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本市企业发展,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一项失业保险助企减负优惠政策——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即将在柳州市实施。
根据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柳州市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困难企业的认定条件为: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以上,如有欠费的,补缴上年度失业保险欠费后可以申请;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去年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8%。同时,企业财务状况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企业2018年以来连续6个月亏损或1年内亏损超过8个月;企业2018年度利润比2017年度下降30%以上。
按照规定,今年柳州市困难企业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可返还上年度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月平均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本市企业可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了解失业保险助企减负优惠政策,及时申报稳岗补贴和稳岗返还。(谢永辉 龙思思 欧楚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