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要求,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1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7750万元。
此次救灾资金主要对困难群众2021—2022年度冬春期间进行救助,重点向今冬我区可能发生阶段性低温、极端低温高寒山区以及今年受灾严重需政府救助人口多的地区倾斜。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受灾群众口粮、被服等,帮助需政府救助的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周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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