按照归口管理原则,于每年1月10日前,分别报送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审核,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报自治区党委审批,以年度计划的形式印发执行。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要按工作性质、内容、时间、地点等,对列入年度计划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进行分类整合,同类事项要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联合组团下去,切实防止重复扎堆,影响基层的正常工作。

自治区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在年度计划外对紧急突发事项的督查检查考核,要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分别报送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审核,由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各设区市、县(市、区)开展的全市性、全县(市、区)性督查检查考核也要制定年度计划,于每年2月底前以党委办公厅(室)名义报上级党委办公厅(室)备案。

五、注重工作实绩

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必要的记录、台账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实绩,不能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材料,不能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不能工作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进行考核。要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发现问题,分析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研究并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注重发挥改进完善决策和政策的重要作用,及时发现政策不符合实际和需要完善的地方,为本级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提出合理建议。

加强督促整改工作。对督查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要紧盯不放,适时回访复核,持续跟踪问效,坚决防止整改落实走过场、打折扣。对工作任务不抓实、不落实的要坚决批评,对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和错误要及时纠正,对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要追责问责、依法依规处理。不能简单以问责代替整改,也不能简单搞终身问责。对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到位,平时工作中措施有力、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可适当以书面督查检查代替实地督查检查,或免予督查检查。

六、改进方式方法

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常态化了解,多到现场实地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更多关注改革发展、政策落地情况,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焦点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合理诉求,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要使考核评价体系真正突出对工作实效的考核,突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科学合理设置考核指标,严把指标列入关,严控指标数量,充分考虑各地各部门在资源禀赋、功能定位、发展基础、职能分工等方面的异同,区分发达与欠发达地区、贫困与非贫困地区、城市与乡村、地方与部门、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等,体现差异化要求,避免“一刀切”“一锅煮”。防止考核指标设置过多、过细,减少不必要的过程性考核指标。考核指标中凡是能够以权威部门提供数据为依据的,原则上不再列为现场考核指标。

加强信息化建设。要充分利用各地各部门现有信息网络和系统平台,健全信息互连互通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和工作成果共享。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全区督查检查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逐步构建覆盖各地各部门、项目建设动态可视、工作进展全程跟踪、数据资源互通共享的大数据应用平台。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办公厅(室)要进一步加强督查机构和队伍建设。牵头组建有相关部门工作力量共同参与的督查检查考核专业人才库,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专家学者、基层干部群众等人员中选聘兼职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人员,优化第三方评估,不断提高督查检查考核的质量和效率。

七、激励担当作为

要强化督查检查考核结果的分析运用,建立督查、考评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的联动机制,将督查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作为干部履职担当、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对政治坚定、奋发有为的干部要褒奖和鼓励,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警醒和惩戒,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效重实绩的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各种告状信、检举信,各级纪委监委机关、组织人事和信访等相关部门要及时介入调查,经核实有问题的要依纪依法处理,没问题的要及时澄清、公开正名,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推动形成勇于担当作为、敢于抵制歪风邪气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强督查、考评机构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工作联动,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对反面典型的曝光,进一步放大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效应,营造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把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各级党委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统筹协调,做好对本级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各级党委办公厅(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本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办公厅(室)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各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统筹规范,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全区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执行。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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