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彩网

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 无障碍
  • 网站支持IPv6
  • |
  • 繁体版|
  • 简体版|
当前位置:快彩网 > 党风廉政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16-11-29 12:55  来源:广西日报
【字体: 打印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现将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和对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向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过去五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显著成效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区在挑战中抢抓机遇、在困难中砥砺奋进的五年,是内强实力外塑形象、全区各族人民自豪感和凝聚力极大增强的五年,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化拓展、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五年。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党委和各级党组织、纪检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维护党章,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不懈开展反腐败斗争,腐败存量不断减少,增量得到有效遏制,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改革发展正能量不断聚集,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认同感进一步增强,满意度比2011年大幅度提升。

(一)强化明责、履责、问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压紧夯实。自治区党委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上率下,制定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系列文件,全面推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重点任务、目标要求、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健全履责谈话、签字背书、检查考核等制度,组织开展述职评议,对各级党委班子及其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考评。抓好换届风气监督,严明市、县、乡三级党委和人大、政协换届纪律。约谈设区市、县(市、区)党政正职和区直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党组织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把责任落实到下一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身上,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落实的责任体系。各级纪检机关积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区域系统内“四风”问题反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频发多发的,严格“一案双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共有183个领导班子、517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严肃问责了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多名干部收受红包、自治区法制办公室私设“小金库”、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违规建设住宅小区等案件相关责任人员,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二)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以反“四风”为突破口,制定出台自治区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的实施意见,对准焦距,找准穴位,以点带面,精准发力,认真开展作风整治。不定期部署开展大检查、大抽查和明察暗访,一环扣一环,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不良风气的生存空间不断压缩。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严查严治公款吃喝送礼旅游、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多占住房、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吃空饷”、“走读”、纵酒、出入私人会所等问题,抓小节、抓细节、抓年节成为常态,制度笼子越扎越紧,纪律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2012年12月至2016年10月,全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781起,党纪政纪处分2817人,其中厅级干部16人、处级干部219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069起。严肃查处了来宾市政协和自治区社科联公款旅游、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铺张浪费、龙胜县委领导干部违规公款吃喝、永福县委违规发放奖金等典型问题。针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自治区纪委及时研究出台“十个严禁”规定,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逐渐由外在约束变成党员干部内在自觉。

(三)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执纪审查力度进一步加大。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五年来,各级纪检机关接受信访举报233888件(次),立案36353件,涉及厅级干部78件、处级干部1171件;结案3414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511人,其中厅级干部77人、处级干部1071人;移送司法机关1795人;挽回经济损失12.6亿元。严肃查处陈秋华、黄华宽、廖小波、梁振林、黄志光、毛绍烈、黄德意、梁景理、李阳通、黄健、谢德强、汤梓军等严重违纪案件,查处水利、国土、林业、交通、监狱等系统系列腐败案,以实际行动彰显反腐败决心。突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审查,对于瞒报个人重大事项、篡改个人档案、对抗组织调查等行为严肃查处,以鲜明态度向社会表明,纪律面前没有特殊党员,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围绕问题线索移送、调查处理等关键环节,加强纪检机关、公检法机关、审计机关和财税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拢指成拳,合力惩腐。各级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6879件,其中贪污贿赂犯罪5416件,失职渎职犯罪1463件,涉案金额86.46亿元。完善追逃追赃工作机制,对外逃人员再摸底、再排查,追逃追赃力度不断加大。

(四)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各级党组织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对“树木”与“森林”关系的认识,认真落实“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的“四种形态”要求,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不断实化细化,用好第二、第三种形态,强化第四种形态,充分发挥纪律的惩戒警示和正面引导作用。各级纪检机关树立“干部之家”的理念,转变监督执纪方式,从“管少数”转向“管全体”,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治“病树”拔“烂树”护“森林”。坚持把“四种形态”运用到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执纪审理等环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函询诫勉,对反映失实的及时予以澄清了结,小问题的及时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严重违纪的给予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2015年以来,全区纪检机关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处置问题线索30376件,谈话函询1862件(次),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7693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4072人。

