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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仲裁助广西企业“走出去”

2018-10-26 07:42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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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10月23日,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广西办事处(简称“中国海仲广西办事处”)在广西贸促会挂牌成立。这是广西贸促会继成功申请设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西办事处、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广西调解中心之后,再一次让一个国家级仲裁机构办事处落户广西。中国海仲广西办事处的揭牌,对广西的经济建设、人才培养、推助广西企业“走出去”等有何积极作用?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学者。

引进仲裁优化营商环境

10月23日上午,在广西贸促会大门前,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秘书长顾超、广西贸促会会长李常官缓缓拉开红绸,中国海仲广西办事处宣告成立。

相对于传统的诉讼,仲裁在解决多元化纠纷上有何独到优势?

“快速高效、充分尊重当事人意识自治、专家断案、仲裁裁决全球普遍强制执行力保障、保密原则。”顾超给出了答案。

李常官表示,申请设立中国海仲广西办事处,是广西贸促会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

在此之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西办事处、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广西调解中心两个国家级仲裁、调解办事机构也已落户广西。

“海仲与前两者之间将会形成一种优势互补的关系。”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书记蒋慧解释,海仲以解决海事海商、交通物流争议为特色,调解中心则是以调解的方式,独立、公正地帮助中外当事人解决商事、海事等争议,而贸仲委是以仲裁的方式,独立、公正地解决经济贸易争议。这三者之间的优势互补,对于营商环境的改善将起到极大的作用,当事人可以任意选择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实现争议的解决。同时,三者将为广西对接东盟以及“一带一路”建设引进丰富的商事仲裁业务资源,为广西和各国的企业开展经贸合作提供优质、高效、便利、公平、公正的仲裁服务和相关法律服务,与有关方面共同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为中外企业提供法律支持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是我国唯一一家以解决海事海商、交通物流争议为特色,同时涵盖其他广泛商事争议的仲裁机构,其裁决的独立性、公正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得到国内外的普遍认可。

“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成升级和国家‘走出去’战略的深入实施,广西涉外经济迅速发展,需要构建与之相匹配的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顾超说,“实践证明,优良的仲裁服务作为法律软环境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解决纠纷以及吸引资金、信息、人才等产业要素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此背景下,中国海仲设立广西办事处,旨在进一步发挥中国海仲的优势作用,助力广西北部湾地区以及中国-东盟自贸区海事、商事法律服务软环境建设,为中外企业就近提供全面、实用、长期的仲裁法律支持,是切实服务国家经济建设战略、促进广西经贸投资、航运物流等行业健康发展的利好之举。

“中国海仲广西办事处成立以后,希望我们双方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搭建平台,助推广西律师‘走出去’,共同为广西以及各国的企业开展经贸合作提供优质、高效、便利、公平、公正的仲裁服务和相关法律服务,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构建广西全方位对外开放发展新格局贡献力量。”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透露。

对于高校来说,这也是一个利好消息。

“高校应该在人才培养、智力支持等方面加强与海仲的交流与合作,双方优势互补,实现共同提高。”蒋慧表示,民大法学院将会加强仲裁人才培养的规模,同时整合广西仲裁研究院等科研平台,让高校智库真正承担起应有的社会担当。

“在自治区政府主导下,相关部门正与广西大学筹划共建中国-东盟(广西)国际商事仲裁协调推广中心、中国-东盟法律研究院。”广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晖透露。

为“走出去”企业维护利益

随着广西更深入地参与“一带一路”、中国-东盟自贸区、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和向海经济的建设,越来越多的广西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走出去”的企业如何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在采访中,顾超从仲裁机构的角度,给企业提了两个“醒”。

第一,重视涉外合同争议解决条款的订立。仲裁是国际贸易和航运相关行业首选的争议解决方式,但由于中方在国际业务中缺少话语权、中国企业缺乏争议解决“主场作战”意识以及国际仲裁机构历史上形成的优势地位等原因,涉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往往会选择由西方主导的国际仲裁机制。而在国外仲裁,中国企业面临语言障碍、法律和实践操作不了解、法律费用巨大等法律风险,中国企业败诉率很高。因此,中国企业应该在合同起草和谈判过程中重视争议解决条款的订立和安排,将争议的管辖地争取到自己国家。

第二,企业要加强与国内、国际法律界的交流和合作,加强对外国法律、国际规则、实务操作以及失败案例的学习,研究法律风险防范的策略,提升法律风险防范和纠纷处理的能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中国海仲愿意积极参与、支持和组织法律研究和交流,努力推动企业风险防范和纠纷处理能力的提升工作。”顾超说,“中国海仲会在需要的时候考虑将广西办事处升级为分会或仲裁中心,以满足企业就近提交案件和解决争议的需要。”(简文湘 陆璋媛 赵 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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