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西江干流治理工程有新规
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
7月13日,自治区政府发出通告,禁止在广西西江干流治理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
不得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房屋、仓库、学校、商店、圩亭、加工场、宅地、副业场、砖瓦窑、石灰窑、水井、水池、沼气池、粪井等设施;工厂、企业、矿山、公路、码头、渡口、桥梁、送变电设施、通信设施、广播线路、水利、水电、排灌等工程;墓葬、水准点、纪念碑、风景点等设施;开荒、造田、造地、造鱼塘和种植果树、树木、竹类等经济作物。
通告要求加强对广西西江干流治理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内户籍管理,除出生、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及大中专学校毕业等国家政策允许迁入人员外,禁止向上述区域迁入人口。对通告发布之日起擅自迁入的人口,一律不按移民对待,不负责搬迁安置。(记者 谢彩文 实习生 钟广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