(五)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全区部署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各市、县、乡和区直部门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机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主动挂帅,亲自部署,专题督导。采取现场会议、集中约谈、专题调研、挂牌督办等方式,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把专项工作责任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运用张贴告示、发放资料等方式和现代资讯平台,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重点问题、举报方式,使专项工作政策家喻户晓。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特邀监察员开展专项巡查,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县乡纪委以专项工作为抓手,全面梳理排查问题线索,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重点查办,典型违纪问题及时曝光,执纪审查数量和质量大幅提高。专项工作集中整治期间,全区纪检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1093件,初核18306件,立案15338件,党纪政纪处分12410人,诫勉谈话、组织处理6981人,移送司法机关514人,30326名党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退出违纪款2.17亿元,其中属于收受群众好处费有4100多万元,经核实退还群众2671万元。经过强力整治,有力惩治基层“微腐败”,违纪人员付出代价,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深刻教育,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基层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得到增强,党的执政根基进一步巩固厚植。

(六)坚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巡视监督利器作用充分发挥。坚决贯彻党中央巡视工作部署,制定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完善巡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各级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健康体检”。坚持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制度,明确巡视办为自治区党委工作部门,常设巡视组由4个增加到7个。深化政治巡视,针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紧扣“六项纪律”,依规依纪巡视了310个地方和单位,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组织换届纪律专项巡视,开展巡视“回头看”,巡视“再震慑”作用得到发挥。五年来,共组织14轮巡视,发现违反“六项纪律”方面问题3789个,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279条。加强巡视与执纪审查配合衔接,自治区纪委审查的案件,40%以上来源于巡视移交的线索。制定出台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在全区各地广泛开展市县巡察,推动巡视监督不断延伸。建立巡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决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认真梳理分析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强化巡视成果运用,抓好问题整改,为各级党组织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

(七)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纪律观念不断增强。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宣传导向,以党报党刊为主阵地,以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兴媒体为主平台,多角度多层次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党风廉政宣传方式,建设自治区、市、县三级廉政教育基地,展播廉政公益广告,摄制传统家规专题片,传播反腐败声音,凝聚廉洁正能量。编印违纪领导干部忏悔录和典型案例警示录系列读本,举办全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巡回展览,定期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第一时间发布执纪审查信息,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腐败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将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作为必修课,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等系列主题教育,巡回宣讲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在线访谈市、县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推行党政一把手上廉政党课、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制度,使党员领导干部心有戒尺、令行禁止。准确把握好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全体党员和“关键少数”、正面倡导和“负面清单”的关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从严管理干部、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规范性制度文件,将严明纪律贯穿在日常监督管理之中。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防止制度空转、虚设,有力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八)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纪律检查工作动力活力不断激发。坚持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把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纳入党委全面深化改革“一盘棋”,加强组织和制度创新,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制定出台设区市纪委书记、副书记,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自治区直属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加强对下级纪委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的监督指导,实现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坚持精干高效原则,严守机构编制纪律,深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力调整自治区、市、县纪检机关内设机构,将各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精简到18个以下,聚焦不准、定位不清、职能发散等问题进一步解决。改革纪委派驻方式,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自治区纪委综合派驻27家,单独派驻11家,派出纪工委1家,派驻机构从46家减少到39家,监督单位从72个增加到116个,实现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探头”作用不断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效发挥。

