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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将实施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

2019-12-27 12:18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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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北海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

北海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始发港之一,位于合浦县的合浦汉墓群、大浪古城遗址、草鞋村遗址等,见证了古代繁华的海上通商贸易和文化交流历史,是海上丝绸之路历史文化遗迹(以下简称“海丝史迹”)的重要代表。以上三处海丝史迹作为北海市报送海上丝绸之路(中国段)申报点,被列入国家文物局《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为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支持海上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更好地在地方有针对性地开展海丝史迹保护工作,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的立法工作纳入《北海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通过制定《条例》进一步细化文物保护上位法,增强可操作性,为海丝史迹的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在宣传和教育方面的作用。

《条例》共五章三十条,规定了海丝史迹保护对象特别条款,在对海丝史迹的概念进行科学界定基础上,将合浦汉墓群、大浪古城遗址和草鞋村遗址作为保护对象明确列举。《条例》规定海丝史迹保护名录制度、规划编制的具体要求,列举了保护措施和禁止行为,并设置相应法律责任,严格依据上位法设定相应罚则。同时,《条例》还对利用海丝史迹开发人文旅游项目和对保护海丝史迹品牌也作出规定,鼓励和支持利用海丝史迹文化发展特色旅游产业。(蓝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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