(九)全面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履职担责能力不断提升。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牢记职责使命,准确站位,敢抓敢管,秉公执纪,坚持不懈发挥组织领导和示范带动作用,用担当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各级纪检机关按照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抓好班子建好队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补精神之钙,筑思想之魂,除行为之垢。严把“入口关”,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选优配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圆满完成市、县、乡三级纪委换届。全面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加大纪检干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力度,选派年轻干部参与重大案件调查、重点工作推进、疑难信访处理,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提升纪检干部履职水平。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集中约谈万名纪检干部,强化纪检机关内部监督,推行执纪监督分区协作机制,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偏袒、不隐瞒,及时纠正,涉嫌违纪的严肃查处,严防“灯下黑”。全区立案审查罗卫国、曾爱东、施锦东、罗迪阳等违纪纪检干部231人,教育了干部,净化了队伍。

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们胜利完成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反腐倡廉建设主要目标任务,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迈上新的台阶、进入新的阶段。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坚强领导和科学决策的结果,是自治区党委和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和责任担当的结果,是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的结果,凝聚着全区纪检干部的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自治区十届纪委向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向离退休老同志,向所有关心支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五年的成绩,为今后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五年的实践,为继续前进积累了宝贵经验。实践证明,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和作出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是正确的,符合中央要求,符合广西实际,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我们要坚持行之有效的思路和做法,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不懈怠、不自满、不畏难,一届接着一届干,久久为功,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深入,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还面临诸多挑战,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虚化、弱化、形式化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四风”问题面上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在,有的还在变着花样搞变通,顶风违纪;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不守纪律不讲规矩问题依然存在,高压态势下不收敛、不收手,违规插手工程、吃回扣、索好处、收受礼金礼品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大搞权力寻租、盲目决策、利益输送,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和企业生产经营风险;一些基层干部贪污、挪用、侵占扶贫低保等民生资金,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依然突出;一些纪检机关“三转”不够彻底,纪检干部能力素质、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始终正视,不掩盖、不回避,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在新起点上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前推进。

二、五年的工作深化了反腐败规律认识,探索和积累了新的实践经验

五年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学思践悟、见诸行动,收获了一些新认识、新体会。

(一)党中央决策部署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基本遵循,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新的奋斗目标,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做好各项工作提供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跟党中央要求和步伐,从广西实际出发,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纠“四风”、惩腐败、严执纪、强问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我们深刻体会到,遵循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我们做好工作的前提。只有切实增强思想行动自觉,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我们的各项工作才能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在新起点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必须牢牢牵住这个“牛鼻子”,激发责任担当。这些年来,自治区党委严格落实党中央要求,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以坚定决心、过硬举措,坚持示范引领,突出重点对象,狠抓分类指导、检查考核、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不断具体深入、逐步落地生根。各级党组织尽责任、抓落实、善作为、传压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我们深刻体会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简单表态,更不是一句口号。只有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住关键环节,把责任压实到底,才能取得以点带面、纲举目张的效果,更加从容自信应对形势发展。

(三)严管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厚爱,必须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这些年来,我们按照中央纪委要求,回归党章“原教旨”,发挥纪检机关也是“干部之家”的作用,握紧用好纪律这把尺子,严格执行党规党纪,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处理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行为,以免“养痈遗患”,全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普遍增强。我们深刻体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既是“雷霆手段”,也是“菩萨心肠”。只有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才能治“小病”、治“未病”,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现象。

(四)“三转”是做好纪律检查工作的有效路径,必须回归本职,在主责主业上聚焦再聚焦。这些年来,我们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正风反腐中心任务,收缩战线,明晰主业,主动担责,在转职能中明确定位,在转方式中改革创新,在转作风中修身正己,解决了发散有余、聚焦不足的问题。针对派驻体制不顺、监督乏力的问题,实行单独派驻与综合派驻相结合,减少派驻数量,扩大监督范围,配优派驻干部,派驻机构担当精神不断增强,监督效果明显提升。我们深刻体会到,只有回归本职,突出主业,发挥再监督、再检查的职能作用,耕好自己的“责任田”,纪律检查工作才能焕发新活力。

(五)群众支持参与是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的基础,必须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这些年来,我们积极扩大群众参与反腐败途径,通过搭建现代信息举报技术平台,深入开展下访、接访收集群众意见等方式,努力为群众监督创造条件。特别是在专项工作过程中,开展系列精准治理,回应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获得实惠,参与热情高涨,工作效果不断深化,获得广泛好评和点赞。我们深刻体会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根植于人民群众、服务于人民群众。只有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才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对纪律检查工作的支持。

(六)创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的不竭动力,必须勇于超越、争创一流,提升工作水平。这些年来,我们主动顺应新形势提出的新要求,从传统的思维定势和思想观念摆脱出来,坚持把效果作为检验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准,在健全四级主体责任体系、基层办案分区协作模式、改革巡视监督方式方法、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强化问责问效、重要领域监督管理、提升执纪审查质量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探索,牢牢把握了工作的主动权。工作中我们体会到,创新是破解党风廉政建设新情况新问题的钥匙。只有积极推进反腐败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新,才能使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体现时代精神,更加体现广西特色,更加富有成效。

以上六个方面,是过去五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要认识和体会,为今后推进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我们要倍加珍惜,在新的实践中不断加以丰富、完善和发展。

三、围绕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了党只有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和约束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才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承担重任,完成新使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任务越艰巨,越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不懈正风反腐、肃贪除恶。中央对形势的判断没有变、旗帜立场不会变,我们的目标任务不能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保持冷静清醒,认清时局态势,以矢志不渝的毅力、坚忍不拔的定力,笃定前行,勇往直前,坚决同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同一切腐败分子作斗争,让腐败分子在党内没有任何藏身之地。

当前,我区正处在改革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区上下正齐心协力营造“三大生态”,奋力实现“两个建成”,为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新的目标鼓舞人心,新的使命催人奋进。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推进体制机制改革,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建设廉洁政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解决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为实现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作了全面系统论述,鲜明回答了一系列有关管党治党建设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的新要求,描绘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发展的美好前景。蓝图已绘就,奋进正当时。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全力服务保障“三大生态”“两个建成”,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和坚强决心,切实提升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努力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要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广西生动实践的现实需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找准着力点,选好突破口,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组合拳”。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中来谋划、思考和推进,落细落实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纪律建设,严明纪律、严纠“四风”、严惩腐败,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纪检机关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对党委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及时跟进、主动服务,严肃查处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责任,不断改进监督检查方法,强化对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落实情况再监督、再检查,增强监督检查针对性,促进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履职尽责,确保自治区党委确定的各项目标全面实现。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纪律是治党之重器。严明党的纪律,首先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从尊崇和维护党章入手,加强对党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章,遵循党章规定的重大原则,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理想信念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当“两面人”、参加非法组织、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问题;查处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培植私人势力和人身依附等歪风邪气;查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问题。坚决清除政治原则立场摇摆、态度暧昧,以及背离党的性质宗旨、丧失党性观念、败坏党的形象的不合格党员,维护党的队伍纯洁。

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查处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行为。加强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组织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

(三)聚焦“关键少数”,强化监督问责,促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要真正把担子担起来,将管党治党要求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落实到党的建设、管理、监督之中。党委(党组)书记要自觉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两手抓、两促进,守土尽责。注重压紧压实县乡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等院校以及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牢固树立纪检机关也是“干部之家”的理念,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实践“四种形态”,做好教育提醒、诫勉谈话、约谈函询等工作,用纪律和规矩筑牢一道道防线,匡正党员干部思想行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开展问责。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政治基础的,不仅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而且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以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既是问责主体,又是问责对象,要把自己摆进去,敢于坚持原则、较真碰硬,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四)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风建设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永恒课题,必须抓常、抓细、抓长。要把准时间节点,守住重要年节假期,紧盯隐形变异问题以及奢靡享乐之风,将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相结合,临时检查与经常性监督相结合,实现集中、专项治理向常态化、全面治理转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言出纪随,寸土不让,在坚持中不断扩大成果。健全基层监督体系,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发动群众有序参与,织密监督网络。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深挖“四风”问题线索,让不正之风无所遁形。要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巡视巡察、线索处置、执纪审查的重点,从小节严起、从小事抓起,严肃查处违规发放福利津补贴、虚套财政资金,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客公待、转嫁消费,违规收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敛财以及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坚持领导干部严于普通党员,一把手严于其他领导干部,对规避组织监督,不收敛不知止、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让禁令生威,让铁规发力。

(五)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持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愿望。要保持政治定力,高举惩腐肃贪利剑,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突出惩治重点,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剑指收受财物、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工程项目、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谋取私利,干部选任工作违规提拔、带病提拔,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严不公甚至司法腐败,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内外勾结、吃里扒外、中饱私囊等问题,持续释放重拳反腐信号。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建立健全腐败问题及时发现、有效查处机制,深化执纪执法机关协作配合,法纪无缝对接惩治腐败。密切与国外反腐败机构特别是东盟国家相关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将反腐败天罗地网编织得更加严密,使腐败分子无处可逃。

(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社会关注度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广西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推进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十三五”时期必须完成的一项政治任务。脱贫攻坚已进入决战决胜阶段,要围绕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八个一批”“十大行动”决策部署,着力加强对扶贫领域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扶贫政策、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和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违纪问题。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承担起主体责任。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担负起对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的监管责任。纪检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瞄准靶心,精准发力,严格执纪、强化问责,以严明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战顺利推进。

(七)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不断释放巡视巡察制度力量。巡视巡察是党中央作出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要坚决落实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巡视工作条例,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巡视,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科学制定今后五年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规划,全面完成巡视巡察全覆盖任务。创新和改进巡视工作,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直切要害,精准发现,不断提高巡视监督实效。充分运用巡视成果,强化被巡视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以巡视利器倒逼改革,推动制度建设,促进标本兼治,决不能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健全市县党委巡察制度,完善工作机构和机制,加快自治区、市、县巡视巡察一体化步伐,形成各负其责、各有侧重、力量互助、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完善巡视巡察机构与纪检机关、党委组织部门等的协作机制,切实发挥巡视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加强巡视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巡视巡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八)坚持立德立规并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当前,反腐败斗争正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必须加强宣传教育,用好惩治手段,抓好制度建设,巩固实践创新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把廉洁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格局,加强主题策划,强化舆论引导,把握媒体宣传时度效,大力宣传反腐败斗争工作部署和工作成效,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突出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从我区各地家规家风、乡规民约、官德箴言中汲取精华,传承红色基因和红色传统,讲好正风反腐故事,宣传勤廉为民典型,弘扬真善美、抑制假恶丑,推动社会风气崇廉尚俭。要以发展党内民主、推进作风转变、规范权力行使、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等为重点,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立“明规矩”、破“潜规则”。研究出台加强对地方党政正职监督的办法,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深入开展政策法规理论研究,完善党的建设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监督制度。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维护制度权威。

(九)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改革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要深刻把握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关系,发扬敢为人先精神,积极探索符合广西实际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举措。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纪检机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优化市、县纪委及其常委会结构,进一步发挥纪委委员作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派驻监督全覆盖。督促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加强纪检组织建设,指导各级党组织完善机关纪委机构。完善乡镇、村级监督机制,推进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顺应“互联网+”、大数据发展新趋势,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科技管理水平。要持续深化“三转”,加强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和制度建设,建好建强各级纪委领导班子和纪检干部队伍,激发干部队伍生机活力。强化纪检干部队伍监督,严查跑风漏气、瞒案抹案、以案谋私等行为,切实防止和解决好“灯下黑”问题。广大纪检干部要践行“好干部”标准,带头弘扬优良作风,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敢于担当、善于监督、勇于负责,树立和维护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回首过去,我们砥砺前行;展望未来,我们信心百倍。站在新的起点上,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要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谱写建党百年广西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链接

广西要闻

图片新闻

政府常务会议